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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协同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建议
2018-01-30 15:41:00  来源:智库专报

  摘要:我省重点培育智库、苏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史修松指出,加快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推进省委省政府 “1+3”重点功能区战略的具体行动,是贯彻《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精神的积极探索。由于江淮生态经济区涉及不同层级行政区划,建设过程必须加强区域协同。为此,提出以下协同对策:一是协同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二是协同构筑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三是协同推进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四是创新区域协调与考核评价机制。

  江淮生态经济区包括淮安、 宿迁两个设区市全域以及里下河地区的高邮、宝应、兴化、建湖、阜宁等县(市) 。区域内拥有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淮河、京杭运河等湖泊和河流,水面面积占区域面积超过 1/5, 占全省水面面积近 1/3。 整个区域国土开发强度低,淮安、宿迁、盐城均在 17%以内,低于国际宜居城市 20%标准上限,是长江以北地区的“水龙头” ,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线路所流经的区域。 建设好江淮生态经济区是贯彻国家南水北调战略、 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水质稳定达标的重大举措。9 月 15 日,在淮安召开的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要求和紧迫性。 由于江淮生态经济区涉及不同行政区划,不但要做好顶层设计,还要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政策支撑与引导,加强区域之间的协同性。

  一、协同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基础建设优先取向,突出交通、水利和信息三大关键环节,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江淮生态经济区各行政区划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存在差异,在进行生态经济基础实施建设时应做好协同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治理力度,形成防洪、除涝、灌溉、航运、供水等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减灾兴利能力。流域内骆马湖、洪泽湖、白马湖等纵贯相连,湖泊链面积占全国淡水湖 15%左右,有淮河入江水道、入海水道等重要工程。统筹港口规划布局,优先发展枢纽港口,积极发展重点港口,推进运河港口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逐步实现沿河航道、港口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航道船闸升级扩容,提高通过能力,推进淮安、扬州、泰州、宿迁、盐城市内的运河港口建设。

  二、协同构筑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根据区域特征和优势,构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态经济区地处江苏省中等发达或不发达地区, 多年来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使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区域污染负荷较重、优良水体比例不高、生态功能退化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长期稳定实现“清水北送” ,维护良好生态本底仍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五个城市的农业产业化程度依然较低,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农业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以粮食优质高产为前提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生态安全,集约化、标准化、 组织化、 产业化程度高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着力构建以基础设施、机械装备、服务体系、科学技术和农民素质为有力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利用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 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围绕物联网、生物技术药物、智能装备、动力电池、纳米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前沿性领域,推进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带建设。 以国家级产业园和省级产业经济区为重点,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产业间、园区内耦合共生,实现废渣、废水近零排放,促进产业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治理,重点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循环化改造,力争到 2020 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生态园区,形成以产业结构高端化、重点行业循环化、企业布局集群化、生产方式清洁化为方向,以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为载体的循环经济示范带。

  三、协同推进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

  江淮生态经济区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城镇体系结构不完整,城镇综合承载力低。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充分发挥经济区核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各城镇间的分工合作,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协调各类城镇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生态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体系,打造沿运河特色城镇群。

  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发展,展现运河文明。依托星湖河网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利用运河打造城镇河滨水景观长廊, 利用城镇的自然湖泊打造城镇“绿肺” ,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等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景观斑块面积。以城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庭院花园化为重点,构建城乡一体的绿色家园。大力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积极推进人文城镇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延续城镇历史文脉,注重保护运河城镇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

  四、创新区域协调与考核评价机制

  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打破城市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快形成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区域城市友好交往、公共服务合作共享的体制机制, 为江淮生态经济区发展提供动力和制度保障。

  1、成立协同推进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成立江苏省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协调组织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办事机构,拟定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成立江淮生态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 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区产业结构升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江淮生态经济区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范围,把水利设施运行费用、民生补偿、产业发展补偿等纳入补偿内容。 把担负流域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的部分县市列为“省生态补偿试点县” ,先行试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具有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的生态林、公益林的生态补偿的力度。

  2、做好规划衔接,推进环保联防联控,实现公共服务合作共享。 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 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 建议宿迁、淮安、扬州、泰州、盐城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省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地区采取共同行动策略,保障合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推动公共服务合作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优化服务环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发展合力。建立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保机构,建立健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开展区域环保督察巡视,协调对接区域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进跨区域重点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制定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评价机制。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各市具体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江淮生态经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经济区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细化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到部门,分解到年度,建立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主要责任部门负总责,抓部署,定计划,排进度,给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江淮生态经济区联席办公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季度会、建设月度会,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落实。 建立江淮生态经济区项目推进督察检查制度。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综合或专项督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健全和完善经济区建设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快制定有利于江淮生态经济区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 及时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重大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指标, 突出关键指标考核,重点考核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小企业孵化、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创新、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和评价。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奖惩措施,确保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对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县区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并把实施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淮阴工学院教授,省重点培育智库、苏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史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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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