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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医养融合”的挑战与对策
2018-01-10 16:01: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陈家应等

  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转变,在老年人群中则更加突出地表现在对健康养老的需要和全省养老体系建设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深化,不仅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老龄化推高健康养老需要

  江苏省在20世纪80年代即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19.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1%。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化严重,同时,老年人口多病、失能和失智等问题频发且随年龄增长而增多。因此,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满足老年人健康长寿的生存需要,已成为老年照护的刚需服务。

  近年来,全省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托老等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如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在苏南、苏中、苏北也分别达到94%、83%、75%。养老体系在服务能力、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与老年群体的需要不相适应。

  二、健康养老面临的挑战

  我省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主要面临着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医养融合”存在诸多障碍。主要表现在:(1)医疗与养老的结合虽然是客观需要,但养老和医疗各自为战、独立服务的传统方式,不适应“健康养老”的要求。(2)基层医疗机构老年服务能力限制。目前的“医养融合”服务多是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合作,而我省大部分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较少、服务任务繁重、技术水平不高,难以承担老年医疗保健服务。(3)医疗与养老协同机制不完善。医疗和养老分属于卫生和民政部门,医疗融合,需要两部门间的功能有效整合和政策的有机衔接。(4)医疗机构服务回报不足。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仍然依靠服务收入和政府支付维持生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工作量大,服务收入低,投入产出不相适应,也影响了医务人员参与服务的积极性。

  二是促进融合的政策环境需要优化。目前“医养融合”缺乏必须的政策支持,包括医疗与养老机构间的协同政策、医保补偿与支付政策、卫生与民政部门的协同服务政策等等,均需要做政策完善。有些政策已经有了,但如何落地,还需要具体的措施,如“医养融合”虽有各级政府政策,但操作性不够。

  三是建设高质量的养老照护队伍。降低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提高老年人的服务可及性,这是政策目标。但由于收费标准低,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资源投入也有限,导致照护人员招聘面临困难,大多护理员未接受过专业教育,影响了养老和老年保健服务的质量。

  三、实现健康养老的政策建议

  针对我省“医养融合”服务的发展实际,课题组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

  1.加快构建健康养老服务新体系,满足老年居民的医疗、养老、健康和生活服务需要。建设居家养老、社区托老和机构养老等相结合的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服务意愿,分类提供,满足不同层次、多样性的养老需要。同时,要促进医院、社区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协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老年保健服务能力,满足“医养结合”服务需要。最后,还应该完善政策保障,包括服务标准与规范、经费投入和医保补偿标准,建立按绩效支付机制等,调动医疗机构提供老年保健服务的积极性。

  2.加强医保和长期照护险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准确测算,制定适宜的养老机构老人医保支付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并建议在医保体系中设立“医养结合”特别基金;其次,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并明确适宜的享受对象和支付标准,简化审批程序。通过医保和长护险的有效衔接和合理补充,实现同一地区不同人群间保障水平相近。最后,还应该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医保补偿、长期护理险支付的适宜范围,尤其是扩大到居家养老、社区托老服务的可能性,从而更有效地调动家庭、社区、社会的力量,共同服务于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照顾。

  总之,健康养老已经成为老年人群老有所养的现实需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中医疗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衔接,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照护服务,既是十九大提出的为全人群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者:陈家应,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执行副院长,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陆慧、朱亚,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