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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类面对动物
2017-09-08 09:08: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朱 辉

  根据我粗浅的认知,马术是正式的体育运动项目,已经进入了奥运会;而斗牛不是,它属于一种民俗,一种娱乐。它们的共同点是:人与动物一起参加。

  先说马术。人骑在马上,竞速,比谁跑得快,这是赛马;马术还有障碍赛,人驾驭马匹腾越一个个障碍,碰掉障碍就要扣分;当然还有另一种比法,选手头戴黑色阔檐礼帽,身着燕尾服,脚蹬高筒马靴,骏马伴随优美的音乐,进退有致,若还若往,人和马气定神闲、风度翩翩,这就是所谓的盛装舞步了。无论比速度还是比跨越还是比舞步,比的都是能力,展现的是马的能力和人对马的役使技能。

  人对马的役使久矣。我们新年祈福,不管说“五畜兴旺”或者“六畜兴旺”,马和牛都稳居其中。马对工农业生产、商业乃至战争的作用,无人不知。设若人类历史中没有了马,我们的文明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要说马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恩物,大概反对的人不多。我们役使马,也一直善待它。时至今日,现代动力出现了,马已不再是不可或缺的劳力,但我们通过马术来展现人与马的和谐,炫示人马合力所能达到的极致,这也是一种缅怀,一种感念。众所周知,赛马的生活待遇非常高,这体现了人类的善意。

  可是人类的善意有时也经不起追问。马自古以来就是被人骑的,但马是不是愿意被人骑,是不是愿意拼尽全力做那些复杂激烈的动作,我们并不能代它们回答;如果你知道赛马在重伤后常常会被安乐死,我们更可以猜度马即使重病重伤,它也不愿意死。说到底,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现在的文明标准善待它而已。但不管怎么说,善意和文明标准,哪怕是有限的,也确凿存在,这可以称之为底线。在这样的底线前,如果不过分钻牛角尖,我们就会喜欢各类马术。但同样是人与动物共同参与的斗牛,很多人就很抵触。我们不一定有机会亲临现场,但那种场面,裹挟着血腥,通过电视也会扑面而来。

  牛通常被列为五畜或六畜之首,它属于传统农耕家庭的“大件”。牛沉默寡言,吃苦耐劳,虽长了一对令人生畏的犄角,但并不主动刺向人类。想到西方人基本以牛肉作为主要肉食,我简直不能理解斗牛这个事。护具完备的斗牛士,先用红布撩拨起牛性,然后用锐利的镖不断地刺伤牛身,放它的血;等牛神疲力竭了,再蹦蹿跳跃着,伺机向牛肩胛骨间突刺一剑;待牛挣扎着轰然倒下在地上抽搐,牛皮哄哄的斗牛士竟还举剑躬身作个西式四方礼,夸耀他的所谓一剑毙命。这是典型的以恶凌善,恩将仇报。虽然居于众生之巅的人类几乎也同时居于食物链的顶端,什么都吃,但如何对待万物,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即使马可以被役使,牛也可以被吃,但公然的屠杀,却理应使人类感到羞耻。动物保护组织能够阻止斗牛进入奥运会,却不能清除这个事,无疑让我们看到了在所谓“保护独特文化”旗号下的傲慢与冷血。

  说到这里,不由想起老家过去的某种习俗。我们那里养狗的人家不少,食物匮乏的日子,狗老了,死了,也就吃了。但狗主人却不忍心自吃,他会送给邻居吃,这个邻居家也养着狗。等邻居的狗也老了死了,邻居会把他的狗送来作为回报。这几乎成了一种规则。君子远庖厨,庶几近之。你可以说这是一种伪善,但我认为这是在饥饿勒逼之下的一种悲悯人性。

  事实上我不得不承认,人类还有许多令人难以接受的类似行为,训练海豚排除水雷就是一例。信鸽可以送信,马能奔跑负重,牛甚至可以被吃,可海豚就该替人去死?它的命就不是命——这是什么逻辑?!虽说如何使用和对待动物,这里面的分寸不太好拿捏,但人类聪明得实在有点过分了。

  还是说斗牛吧。我的意思是,既然为了娱乐,也有斗鸡、斗蛐蛐,那牛和牛斗也罢了,我甚至说,你要人斗牛也行,但我们应该换一种斗法——牛赤身裸体,身无长物,那你也丢掉护具;牛只用它的角,你赤手空拳去试试。如果你坚持要持剑,那好,出于公平,请你在牛角上也绑上两把尖刀——你牛叉,你威猛,你是骑士,那你就该接受骑士的公平原则。

  作为居于食肉动物食物链最高点的双雄,狮子和老虎几乎就是威猛的化身。同属猫科动物的这两种猛兽,获得了造化所赋予的最为锐利的武器:强大的下颌,锋利的牙齿,以及可以洞穿骨肉的爪子。在火器时代以前的漫长岁月,狮子和老虎一直是人类最为恐惧的动物。它们远胜于鳄鱼和蛇的活动范围无情地笼罩了人类战栗的心灵。在它们的爪牙下喷出的人类的鲜血飞溅到人类的文学史上,有如点点梅花。

  虽说狮子和老虎都曾是人类的致命杀手,但恐惧中的人类从来也没有把它们混为一谈。它们的长相和习性都是大不相同的。形容某人刚猛,我们说“虎眼”,“狮鼻”,还会说“怒狮似的头发”,说“虎虎有神的双眼”。老虎的皮毛是世界上最为华丽的服饰,狮子就很简陋。雄狮把有限的毛发都集中在前面,顾了头就顾不上屁股。能够逃脱狮口绕到后面去笑话它“光屁股”的动物大概不多——狮子只要大吼一声,别的动物恐怕立马就瘫了。这一点上,老虎又比不上。

  在我有限的动物学知识里,老虎(包括华南虎、东北虎等)和非洲狮是两个典型的物种。老虎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东西,而狮子则属于番国蛮帮进贡的“珍禽异兽”。很久以前,我就试图弄清狮子和老虎到底谁更厉害,它们究竟谁怕谁。有人说狮子是“森林之王”,而老虎是“山大王”,这并不能使我满意。森林中就没有山吗?大山深处就不长树吗?——山不转水转,水不转风还转呢,狮子和老虎总是会碰到一起的吧?

  “坐山观虎斗”是人类的一种状态。反映出自愧不如、促狭而阴暗的心理。两虎相斗无非是强壮的老虎打败弱小的老虎,但如果来了一个更强悍的,那个胜利者也会臣服。“狮虎相争”就不一样,它是物种的较量,是两种神话的撞击。“大地之神”只有一个,只有真正的胜利者,才能成为血雨腥风后的精神象征。

  但我们早已看不到自由状态的狮子和老虎了。所有的野性都已被驯化。动物园里的狮子和老虎隔栏而居,它们来到了同一个地方,隔着铁栏彼此相望。它们先是阴森森地对视着,保持着各自的戒备和威仪,一旦栏杆撤除,它们立即会投入决斗。但慢慢地,它们彼此适应了,它们吃着同一家的饭,住着同一家的房子;也许它们还终于了解,原来大家都是猫科动物,“五百年前是一家”,以前干的也是同样的营生……相同点太多了,何必呢?于是有一天,在驯养员的诱导下,狮子和老虎走到了一起——搞不清究竟是谁到谁家里做客,总之,它们有一天混到了一起。 (作者:朱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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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