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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给侧改革引领文化消费
2017-02-09 08:58: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向民

  智库出品

  ● 因为文化需求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心理和情感的需求,从根本层面上说,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供给侧提供什么产品,扔到市场里总归会有一些涟漪。

  ● 在文化市场化逐步成熟的今天,文化供给侧应当将消费需求作为重要考量,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尊重文化、尊重消费者,就是尊重企业的未来。

  文化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文化需求则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满足文化需求的方式有很多,并不都是通过文化消费来满足。文化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转化为文化消费,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金钱。消费者需要从其可支配收入中,为此项消费进行支出,或者有别人为其支出。不同的购买力,需求的文化产品也不同。二是时间。闲暇时间是开展文化消费的前提,如何在有限的闲暇时间中,赢得人们的关注和兴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修养。对于一个对音乐没有兴趣和修养的人,不要说要他买票,就是白送他门票,也不愿意去听一场音乐会。但是,这并不排除他可能因为听到街头的锣鼓声,而凑进去看个热闹。

  上述这三个因素并不包含任何褒贬轩轾,无论是钱多钱少,有闲无闲,修养高低,其实都可以找到满足文化消费的方式和渠道。只是这三大因素会决定其需求的内容和结构,从而从市场层面影响供给的内容和结构。换言之,因为文化需求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心理和情感的需求,从根本层面上说,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供给侧提供什么产品,扔到市场里总归会有一些涟漪。

  从另一方面看,由于文化需求是富有弹性的,是潜在的,是需要被唤醒的,因而也是可以被制造出来的。因此,文化生产在生产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在生产文化需求。在上述三要素具足的前提下,也就在生产有效需求。反观文化史,每一种文化业态诞生后,都涌现出一批忠实的拥趸。唱片、电影、电视、网络游戏等,无不是无中生有地创造了市场,创造了消费。从微观角度看,绝大多数作品都是在毫无期待的情况下面世的,也就是说,一开始并没有现实的具体的文化需求。

  但是,文化市场所反馈出的文化消费情况,却对文化生产和文化供给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一部《亮剑》成功,无数粗声大气的将军在荧屏上跟风;一部《潜伏》后面,又跟出许多低眉顺眼的小人物地下党。因为文化产业的高度市场化,文化消费对生产的影响不可低估,在一定程度上还左右了文化供给,并且放大了文化供给侧的问题。

  正如布迪厄所说,在文化与艺术场域,行动者(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用文化资本为武器进行斗争。他们的力量大小,获取利润的多少,与他们所掌握的文化商品、文化能力的水平是成正比的。供给侧必须研究文化需求,制造文化产品,引导消费。当前,我国文化供给侧的问题,除了技术原因外,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没有处理好与文化需求的关系。一些文化企业臆测消费需求,自以为是地制造出所谓的文化产品,却因为观众不欢迎,而在市场上折戟沉沙。于是每年都积压了一大批粗制滥造的产品,成为账面上不敢勾销的“鬼资产”。不虚心研究市场、研究需求,对于生产者自己来说,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形势转入“新常态”,文化产业涌进了大量游资。文化产业成为不缺钱的行业,也成为烧钱钓鱼的游乐场。许多盲目涌进的热钱,在经过短暂的喧嚣之后,一片狼藉,留下许多幽灵般的僵尸企业和项目。因此,在文化市场化逐步成熟的今天,文化供给侧应当将消费需求作为重要考量,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尊重文化、尊重消费者,就是尊重企业的未来。

  当前扩大文化供给侧对消费的引领作用,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努力提升内容供给的水平。文化消费的核心是内容消费,内容创新也是文化进步的阶梯。文化生产和文化供给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有价值的内容。首先要改变文化产业急功近利的状况,不能将文化简单当成赚钱的工具、上市的跳板。要在供给侧弘扬工匠精神,让精品力作成为时代话题,成为时尚先锋。其次要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承载,寓教于乐,使得每一个文艺作品都成为凝聚人心的纽带。要反对媚俗、一味迎合市场。

  努力推动文化业态的创新。文化消费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娱乐性和体验性,不能将文化消费理解为粗暴的灌输和简单的说教。好的文化消费都是建立在市场购买基础之上的。消费者自愿为文化消费买单,他就要行使选择权,选择喜闻乐见的、有意义的产品。文化供给侧应当紧紧抓住科技进步的重大机遇,积极探索新型文化业态。通过更加新奇的用户体验,激活民众的消费欲求,从而形成新的消费市场和领域。

  努力推动文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对社会资本流动起到引流作用,提升文化供给能力和规模,同时,也通过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和刺激文化供给侧的竞争,提升供给的水平和质量。从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经验看,什么领域市场放开得早,什么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就强。应当进一步完善文化领域的准入制度,清理负面清单,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应当明确,我们所制订的所有产业政策和行业门槛,都是为了保护民族文化,扶持民族文化企业,而不是为了保护一些国有文化机构的既得利益,更不是为了维系其垄断。要改变文化产业资源配置上的过度行政化,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在供给侧发挥“鲶鱼效应”,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解放其生产力。

  努力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在文化供给侧改革中,政府具有双重职责。一方面,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者,政府本身就是供给主体之一。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福祉,应当加大政府采购和转移支付的力度,改进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的方式和内容,在促进文化消费中发挥政府的引导和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又承担着社会文化管理的责任,需要改进行政管理。当前文化生产和市场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偏差和问题,与政府管理的要求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如电视剧领域演员薪酬过高、电视棒和网络视频中涉黄等问题。对此主管部门都公开发声,甚至出手干预。其实,演员薪酬是市场现象,只要遵循守法、自愿的原则,那就是合理的,是公平交易。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如果总是忍不住从幕后走到台前,只会搅局,于行业发展不利。政府应当严格限定在裁判员的位置,切不可冲到前面去当教练员,更不能当球员,赤膊上阵。“企业家创新”是资本利益驱动本能的体现,也是新型业态成长的发动机。在这样的生长过程中,由于其诉求与政府立场不同,难免会有些问题。比如网络云盘和电视棒中出现了涉黄问题。这时候政府的任务应当是对孩子进行教育甚至训斥,决不能稍有差池,就不教而诛,将其一棍子打死和封杀。

  (作者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紫金文创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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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