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省重点培育智库、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成长春等指出,近年来,江苏省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海洋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发展水平明显滞后、开发层次相对偏低、科技服务较为薄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困难和制约因素。 为此, 需要树立现代海洋理念,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洋创新生态系统, 完善海洋相关保障措施, 推进江苏现代海洋经济发展。
江苏地处“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陆海兼备、滨江临海的地缘优势明显。 “十三五”时期,江苏省构建结构合理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现代海洋经济,无疑将成为江苏经济新的增长极,亦将成为拉动江苏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使江苏海洋经济尽快从“洼地”中崛起,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做出贡献。
一、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现状与特点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 954 公里,海域面积 3.75 万平方公里,海堤外滩涂面积达 750 万亩,占全国滩涂面积1/4 以上。近年来,江苏省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海洋经济生产总值逐年上升、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发展动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由于历史、资源、地理等诸多方面原因,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发展水平明显滞后。 一是海洋经济总量规模不大。 2015年, 粤鲁闽浙苏等五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 17%、18%、23%、14%、9.1%,江苏海洋经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小;江苏省 GOP 为 6406 亿元,比排名第一的广东省少 7390 亿元,而同一时期两省的 GDP 分列全国前两位,差距仅为 2696 亿元,江苏海洋经济竞争能力总体偏弱。二是海洋产业结构短板突出。 “十二五”期间,江苏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4.6:54.1:41.3 调整为 4.5:47.4:48.1, 广东省则由 2.4:47.3:50.3 调整为 1.5:43.5:55,我省海洋产业结构变动值变动幅度远低于海洋经济大省广东,江苏海洋经济的发展仍处于传统型阶段。
(二)开发层次相对偏低。一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引领。江苏海洋经济发展区域主要在近海岸线,在深远海实施养殖、远洋捕捞、油气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较为落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高端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支撑力不足,尤其缺乏科技含量高、引领带动作用强、经济总量大等项目的拉动支撑。二是滩涂资源开发价值不高。目前,我省沿海地区已垦滩涂面积约33.67 万 hm2,滩涂开发以某一经济活动为主,同质性开发活动的强度增大,难以综合利用滩涂生态系统。
(三) 科技服务较为薄弱。 一是海洋科技支撑能力不强。 2015年江苏海洋科技贡献率不到 50%,产值贡献率较高的港口物流、海洋新能源、 海洋生物、 航运服务等发展明显滞后于山东、 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信息技术、物联网和自动化技术在海洋经济管理、港口生产运营中的应用比例较低,沿海海洋经济相关产业信息共享化、网络化推行困难。二是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水平不高。江苏海洋科研机构归属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整合度较低,总体战略部署难以进行。江苏海洋科技人才匮乏,科技力量分散,涉海教育相对薄弱,海洋经济发展核心技术自给率较低、成果转化率不高,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难形成。
(四)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是近岸海域生态系统遭受破坏。江苏沿海地区部分排污口排放质量不达标, 近海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原始生态结构遭到破坏,海洋生态群落呈现简单化结构,生物资源持续衰退。受沿海区域工业污染,江苏沿海部分区域的水质已经低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污染面积正逐渐加大。二是粗放型用海开发活动亟待转变。随着沿海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江苏大力推进涉海工程和用海项目建设,沿海化工园区集聚,港口基础设施和物流作业均存在事故隐患, 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的风险逐步加大,原生态岸线湿地面积逐渐减少,生态平衡功能弱化,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监察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推进江苏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的举措
(一)树立现代海洋理念
1、陆海统筹理念。从省级层面树立“依托海洋谋发展”的海洋战略意识,将沿海发展与沿江发展放置同样的战略高度。从追求陆域经济效益大陆经济思想转变成多层次、 陆海统筹发展的现代海洋经济理念; 从片面追求海洋经济效益转变为发展海洋经济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并举的理念; 从单纯发展海洋经济转变为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并举的理念; 从资源开发型转变为向海洋服务型发展的理念,打造“智慧海洋、绿色海洋、科技海洋” ,将陆海统筹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2、开放合作理念。借鉴国际沿海开发经验,确立全球化海洋经济发展理念,坚持开放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从投融资、服务贸易、商务旅游等方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全力助推连云港申报自由贸易区、提升盐城中韩产业园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南通口岸对外开放步伐,三市合力参与长三角海洋产业分工协作,在主管厅(局)专门设立“外联部”,在最高层次的海洋产业聚集区方面,对接全球最高水平。全面对接上海,助推上海加速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
3、创新发展理念。将发展现代海洋经济上升为江苏省重点发展战略,与“1+3”主体功能摆在同等重要地位,既要提升海洋经济的综合实力, 更要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全省区域发展战略中心东移的步伐, 建成具有江苏特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尽早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海洋生产总值突破 1 万亿元目标。
(二)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1、 制定海岸线管控 “一张图” 。 开展海洋空间资源调查工作,逐段核实江苏沿海三市海岸线及河口的使用情况,制定《江苏沿海海岸线分段开发与实施规划》 ,适时召开省海洋工作大会,明确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务必将海岸线功能的空间统筹规划与沿海产业经济带规划等发展规划相统一,实现“一张图”管控海岸线。 高度重视100万亩滩涂围垦和100万亩盐田综合利用工作,抓紧推进东台条子泥10万亩围垦土地的开发利用和后续20万亩的围垦审批工作,完善《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实验区规划》 ,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省盐务局和沿海三市共同推进 100 万亩盐田综合利用, 从省级层面积极推进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 充分发挥滩涂和盐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综合效益,把江苏沿海地区建成我国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
2、合理定位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发挥连云港“东方桥头堡”的战略优势,建设“海上连云港”工程,形成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新型临港产业基地;发挥盐城广阔的滩涂和湿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现代种/养殖业以强化农业基础,建成富有特色的盐土农业新格局,打造海洋新能源、滩涂旅游、港口及工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滩涂新增长点。发挥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的区位优势,积极构建江海河联运体系,加快临港产业聚集区的形成,要在最前沿对接服务上海。 三市合力发展港口物流、 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船舶、滨海旅游、海洋工程装备等江苏海洋经济支柱型产业。
3、有序实施港口发展总体规划。以港口建设为重点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发展连云港港为国际性大港、盐城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南通港为江海联运中心,形成分层次发展的沿海港口群格局。充分发挥港口所在市与江苏港口集团的作用,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模式,合理把握沿海港口发展建设节奏,提升港口对腹地的经济贡献度,以港口为龙头、港口城市为支撑、临港产业为主体,有序实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港、产、城”空间布局。
(三)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海洋渔业、临海重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盐土农业等海洋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力度,延长产业链,发展渔业深加工,提高海洋农业附加值,塑造国家级优势产业基地品牌形象。
2、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集群。瞄准国内外海洋产业发展前沿,强化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大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风光渔互补、风光电一体、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海洋油气开发和油气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建设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具成长性的海洋新兴产业高地。
3、引导海洋服务业提质增效。制定《江苏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把服务业作为现代海洋产业调整升级的战略方向,省经信委、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联合推进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重点从资源开发转向航运、物流及相关服务业、 海洋金融、 海洋法律服务等高附加值的高端海洋服务业,充分发挥江苏在南沙造岛、海工装备等方面的优势,创建“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 ,推动沿海三市邮轮项目的开发,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建成我国沿海地区重要的功能完善、业态高端、特色鲜明的江苏海洋现代服务高地。
4、积极推进海洋载体建设。紧紧抓住空间载体、产业载体、港口载体和项目载体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空间载体即海岸带综合管理。通过规划、立法、执法和行政监督,协调和监督管理海岸带的空间、资源、生态环境及其开发利用,保障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产业载体即海洋产业园区,制订内陆地区海洋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加快提高园区、企业载体集聚功能和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海洋产业集聚。港口载体即临港经济区,重点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平台、港口物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海洋对外开放平台和海洋开发投融资平台等,逐步形成开放型港口经济体系。项目载体主要包括滩涂资源、港口群、海岛、滨海旅游城市、海洋生态环境、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等六大海洋开发工程项目。
(四)建设海洋创新生态系统
1、形成“海洋+互联网”的发展模式。运用现代技术开发海洋,引导海洋传统产业智能生产、绿色生产等新模式,提高海洋工业的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 平衡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资源管理;以前沿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牵引,围绕海洋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使创新驱动成为海洋经济发展原动力,发挥南通国家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引领作用,加快盐城、连云港两市国家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步伐。
2、形成海洋科研合力。加强国内外、省内外涉海高校、研究机构人才的整合与融合,在河海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淮海工学院等高校开设海洋经济相关专业,在沿海三市成立1-2 个国家级海洋经济重点实验室,培育 1-2 个海洋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3个海洋科技示范园区。打造海洋产业基础研究平台,重点建设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国家级科
技创新研发平台,搭建国内一流的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突破海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
3、提升海洋科技支撑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性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开发系统可靠的海洋经济发展数据库, 为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涉海部门提供连续动态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为江苏涉海企业、 科研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稳步建成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
(五)构建“21 世纪”海上生态屏障
1、重视海上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省级主管部门要制定并强化海洋产业引导政策, 明确鼓励类、 限制类和禁止类海洋产业,完善造地、用海等政策支持举措,大幅度降低海域消耗强度;强化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灾后修复,形成有效的防灾减灾机制。
2、严控海洋污染,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省海洋与渔业局、盐业局等及沿海三市海洋、环保、海事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陆源污染防治,推进海洋污染联防联控;坚守大陆、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分别不低于 35%和 85%的国家规定底线,在建设用地中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形成海洋生态保护和科学开发合力。
3、强调土地资源开发的合理空间布局。加强已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滩涂海堤生态廊道和国家森林建设、注重推进滨海湿地海洋特殊保护区建设, 提升围垦后滩涂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视景观生态学理论在围垦后大尺度土地上的运用,维持滩涂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 保持滩涂湿地资源的动态平衡与生物群落演替,落实《湿地公约》等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
(六)完善海洋相关保障措施
1、建立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组织管理架构。参照广东、山东等省,将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更名为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由省长牵头,省发改委、沿海办、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盐务局、经信委、环保局等共同参与的江苏省现代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沿海三市的市长及县长为组长以及各级党委、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推进工作协调机构。
2、实施现代海洋经济发展考核机制。由省委、省政府聘请专家成立江苏沿海经济带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 制定适合江苏省及沿海三市的权威性总体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定期对已有规划进行修正和完善。制定江苏海洋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大海洋经济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在保障海洋经济发展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江苏海洋支柱型海洋产业。
3、加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手段,保证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来源的充足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实施定向投入措施;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对海洋产业的资金支持,多元化使用金融手段, 特别是为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提供资金保障;深化海洋资源利用市场化改革,提高海洋资源配置效率。
(南通大学江苏沿海研究发展研究院、 长江经济带研究院课题组:成长春、王银银、杨凤华、徐长乐、洪爱梅、卞华、陶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