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强调,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生态产品主要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生态产品概念的提出,拓展了我们对于生态和产品的认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自然属性。过去,我们经常讲农产品、工业产品、服务产品,实际上生态也是一种产品,它首先是生态系统的产出物,是大自然生产的产品。它体现了人类在物质文化需求以外,对于良好自然生态的一种需求。因此,生态产品天然就具有自然属性。当它呈现这种属性时,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因此,必须要保护、呵护好这种自然属性,维系生态产品本底的原真性。二是公共属性。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生态产品总体上是公共所有或公共享有的,它区别于其他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比较适合集体制造或公共享用,所以它还具有公共属性。从更广义的角度看,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全人类的必需品,不仅关系当代人利益,还关系到代际公平;不仅关系一个国家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还关系到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当它呈现公共属性时,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义务,政府部门更是要履行好“制造”和提供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责,以优质高效的生态产品惠泽群众、造福百姓。三是价值属性。生态产品是自然系统产出的资产,是生态产业输出的商品,是宝贵的资源,是有价的产品,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价值。当它呈现价值属性时,可以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化机制进行运作,促进生态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因技术原因无法切割或者计量生态产品价值贡献时,一般由政府代表消费方购买生态产品服务,这也是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
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关系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意义重大。生态产品是生存之本。生态产品与我们的生存环境休戚相关。大自然是整个人类的生命支持系统,正是它产出的生态产品哺育了人类,促进了人类的起源、生存与发展。人们须臾离不开空气、水源和食物等生态产品,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条件和基础。生态产品是生产之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一方面,生态产品为生产活动提供了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等必需品,保障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产品可以显著提升生产竞争力,有利于把资源环境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刺激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创造新的绿色增长点。比如南京的高淳区,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持把“山清水秀生态美”作为最大资源,着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国际慢城,走出了一条绿色崛起之路,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9%和17.7%,很好地验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是生活之要。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由“盼温饱”转向“盼环保”,由“求生存”转向“求生态”。人民群众在期待安居、乐业、增收的同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期待拥有优质的生态产品,期待享受良好的生态红利。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重生态”摆到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同等重要的位置,率先颁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率先划定生态红线,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数下降20.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6.5个百分点;478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Ⅲ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劣Ⅴ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达86.5%。与此同时,对照“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良好生态产品供给已成为突出“短板”。雾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不安全等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空间受到挤压,自然系统遭到破坏,生态产品品质和供给质量不断下降。一些地区领导对政府应当提供生态产品公共服务的职责认识不清,对生态产品产权价值重视不够,缺少相应措施;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违法排污、损害生态产品的行为时有发生;全社会呵护生态产品的意识有待提升,无节制、无约束消费生态产品等现象依然存在。
新时期,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既顺应中央的改革趋势,又契合江苏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扩大有效供给,更加注重形成绿色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把“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作为今后发展的目标要求。总的看,无论是“补短板”、“促供给”,还是“绿色化”,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都是应有之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基本、优质、高效、永续”的标准,努力扩大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为基础,促进生态产品基本供给。生态空间是生态产品的“主产地”、“富集区”,必须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坚持保护优先,守住“三条红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保障生态产品基本供给。一要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区是生态产品最重要的“原产地”,要强化生态红线刚性约束,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监管平台,严肃查处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和擅自调整边界等行为,完善生态补偿及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不断提高生态产品的产出能力。二要划定并严守城市开发边界红线。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防止城市生产开发活动过多挤压、侵占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产品的产地安全。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升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为农业生态产品留下更多良田,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占用率显著下降,产出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