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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江苏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16-09-09 08:53: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许崇正

  ● 随着产业链价值层次的提升,原有的老企业因技术变革、规模扩张会提出新的融资需求,刚产生的新企业也会有自己的融资诉求,只有打造层次丰富的金融市场体系才能从横向满足不同类型企业、产业的融资需求,从纵向满足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一个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金融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的过程,因此,在商业化经营原则下,不能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主体实施单一粗放对待,而应该择优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伴随着金融总量的快速增长与金融制度的日趋改善,江苏省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表内业务、金融机构表外业务以及直接融资等三种方式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规模都呈逐渐扩大的态势。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体经济融资难等问题。比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乏力,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偏高,金融总量偏小、金融产品单一,金融供给落后于经济增长,资本市场发展不足、金融结构错位,金融资源偏离产业升级方向,等等。

  金融应大力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

  深化江苏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中小微企业抵押融资方式,支持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直接融资,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发展专业贷款担保公司。推动民间资本设立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资发展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继续为县域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发挥更大能量。

  金融应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同发展。江苏的经济转型升级过程是新兴产业的培育成长和传统产业的升级过程,随着产业链价值层次的提升,原有的老企业因技术变革、规模扩张会提出新的融资需求,刚产生的新企业也会有自己的融资诉求,只有打造层次丰富的金融市场体系才能从横向满足不同类型企业、产业的融资需求,从纵向满足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因此,要配合全省“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向高端发展,提高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

  鼓励建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提供富有当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服务。苏南、苏北、苏中存在比较显著的经济差异,地区的金融基础和金融业发展水平也存在区别。政府可以根据本土产业特色和金融发展水平,吸引民营资本建立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人员的本土化,不仅可以使金融机构更了解当地企业的情况,还可以根据企业家信誉、企业在当地的口碑等“软信息”为企业提供融资,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程度。另外,地方性金融机构还可以在更为细分的市场中,针对不同经营类型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培育江苏本土的金融控股集团,贯通各类金融主体和各个融资环节。鼓励江苏本土实力强、规模大的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贯通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的设立,不仅可以实现区域内、集团内的资金整合,降低融资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还能将各类金融主体串连在一起,为企业打通融资的各个环节,疏通在金融体系各层次间移动的通道,这将加速江苏产业升级过程的资金供求匹配。

  突出重点,积极支持外向型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优先支持出口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支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改造项目,支持企业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开发出口新品种和促进出口产品升级换代。优先安排成套设备进口所需的流动资金,适当增加外汇贷款,优先支持名牌产品出口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开办业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积极支持并有效引导外资投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高科技行业,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民生产业。

  多措并举,支持服务业提速发展。积极响应全省“服务业提速计划”,优先支持南京、苏州、无锡三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1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着力打造“基地城市+示范园区+重点项目”的“三位一体”金融服务新模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苏南、苏中地区,重点支持服务外包、文化传媒、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服务业分工合作;在苏北地区,重点做好生产性服务业及商贸、旅游、交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金融支持,促进二、三产业互动发展。

  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

  在继续重视金融业自身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同时,坚持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实体经济导向,摒弃一味追求金融业自身发展的政策取向,合理把握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界限和力度,防止金融业因创新过度而“剑走偏锋”、“自弹自唱”,为此,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继续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产品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匹配性,促进小微金融、草根金融与小微企业的协同发展,形成“门当户对”的格局;二是建立金融资金流向跟踪机制,防止金融资金进一步“脱实向虚”。

  实行差别化、区域化的金融政策,鼓励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实施有差别金融政策,其差别性主要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实行向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低息贷款政策;政府可提供信贷担保,目的是支持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的企业提供贷款,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开发和发展。建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使金融活动的规模总量大幅度提高,从而促使各个金融中介竞相完善各自的金融服务水平;促使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促进区域性金融与产业的共同发展;引导区域金融中心即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更好地拓展其金融产品和业务、延伸服务网络。

  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建立成效考核体系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一个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金融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的过程,因此,在商业化经营原则下,不能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主体实施单一粗放对待,而应该择优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商业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强化客户准入条件和其他要求,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以及区域集聚发展产业区,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科技新兴、能源产业。根据江苏省实体经济发展的地域非均衡性特点,重点支持国家战略产业,做大金融支持总量;在苏北地区,重点支持完善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制度,设立实体经济发展的最低保证金存入央行账户,一旦某一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大量脱离实体经济,实体企业出现由融资困难导致的经营困难,则没收保证金并按制度要求追究金融机构责任。

  (作者为江苏省政府参事室参事)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