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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陆海统筹发展理念 加快建设江苏沿海经济带
2017-10-25 08:56:00  来源: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作者:王银银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海洋大省,必须坚持陆海统筹发展理念,加快沿海经济带的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江苏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目标,向海洋经济强省迈进。 

  在发展理念方面,应落实陆海统筹发展理念、建设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一要树立现代海洋理念。从省级层面树立“依托海洋谋发展”的海洋战略意识,积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将沿海发展与沿江发展放置同样的战略高度,重点把握现代海洋经济在“1+3”主体功能区中的战略地位。二要树立开放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全力助推连云港申报自由贸易区、提升盐城中韩产业园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南通口岸对外开放步伐,合力参与长三角海洋产业分工协作,全面对接上海。三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全省区域发展战略中心东移的步伐,从资源开发型转变为向海洋服务型发展的理念,打造“智慧海洋、绿色海洋、科技海洋”。

  在空间布局方面,需构建科学、合理的“港、产、城”空间格局。一要制定海岸线管控“一张图”。逐段核实海岸线及河口的使用情况,将海岸线功能的空间统筹规划与沿海产业经济带规划等发展规划相统一,实现“一张图”管控海岸线。二要合理确定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发挥连云港“东方桥头堡”的战略优势,建设“海上连云港”工程;发挥盐城广阔的滩涂和湿地资源优势,建成富有特色的盐土农业新格局;发挥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的区位优势,积极构建江海河联运体系,三市合力发展港口物流、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江苏海洋经济支柱型产业。三要有序实施港口发展总体规划。以港口建设为重点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定位连云港港为国际性大港、盐城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南通港为江海联运中心,形成分层次发展的沿海港口群格局。有序实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

  在产业结构方面,需以海洋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一要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海洋渔业、临海重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盐土农业等海洋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力度,发展渔业深加工,提高海洋农业的附加值,延长产业链。二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集群。瞄准国内外海洋产业发展前沿,强化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大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海洋油气开发和油气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三要引导海洋服务业提质增效。坚持把服务业作为现代海洋产业调整升级的战略方向,推进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重点从资源开发转向航运、物流、金融等高附加值的高端海洋服务业,提升价值链。

  在海洋生态方面,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构建“21世纪”海上生态屏障。一要重视海上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强化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防灾减灾机制;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海洋产业,完善造地、用海等政策支持举措,大幅度降低海域消耗强度。二要严控海洋污染。强化陆源污染防治,推进海洋污染联防联控;坚守大陆、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分别不低于35%和85%的国家规定底线,在建设用地中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形成海洋生态保护和科学开发合力。三要强调土地资源开发的合理空间布局。加强已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滩涂海堤生态廊道和国家森林建设、注重推进滨海湿地海洋特殊保护区建设,提升围垦后滩涂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落实《湿地公约》等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

  在保障措施方面,需加强政策先试、制度完善和体制改革。一要建立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组织管理架构。成立由省长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江苏省现代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沿海三市的市长及县长为组长以及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推进工作协调机构。二要实施现代海洋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制定适合江苏省及沿海三市的权威性总体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定期对已有规划进行修正和完善;制定江苏海洋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大海洋经济发展指标考核权重。三要加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手段,保证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来源的充足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必要时要实施定向投入措施;政府要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对海洋产业的资金支持,多元化使用金融手段;深化海洋资源利用市场化改革,提高海洋资源配置效率。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