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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乡村治理需要“乡贤”参与吗
2016-12-16 09:4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白现军 张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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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贤文化根源于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孕育乡贤文化的肥沃土壤,乡贤文化浓缩了传统农耕文明的精华,并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内化为古代政治文化的一部分。现代乡村与古代社会相比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它也随着时代发展演变为当代乡贤诞生的摇篮,成为维系乡贤群体肉体与心灵归宿的重要场所。正是乡贤文化与乡土社会的这种天然联系,使得在现代乡村社会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成为可能,也为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奠定了扎实的文化基础。

  重构现代化语境中的乡贤文化,必须在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指导下重新界定当代乡贤的功能和地位。当代乡贤以恰当方式参与现代乡村治理,本身就是基层政治民主化的彰显与探索。乡贤群体以亲切熟悉的语言和潜移默化的方式在乡村社会传播现代知识,从而在现代法律和契约精神与传统价值和伦理之间寻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在复兴和重构乡贤文化的过程中,要将民主法治建设与公序良俗形成有机融合,既要强调传承更要注重创新。同时,在实践领域塑造出一种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既存续了人文精神也展现了现代公共治理规律的新型乡村发展模式。

  通过合理的方式唤醒民众对于乡贤群体的认知。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需要积极发掘整理本地乡贤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先贤人物事迹资料。同时,还要及时发现、抢救、保护珍贵的乡贤故居遗址和文物遗存,以实物载体增加乡贤文化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多种途径创新重构和宣传弘扬乡贤文化,营建出乡贤之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既能对当代乡贤群体形成有效吸引和精神激励,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社会阻力。

  地方政府要倡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立农村乡贤理事。深入推进乡贤信息库建设,加强乡贤联络走访工作,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企业家等在塑造新乡贤文化中的引领作用。积极搭建乡贤参事会、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智囊团、乡贤慈善基金会等多种平台,深入探索建立开放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鼓励乡贤参事会协同推进村规民约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公共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和公序良俗的有效形成。及时把优秀乡贤人才吸纳到党员队伍当中来,甚至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于杰出乡贤也可以采取“挂职村官”、“镇长助理”、“镇长顾问”等方式灵活参与乡村事务。

  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尤其是在获取乡村公共事务话语权甚至决定权之后,就容易使乡村治理面临人治风险和腐败风险。因此,有必要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对乡贤群体进行约束,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就道德层面而言,“乡贤”身份本身就是一种软性约束,当代乡贤也应该像古代乡贤那样以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成为村民勤劳致富的带动者、文明乡风的引导者和道德教化的示范者,成为村庄的“品牌”“名片”和“形象代表”。但更重要的,还是需要国家在民主和法治领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权力牢牢锁进制度的笼子。同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改革,从根本上铲除“强人政治”赖以生存的政治基础。

  (作者白现军为中国矿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江苏师范大学讲师,张长立为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导)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