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二者有着天然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文旅融合是以文化价值重塑旅游体验,以旅游动能激活文化生命力的系统性创新工程,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地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特定地域与族群的精神价值与文化基因,是延续民族历史、连接古今文明的桥梁,它具有成为旅游资源的天然属性。在文旅融合背景下,旅游可以使兼具传统特性与地方知识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现代生活之中,赋予非遗新功能,使其既作为关联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文化纽带,又成为服务当下的文化资本。《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探索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路径,以旅游助力非遗传承,以非遗驱动旅游提质升级,实现非遗与旅游的双向赋能,在守正创新中赓续传统文化根脉,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旅游服务美好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筑精神家园、展示中国形象、增进文明互鉴的鲜活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众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知识体系及生活实践,潜移默化地承载着社会文化记忆,建构着民众的生活传统。当日用而不觉的非遗遇到旅游这一“有意而为”的现代力量,如何实现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平衡是新时代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应认真思考非遗的“变”与“不变”,即稳定的核心内涵与因时因势变动的外延。在保证文化核心意涵有序传承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旅游开发手段推动非遗生产与再生产,实现非遗传承与旅游发展的相互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深度内嵌于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中的文化有机体,其最显著的特质即活态性,因时因地因人不断更迭、演变,仿佛一条河流在时空中变动不居。非遗保护的根本目的就是增强非遗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延续和强化非遗内在生命力,实现永续活态传承。传统是持续演化与层累的,活态存续的非遗在面对快速发展的时代时,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文旅融合的本质,不是文化资源的简单复制、搬运,而是实现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非遗的活态属性,积极拥抱变化,选取提炼具有代表性的部分进行展示,同时保证其核心内涵的稳定性。
在文旅融合政策推动下,非遗资源得以借助旅游手段转化为旅游资源。但非遗资源的上述转化需要自身具备可观赏与可参与的文化特性。这种观赏性与参与性往往表现为具有审美价值的外在形态、能够引发共情的精神内核、方便参与互动的活动内容。并不是所有非遗资源均能成为旅游资源,这需要我们认真筛选与辨别,选取适宜资源实现与旅游开发的协调共生。例如很多民俗类非遗虽然在地方文化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仅是特定群体的内在观念,需要具备地方知识储备与长期生活经验才能理解与接纳,这种高度语境化的文化特质使其难以通过简单的观光体验被外来者所感知和认同,不适宜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而大量的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戏曲、体育游艺、传统手工艺因具备审美与互动价值,能够迅速打动人心,使旅游者获得精神愉悦、感官趣味与知识储备,适合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关涉地方社会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既要推动非遗实现活态有序传承,凸显其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观、价值观;又要以旅游为媒介,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进而产出经济效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如我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受历史与区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往往相对滞后,但这些地区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富集的非遗资源借助旅游推动,完成向经济与文化资本的转化,实现了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要坚决反对单纯追求经济指标,忽视非遗特性与传承规律的激进式开发。各级政府与开发保护单位要做好引导与管理工作,把握好均衡原则,积极倾听相关诉求,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算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经济账与文化账。
当前,“非遗+旅游”的场景越来越多,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多展示平台,让其更有生机和活力,而且给游客带来更加多元、更有文化味的体验,但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简单叠加。一方面,旅游开发为非遗的当代赓续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它通过平台搭建、资金支持、价值推广等手段使传统非遗与当代社会生活接轨,践行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另一方面,非遗为旅游发展提供文化赋能,它以广博宽厚的文化积淀滋养着旅游发展,增强了旅游活动的体验性与历史感,提升了旅游者的接受度与认同感。我们要在尊重非遗传承规律的基础上,以旅游为推手促进非遗在当代的转化发展,同时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与涵育旅游活动,使两者相互促进、彼此强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最终实现深度融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