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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建境外产能合作园区助推江苏企业“一带一路”走出去
2018-01-10 15:53: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沈正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建立境外产能合作园区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首先,它契合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需要,能够发挥我国在产能、装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沿线国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其次,既可以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也利于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举多得;第三,既可以为东道国创造就业、税收和技术进步,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也有利于树立中国及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目前,江苏有近20家境外园区在建设或运营,特别是2016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明确由江苏作为牵头省份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文确定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为全国首家“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在新的时代,江苏建设境外产能合作园区,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交汇点的综合优势以及在境内外建设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另一方面,有利于打造更多更好的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创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企业抱团“走出去”,促进全省经济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应当清晰认识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境外产能合作园区还将普遍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可能长期存在;二是合作机制不健全加大投资经营风险;三是产业特色定位不科学阻碍园区可持续发展;四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影响招商引资;五是国际化人才缺乏制约园区核心竞争力提升。为此,必须充分发挥江苏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的综合优势,合理运用多年积累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并根据东道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采取正确的应对之策: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境外园区建设。注意防范东道国政治、法律、文化等多种风险,避免一哄而上带来投资的低效甚至损失;全面加强双边政府沟通,深入分析和落实两国双边投资协定,特别是明确投资争端、风险防范等相关条款,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东道国法律政策变动的风险。二是注重江苏与东道国的优势互补。把江苏在园区建设、产业发展以及科教、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东道国及所在地的环境、资源、市场等要素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双方优势互补,提升境外园区的根植性和适应能力。三是科学制定境外园区发展规划。坚持以江苏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为导向,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精准进行产业定位,促进境外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促进境内境外园区联动发展。首先加强江苏境内与境外园区在产业技术、产品市场、国际化人才等方面的内外联动,促进境内园区优化升级;同时避免简单地把境外园区作为境内园区及企业的“新家”,盲目向外转移资产和简单化解过剩产能,导致境内园区产业空心化。五是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努力造就一批懂技术、会外语、能交流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队伍。一方面充分利用东道国语言培养环境和优质教育资源等有利条件,实行特殊的人才培养模式;另一方面统筹兼顾境外园区及企业的现实及长远发展需要,加大力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充分依托境外产能合作园区,为江苏企业抱团“走出去”保驾护航,需要着重采取以下三项工作举措:一是依托境外园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信息等多方面的有效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境外经营行为,推动与东道国产能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依托境外园区,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围绕主导产业带动配套产业发展,促进“走出去”企业特色化发展,形成集聚高效的产业集群,提高境外园区产业综合竞争力。三是依托境外园区,帮助“走出去”企业加强与东道国及当地政府和社会的沟通协调,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引导企业抱团“走出去”,避免企业“单打独斗”,不断提高境外园区企业抵御风险及生存能力。

  (作者为淮海发展研究院院长、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首席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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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