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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发展的现状与未来
2016-11-18 09:02:00  来源:《新闻与写作》  作者:张洪忠 梁爽 张诗雨

  【摘 要】当前以长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SNS应用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市场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凸显,已成为当前我国媒介生态一个重要构成部分。通过梳理自媒体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从媒介发展脉络的角度分析,得出自媒体是互联网信息传播新阶段的产物,是平等传播权的产物,是媒介资源转移的产物,最后从四个方面描述了自媒体未来的变化:一是正成为传播内容的最大原创来源,二是正成为优秀传媒人才聚集的平台,三是正从个体单位变化为多元的新型媒介组织,四是正成为社会关系的新型聚合渠道。

  【关键词】自媒体;媒介资源;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传统媒体

  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利斯两位学者在2003年出版的“We Media”研究报告中定义自媒体为:“自媒体是由普通大众经过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①。当前以长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SNS应用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市场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凸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媒介生态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但如何看待自媒体这一新现象,支持和怀疑的声音都有,众说纷纭。本文试图从自媒体存在的问题、现状和发展三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自媒体面临的问题

  1.生态规则不健全

  自媒体生态规则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媒体内容生产缺乏他律,缺少了专业意义上的“把关人”,低俗内容、谣言、虚假信息等内容易出现;二是自媒体营销水分大,刷粉和买点击量现象严重。通过百度检索“买粉丝”“买点击量”等内容就会查询到诸多如微信刷粉日吸粉多少人、10元人民币可买多少粉超值套餐等内容。大号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购买“僵尸粉”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些账号在阅读数、粉丝数等指标上取得优势后可以吸引广告投放等,获得商业价值。但建立在这种“水分”效果之上的媒体形态是不可持续的,对整个自媒体生态的良性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自媒体生态出现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由于自媒体进入门槛低,经营者在素质、知识储备、业务水平等方面良莠不齐;二是缺少普遍认可的行业标准进行考量;三是没有形成行业规范。生态规则的不健全引起了社会对自媒体管理的讨论,如新华社记者张毅在自己的微博中就提出“自媒体乱象亟须治理”的观点。郑州大学副教授常燕民认为自媒体用户践行话语权自然无可厚非,但如何强化伦理、恪守底线,不混淆个体与公共的边界,用好手中的“麦克风”,已经成为自媒体用户必须面对的头等大事。

  2.可信度问题

  自媒体内容可信度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假信息、标题党、夸大信息、商业软文新闻化、老闻变假闻、观点与新闻信息混杂等。可信度是影响自媒体获得认可的一个重要变量, 广州日报前汽车主编王云清就在微博上说:“公信力是自媒体的弱势”。

  由于没有专门的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来源,也缺乏专业把关人体系,内容选择、判断完全掌握在个人或者小团队手中,甚至有些自媒体人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或者眼球效应而有意为之。在没有健全的求证体系下,自媒体可信度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影响可信度的案例很多,这里举一个“老闻变假闻”的典型案例。继2015年8月三里屯砍人事件之后,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盛传“北京南站发生持刀砍人事件”的相关视频和言论一度引发网友的高度关注和激烈讨论。经记者比对,发现此事件与此前流传的“大连北站持刀砍人”为同一视频,北京市公安局亦出面核实并辟谣。②还有在2015年8月26日央视就微信自媒体平台健康谣言发布了《上半年朋友圈八大健康谣言别信!》的文章,鼓励民众切勿轻信“为真相助跑”“一起击破谣言”。

  3.内容生产容易成为公关与广告的变相手段

  目前我国自媒体经营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还没有找到一种新的经营模式,收入主要还是依靠软文和广告,新盈利模式的寻找是自媒体经营的一道“坎”。过多经营软文是以牺牲平台价值为代价的。2014年7月,一则以《自媒体人自曝月入30万,收入全部来自软文》的文章在互联网上迅速传开,数额之大自然是人们的关注点之一,而专业人士则是更多注意到了月入30万款项的“来源”——经营软文。为了效益,自媒体内容直接为商业服务,成为公关或者广告发布的变相手段,这已经不是秘密。

  4.经营上人脉资源强于平台资源

  当前自媒体平台运营模式尚未形成一个成熟、完善的体系,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不足,仍处于个人人脉带动自媒体发展的阶段。像“罗辑思维”这样依靠影响力获得发展的自媒体还是太少。总体上,自媒体偏重于个人人脉获得广告或公关费,而非基于实际的传播效果。也就是说,自媒体整体上还没有走上依靠自身平台影响力获得经济效益的良性轨道。

  5.自媒体侵权与维权问题突出

  由于侵权成本低,一些自媒体运营基本不生产原创内容,单纯照搬,包括不说明来源地复制原创内容,或是未经许可擅自改编他人作品进行传播。这种版权意识的缺乏会带来法律问题。“对于他人作品的使用……一旦通过自媒体,向社会或不特定的人群传播,公之于众,就可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进而就会涉及版权问题。”③即便自媒体不是出于盈利目的而侵权,也会构成版权问题。另一种侵权则是散布其他公民信息,泄露他人隐私。新媒体时代人类的窥私欲和猎奇心不断得到满足,类似“人肉搜索”的侵权屡见不鲜,这种集体狂欢背后是藐视个人隐私权的网络暴力,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自媒体原创的积极性正不断被内容侵权消解。很多原创自媒体通常因其自身影响力相对薄弱,对侵权的举报难以得到重视,侵权者被声讨之后删帖或道歉就此简单了事的例子比比皆是。维权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成本,只有极少数原创自媒体最终坚持下来并获得维权成功。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