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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指标研制报告
2018-01-10 15:57: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李洪天

  2016年9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研究院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研制《设区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下称《指标》)。历经文献研究、充分调研,并经反复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多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到2017年8月底基本完成研究任务并上报省政府。2017年10月9日,《指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公布。

  一、研制背景及意义

  我省2005年起在全省建立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考核制度,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却一直存在综合性督导考核的制度空白,全国均如此。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提出考评要求。《指标》是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的以设区市为考核对象的综合性督导指标,这对推进设区市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是健全宏观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教育督导链条具有历史意义。这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

  二、研制依据

  1.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标》的研制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省政府关于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依据。

  2.契合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目标。在江苏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指标》以省政府颁布的《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基本目标导向,考核指标的设定、内容以及目标值的确定都与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和建设进程相契合。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侧重于对某一地区发展水平的监测,《指标》则侧重于对某一地区领导管理水平的考核,二者形成了互补互促的关系。

  3.反映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指标》的研制以坚持问题导向,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设计等能反映我省市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所存在的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的重点关切,能够有效引导设区市政府的重视和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指标框架和主要内容

  根据引导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依据市级政府的“领导”“管理”“保障”三个方面的教育职责内容分类,将考核指标分为依法治教、各类教育、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五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其中“依法治教”主要体现了“领导”职责,“各类教育”“素质教育”主要体现“管理”职责,“师资队伍”“经费投入”主要体现了“保障”职责。

  依法治教方面,包含5个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主要涉及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情况,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情况,教育结构优化和学校布局规划情况,教育系统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等。其中,首次将党建作为教育督政重要内容列入指标,具有创新性。

  各类教育方面,包含4个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主要涉及各级各类学校达标情况,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情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情况,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特殊教育、社会教育发展情况等。其中,义务教育是重点,除此之外,“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也开创性列入对设区市政府的综合考核中,是一项重大进步,体现了现代教育体系必须是完整的国民教育的理念。

  素质教育方面,包含4个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主要涉及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落实情况,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情况等。《指标》首次将“素质教育”作为一级指标单列,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体现了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内主要矛盾和问题的决心。

  师资队伍方面,包含4个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教师规模和配置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等。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保障按岗位购买服务教师的相关待遇”等反映了当前教师供给和配置方面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属于重要的引导性的亮点指标。

  经费投入方面,包含3个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主要包含财政教育经费落实情况,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情况,资助困难群体入学就学情况等。其中“义务教育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是新的亮点指标,聚焦了当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将民办教育经费保障列入也具有创新性。

  此外,五大一级指标之外另设加分项和扣分项,对设区市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或出现严重负面影响的,视情形给予单独加分或扣分,旨在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拉大各设区市的考评差距的作用。

  (作者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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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