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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持续区域创新优势的思考
2017-12-18 15:44: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刘琦岩

  构建持续的区域创新优势,有三方面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一、明确科技创新的政策取向和切入点

  正在实施的国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六个层面的部署:一是构筑先发优势,部署重大专项、建立产业技术体系,谋划颠覆性技术创新;二是强化基础研究、基础技术;三是推动双创深入发展,构筑发展的新动能;四是拓展创新的空间,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业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以“互联网+”来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五是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六是实施全民创新素质行动,构建良好文化氛围。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已经从注重要素投入转向重视创新平台、基地等建设,更多关注科技创新生态、强调创新治理、促进协同发展。

  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将科技创新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针对新时期创新政策设计和实施,政府应该采取的思路是:遵循新发展理念,面向双创生态,采取环境本位、从要素发力切入,重点打造有承载力、竞争力、影响力、生成力的创新载体,重点发挥好大型创新主体的积极作用,在开放、协同中聚焦并实现创新目标和绩效,持续构建并完善良好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

  二、政府和企业都须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

  十九大报告中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部分提出了“突出颠覆性技术创新”等要求。如今新材料、新能源、新系统、新技术方案等正带来无处不在的颠覆性技术创新,政府和企业都需要予以格外关注。国家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上重点研发计划,已经对一些领域的颠覆性技术研发进行了前期布局,目标就是瞄准未来引领产业的颠覆性创新。比如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技术、新材料、量子通讯和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工程等,我们必须掌握这些领域制高点。

  有些颠覆性创新是通过颠覆性技术得来的,而有些则是通过一些商业模式实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颠覆性技术并不直接带来颠覆性创新。把颠覆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结合,再造一个新市场,是一种非常值得探索的做法。当前,我们必须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策略,尤其是跨国公司的颠覆性创新。在此,我们的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合作与协同,在战略上重视颠覆性技术,在战术上重视颠覆性创新,积极引导创新管理变革,对创新进行分类和策略化管理,为新技术新组织融合提供自由空间,鼓励权变管理,增强应对新市场变动、新技术方案体系切换的能力,做一个对创新长期“负责任”的组织。

  三、强化持续的区域创新优势

  数据观察显示,当前我国区域创新呈现出新形势和新特点:区域科技创新呈现加速发展、加速极化的趋势,区域创新极化与国家布局结合正在生成许多新的科技或创新中心(如黔南的FAST);市场力量正在推动更大层级创新网络的形成,如环渤海湾、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湾区等;北京、上海、中心城市等创新领导地位更加凸显;区域内不平衡、创新系统内不平衡将成为常态;新型研发机构和组织正在成为新的战略制高点;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让各类创新主体增添了新功能、新内容,面向双创的服务业发展正面临新的契机。与此同时,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科技创新还存在原创能力不足、转化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面对国外已开始推行“开源、外包、社交化、并行式的”创新体系的新趋势,我们还在补构建中心化创新平台或研发中心的短板。所以,我们需要关注当前国际创新发展去中心化的新趋势、强化构建持续性创新优势的同时,应注意学习借鉴跨国企业群体的、策略化的颠覆性创新,从而增强全方位、整体性的创新竞争能力。

  因此,对于像江苏这样已具备一定优势的地方,要引领新常态、强化持续的区域创新优势,建议抓好四个重点:第一,围绕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目标,补足短板,打造高水平的科研和创新基地;第二,率先打造引领型经济模式和基于新科技的社会治理模式;第三,高度重视“双创”的战略意义、启蒙意义和历史使命,把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创新者、创业者、创客、领军人物、创业经济生态来研究出台针对性政策,同时要遵循创新的规律,抓准制高点和切入点,注意把握好创新到产业化的节奏;第四,实施专项举措,加快资源集聚,迅速打造面向双创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