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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促进民族大团结
2017-06-27 08:54: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扎洛

  近年来,如何加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引起学术界的特别关注,相关主题的讨论颇多,各种观点殊异纷呈。笔者发现,在谈及近代以来有关建构“中华民族”的思想、主张时,随心之论颇多。例如,有学者称“辛亥革命以后出现了‘五族共和’的口号,这是很危险的”;有论者认为顾颉刚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是因为他看到“五族共和”是民族危机的根源,“我们现在不要再讲56个民族了”;有人甚至提出“1949年后,中国政府搞民族识别,强化了民族之间的差异,这种出于苏联民族观念的做法,流弊无穷,应该废除”等。笔者以为,以上论说都与历史事实相背离;对任何人物、思想的评价不能脱离其特定时代背景和具体历史场景,否则难免落入唯心论的陷阱。

  多民族并存是

  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国情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了中央王朝之外,境内还有一些古代民族曾经建立过区域性政权。中央王朝一般对边疆民族实行“因俗而治”之策,只要承认皇帝的权威,在交往中遵循朝廷规定的“礼”制,并不强行要求各民族在文化、语言上的同质性。这种管理方式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以较小成本实现了王朝国家的统一。然而,其缺陷在于中央王朝对地方管理松散,地方政府、王公贵族、土官首领、宗教上层等在特定区域内“分享”民众的效忠。这些中间权力阶层时常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时还会对中央政府的动员能力形成制约。

  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妄图瓜分中国领土,传统中国的多元权力格局为外部势力实施渗透、挑拨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提供了可乘之机。面对“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完成中国的近代转型,如何将边疆地区与中原地区有机整合起来,如何建构新的民族关系,成为近代中国重要的历史课题。

  “五族共和”

  在辛亥革命前后具有进步性

  近代以来最早有关民族关系的大讨论,是清朝末年保皇派与革命派就“排满”问题进行的争论。

  革命派为推翻以满族上层为统治核心的清朝,鼓吹民族革命,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主张推翻满族统治,建立汉族政权。章太炎的《正仇满论》甚至主张驱逐满族,其他蒙古、回部、西藏等藩属之地“任其来去”。革命派对边疆地区领土的随意处置态度,显示其对未来中国的设计存在缺陷。

  保皇派为维护清朝统治,从合群强国的立场出发,强调“满汉合一”。康有为从公羊学出发,认为满族已经汉化,“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他在《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中称,“裁满汉之名,行同民之实……蒙、回、卫藏,咸令设校,教以经书文字语言风俗,悉合同于中土,免有歧趋”,主张以汉族为中心同化其他民族。梁启超借鉴欧洲学者伯伦知理(1808—1881)的思想,提出“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主张将国内各民族合众为一。杨度在《金铁主义论》中提出中国土地乃合二十一行省及蒙古、回部、西藏,人民乃合满、汉、蒙、回、藏五族。相对而言,保皇派对中国的多民族国情有更深入的历史认知。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随后革命派陆续在南方获得胜利,一些地方出现杀害满族人的现象,加上政治上的混乱无序,谣言流播,造成边疆民族地区上层统治者对革命疑虑重重,亦为少数鼓吹民族分裂的人提供了借口。当时,外蒙古地区在沙俄策动下宣布独立,西藏发生了“驱汉”事件,这为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口实。

  在随后开展的南北议和中,蒙古王公联合致电南方政府代表伍廷芳,“共和国将仅以十八行省组织之乎?抑将合满蒙藏回共组织之乎?满蒙藏回土宇辽阔,几占全国之大半。其人民习惯,只知有君主,不知何所谓共和,更深惧诸君子少数专制之共和……如诸君子固执己见,鹜虚名、速实祸,以促全国之亡……则我蒙古最后之主张未便为诸君子宣布。”后又通电宣称“如朝廷允认共和,即行宣告独立,与中国断绝联系”,表达了对革命派“排满”思想的反对。

  袁世凯乘机以边疆民族对南方政权表示不满为借口,向其施压。对此,伍廷芳回电解释,“民军起义之目的,欲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大共和国,此举并非为汉人自私自利起见,乃欲与满、蒙、回、藏同脱专制奴仆之苦,而享共和兄弟之乐……民国成立,汉、满、蒙、回、藏一律平等,确无疑义”。面对革命可能造成国家分裂的现实危局,孙中山等革命者调整了过去的主张。1912年元旦,他以临时大总统身份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袁世凯上台后,继承了清帝逊位诏中的思想,提出“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主张各民族平等的“五族共和”成为新政权的国策。

  这一政策缓解了紧张的民族关系,蒙古王公、十三世达赖喇嘛等先后表示拥护“共和”,民国政府合法继承了清朝的固有国土。可以说,“五族共和”是对康有为、梁启超、杨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根据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及辛亥革命后出现的一系列危局做出的正确选择,对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顾颉刚并不否认

  多民族共处的历史

  20世纪30年代,日本加紧侵华活动,扶持伪满洲国独立,煽动蒙古王公分裂,密派间谍人员入藏。顾颉刚针对日本的种种侵略行径,于1939年2月13日在《益世报》上发表了题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认为“五大民族”之说为帝国主义分裂中国提供了借口,凡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内部不应再分析出什么民族,今后应慎用“民族”(Nation)一词。他担心“民族”一词隐含着的“一国一族”的建国思想被日本人利用。

  顾颉刚在“国族”层面上强调全民族的统一,表现了知识分子在国家民族危亡之时的使命感、责任感。但是,他因此而主张中国各民族早已团结为一个民族,不存在彼此区别的观点,却引起了费孝通、翦伯赞等人的学术争论。费孝通指出,“借口不是原因,卸下把柄不会使人不能动刀”,多民族并存是中国的历史事实,生搬西方的“民族国家”概念无异于削足适履。翦伯赞认为,顾颉刚“否定国内少数民族之存在的意义,然而这与客观的事实是相背离的”,在理论上混淆了民族与国家的区别。

  实际上,从顾颉刚的学术生涯看,他并不否认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在他的疑古思想的“四个打破”中,打破“民族出于一元”就是主张中国民族多元起源。顾颉刚主编的《禹贡》《益世报》等,刊发了许多有关边疆史地与民族历史的文章,凝聚了一批民族史专家,以至于傅斯年劝他在抗战背景下不要刊行《益世报》边疆周刊。及至晚年,顾颉刚对多民族并存历史的态度愈加鲜明。《顾颉刚日记》1966年1月8日写道,“去年闻有创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的大国’之说,已甚骇诧,今竟演变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大族’,直欲一脚踢翻二十四史,何其勇也?”

  其实,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与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相通的。顾颉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而费孝通则经过几十年思考将中华民族整体和局部有机整合起来,“一体”与“多元”是“民族”的不同层次。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赢得广泛拥护

  蒋介石在处理民族问题时,提出了各民族为“宗族”之说,认为中华民族就是由大小不同的宗族经过同化、融合形成的。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国民政府在边疆地区强力推行统一语言、服装、风俗等政策,造成社会冲突和民族关系紧张,始终未能处理好与边疆民族的关系。

  与国民党的民族政策不同,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即提出民族平等的主张,得到各民族的热烈拥护。早在1919年2月,李大钊在《联治主义与世界组织》中就强调,各民族在解放中要联合,并称“今后中国的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不能把其他四族作那一族的隶属,应实现联合而非隶属的关系”。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明确提出,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批评了国民党将少数民族称为“宗族”的做法,认为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他指出共产党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都应被尊重。

  中国共产党主张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制定了以平等团结为原则的民族政策,因而得到了各民族的空前拥护,实现了空前的团结,为最终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实现国家的独立解放奠定了基础。

  有人认为新中国成立后不应搞民族识别,取消民族成分有利于加强国家认同。笔者认为中国实施民族识别,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非照搬苏联政策,而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抉择。民族识别并非人为创造民族,而是对客观国情的承认,是为了将族际政治建立在科学分类基础之上。国家认同本质上是政治认同,民族认同是次一级的认同,并不必然对国家认同造成瓦解。有的国家不标示民族身份,但民族矛盾依然存在。同时,同一个民族内部也可能产生分裂倾向,“台独”、“港独”就是实例。只要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就会有以不同标示为纽带的群体认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吸收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有益智慧,借鉴近代以来有关“中华民族”建构的各种探索,针对中国的多民族国情而制定的基本政治制度。多年的实践证明了其合理性、科学性,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表现出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是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我们需要在历史发展中坚持平等团结这个核心原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全民族的紧密团结与持久繁荣而不懈努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