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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三权分置”的农民获得感
2017-12-19 16:22: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邹 伟

  “三权分置”的核心是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离,而新型主体无疑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是破解新型主体“跑路”问题。新型经营主体“跑路”的实质是部分新型经营主体获利空间少、抗风险能力弱,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土地流转租金偏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管理规范性不够,农技支持、仓储设施与烘干中心等配套服务到位率不高,及财税金融政策支撑不足、引导不够、收激励政策较少等。建议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充分保障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的能力,释放“三权分置”政策红利,促进农民获得感提升。一是促进农民理性回归土地租金要求。进一步厘清“三权”边界,完善租金履约保证保险。鼓励入股、托管和代耕代种等流转模式,降低土地利用者的租金成本风险。二是注重新型主体质量建设。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机制,从发展目标、资金、技术和产品等方面评价经营实力与潜力,严把“进入关”,依据工商等部门的数据支撑动态监管,严格“退出”制度。三是完善配套服务。加强粮食烘干、病虫害统防统治、质量检测和地方品牌创建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增强农业科技服务力量,并以服务为纽带,组建新型主体联盟,实现融合发展,打造地方农业经营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四是加快财税金融制度创新,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政府补贴在新型经营主体收入中的比例,切实解决土地经营权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增加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制定新型主体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补贴政策,有效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生根。

  (作者系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