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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2017-11-28 09:35:00  来源:江苏现代服务业智库  作者:闫海峰

  摘要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既体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收入差距上,也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上。从金融服务的产业发展程度来看,与江苏省的产业结构很不匹配。在金融产业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功能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立足江苏实际,建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产业特征的平衡发展,已经迫在眉睫。通过优化政府支持、政策引导等外生变量,推进苏中、苏北等地的区域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是践行“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切实贯彻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金融总体运行稳健,对经济增长和社会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强,社会融资规模保持高位,直接融资比重增长迅速。但是作为“经济大省”和“产业大省”,江苏省金融发展特征依旧不明显,金融资源的供给和实体经济的需求仍存在错配,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金融产业的发展,无论在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促进创新以及推动消费和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促进金融和区域经济与产业协调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一、江苏省金融产业发展状况

  1.江苏省金融产业基础相对良好

  2016年社会融资规模1.68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到2016年9月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余额超过5000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近40倍。证券市场交易额达16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近一倍;保险业保费收入2690亿元,比2013年增长86.03%。全省小额贷款公司633家,贷款余额983.1亿元,公司数量和贷款余额均居全国首位。

  2.江苏省金融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不高

  2016年占比为13.8%,虽然高于2016年全国平均水平8.4%,但和全国前三名的上海(17.3%)、北京(17.1%)、深圳(14.9%)相比有一定差距,同时与江苏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身份也不匹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衡量地区金融中心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经济体金融业价值创造能力和经济结构。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其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也相对较高。从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指标看,江苏省金融服务业发展与其发达的经济实力并不匹配。

  3.江苏省金融服务与区域经济发展结构不匹配

  苏南GDP占江苏的59%,但苏南的贷款总额却占到江苏的69%,这说明:相对于经济增长,苏南享受了更多的金融服务,而苏中和苏北则享受了更少金融服务。苏北GDP占江苏的20%,但苏北的贷款总额却占到江苏的17%,这说明:相对于经济增长,苏北享受了稍少的金融服务。苏中GDP占江苏的21%,但苏中的贷款总额却占到江苏的14%,这说明:相对于经济增长,苏中享受了太少的金融服务。

  二、江苏省金融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资源供给、需求未能完全匹配

  宽松的货币环境以及江苏 “民富”特点,为省内金融机构在“供给端”储备了充足的“资源”,但金融机构普遍在客户筛选、行业选择等方面设置过高的门槛,充足的金融“水源”无法流向 “需求端”的实体企业。

  2.金融特征不显,区域中心地位不突出

  一是未能结合江苏优势产业特点,发展出具备典范效应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模式;二是民间金融虽然活跃但散乱,民营银行、私募基金等领域的发展仍显缓慢;三是在棚改、专项基金、扶贫开发等方面,国家长期、低成本政策资源利用不足。

  3.金融服务业发展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产业特征不平衡

  苏中、苏北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制约了其区域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现实中其区域金融服务指数偏低,而金融业却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产生的影响最大。在以南京为首的苏南地区,以管理型产业为主特定产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则是互相正向促进,其产业和金融业能形成良性循环。

  三、关于推动建设江苏省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议

  1.大力推进江苏省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然是目前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主线。坚持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攻方向,提高金融资源的供给,是推进消费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江苏金融服务业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方面要想大有作为,就需要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依据现有条件独辟蹊径。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不同、金融生态环境不同、地区产业结构不同、金融业态积聚不同,更适合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是指在实体产业集聚、金融资源集中的某区域,以给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为目的、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金融服务业聚集枢纽。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具有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特征。江苏省基本具备了形成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所必须的经济实力及基础设施等硬性条件,制度、政策、社会环境等软性条件以及机构与人才等必要条件。因此,江苏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2.江苏省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形成路径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内外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的成功经验表明,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形成有三类不同的模式: 自然渐进模式、政府推进模式以及综合模式。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是和该区域的产业特点高度相关、高度融合,从而和其他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具有显著的差别;其本质是金融,是资金的融通、资源配置,具有“风险经营、风险控制”等特征;目的是为当地和周边地区提供资金融通(含投资、融资、保值、增值、掉期等)的服务。

  所以,打造和建设这个中心不是目的,怎样提高金融服务才是目的,在现实实践中不能走偏了;它的表现形式是一个对周边具有辐射和影响的中心或者场,越往中心,这种影响越强烈,距离中心越远的边缘,这种影响越微弱,且和其他中心的影响相叠加,容易被其他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所超越或取代。结合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情况,江苏省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应该走以自然形成模式为主,政府主导为辅的发展模式。

  3.江苏省区域金融中心的设立原则

  十九大报告提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把金融和实体经济看作一个整体,就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江苏省金融业应该主动针对省内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金融解决方案。从以往注重传统行业转向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服务;从以往主要为生产者服务转向更多地为消费者服务;从以往集中于苏南发达地区、集中地级及以上城市更多地向苏中苏北和乡村延伸;从以往动员储蓄、推动大规模投资的粗放式金融发展模式转向利用金融科技、高效配置金融资源的集约型金融发展模式。

  依据江苏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立足长三角、辐射全中国、面向全世界”的战略定位,结合苏南、苏中、苏北不同的区域位置和不同的区域产业的特征(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布点原则为“聚集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特点相适应和协调”;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路径为“推动金融产业集聚、金融改革创新、金融行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江苏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为:建设“南京综合金融服务中心、苏州涉外金融服务中心、连云港(盐城)港口金融服务中心、淮安(徐州)内陆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心”。

  4.出台符合江苏省实际的引导政策

  经济体制改革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一个症结在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以往加强金融供给,只注重数量,忽略质量,是引起金融“脱实向虚”的重要原因,尤其在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加快和金融混业经营加速的趋势下,金融机构、市场、产品之间容易发生风险的交叉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成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是落实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的主动作为。

  因此在贯彻“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尊重市场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要加强政策引导的力度,主要建议如下:

  (1)通过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的政策进行金融科技基础架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具有政府公信力背书的第三方支付体系。

  (2)多维度打造统一的征信平台,扩大互联网和大数据征信数据来源,以个人征信为重点培育市场化征信机构,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3)着重引进和培养杰出的金融人才,针对金融行业特殊人才的特点出台专项引进政策,加强“政府、高校、企业”多方合作,健全金融业务型干部的交流和任免机制。

  (4)进一步降低或消除金融壁垒,对相关地方性金融和消费收费进行清理和优化,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5)健全组织与职能机构,成立江苏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在全省层面当作重点项目抓落实,在适当的时候把金融发展纳入考核体系。

  (6)从市级层面也同样设置相应级别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市政府、各市发改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江苏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政策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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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