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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
2017-11-01 09:21:00  来源: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作者:季燕霞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未来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步骤及基本方略作出了清晰的描述,将引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其中,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报告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其实是明确绿色发展的行为主体或责任主体,要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合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事业。

  应当说在过去的五年里,全党和全国贯彻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动性和责任性显著增强。比如,江苏各市县正在积极落实的263行动,在电视新闻节目及其他舆论媒体中多有报道,起到了非常好的社会动员、社会监督、社会参与的作用。但如何更好地形成政府、企业、社会、民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深化研究。作者认为,在今后的实践中应该把握好的核心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严格监管与有效激励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对于绿色发展的市场失灵领域,政府需要发挥政策、规划、制度法规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特别是要通过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增加污染违法者的成本。另一方面,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税收、价格、财政补贴、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经济政策工具,使市场机制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绿色生产和消费,调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二是发展和壮大绿色产业。谋求绿色发展需要有产业的支撑,这是绿色理念转化为绿色现实的一项关键。为此,需要抓好三大环节:首先,加大对节能、减排、降耗和环境保护等绿色技术研发的投入,促进传统产业绿色技术改造与培育新兴绿色产业相结合。其次,在政府采购法中,增加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规定,明确采购规则和比例,为绿色产品和服务开拓市场。第三,对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的产业给予充分的扶持和倾斜,使这些产业真正有利可图、有长远发展前景。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促进绿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是中国政治的显著特色和强大优势。我国传统的以经济指标为重点的考核制度,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五位一体”总格局、总目标的需要,更不适应绿色转型发展的需要。考核具有天然的刺激、激励作用,历来都是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前进的重要手段。在绿色发展考核指标上:首先,需要按照各地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和环境容量,进一步细化地区分类考核制度;其次,指标要有针对性,针对问题或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进行考核;再次,要有坚实、可靠的信息数据基础;最后,要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的社会评价与监督系统。通过完善考核体系,使绿色发展能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季燕霞  南通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博士)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