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周,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教授邀请南京师范大学于明超副教授组织群内专家、学者们,针对“飞地经济的发展:定位、动力与协调”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我们精选了大家发言中的主要观点发布于这一期推文中,如果你有什么有趣的观点或是希望对文中作者的观点进行补充、评价,都可以在下方给我们留言。
刘志彪(长江产经智库):
飞地经济是我国大国经济发展背景下,在区域发展非均衡的前提下,寻求发展的回旋余地和整体发展优势的一个特殊问题。
飞地经济,我定义它是指两个不同的行政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率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经济、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这个定义的第一句,指出了行政区划是限制地区间产业转移、产业合作的主要障碍。行政区划代表了不同的、边界清晰的行政区的利益。产业在地区的流动,往往会影响区内居民的就业、政府税收等实在的利益,因此经济相对发达一方的地方政府,对产业转移缺乏兴趣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扰企业流向欠发达地区,就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出于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尤其是在中国转轨经济背景下,地方政府较多地干预市场和微观经济活动,因此产业自由转移的人为障碍还是比较多的。现有发展格局中的一些飞地经济,因为这些内在的原因,成长过程也不是非常的顺利。显然,这种产业在地区之间的转移障碍,会极大地影响地区间的一体化发展、均衡发展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最近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体制机制背景。
这个定义的第二句,指出了一种与“反产业转移”的行政化力量相对冲的市场力量,这就是在两个不同的行政区,虽然双方可能都不会愿意把自己的产业转移到对方的领地,但是如果可以实现要素的互补和更高效率的使用,那么在一定的激励机制设计下,它们之间是有可能进行产业转移合作的。这种要素在地区间的流动,表现为现实的经济增长潜力的发挥。如一方是发达地区,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了“过密效应”,土地匮缺,劳动价格飙升过快,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等,这时就有寻求发展新空间的内在需求。而另一方可能虽然是欠发达地区,匮缺的是资金、技术、管理和项目,但是它却恰好具有这个发达地区正在寻求的比较优势,它们之间就可能在市场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对要素的均衡利用协定,从而把双方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这个定义的第三句,说的是在特定区域(应该主要是在欠发达地区)合作建设开发各类产业、经济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是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内容和机制。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就是对鼓励这种飞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合作机制、统计口径和方法等问题做出清晰的政策规范。其中,合作的机制设计问题最为重要,它是直接关系飞地经济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对飞地经济,不要做太狭义的理解。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的行政主体之间建设的合作开发区,都是飞地经济。如果涉及开放经济,与外国政府合作建设的开发区,也是飞地经济。
飞地经济成功抑或失败的经验教训:双方政府之间有强烈的发展愿望;地区之间可以产生资源、要素互补优势;不能是飞出地殖民模式,也不能是飞入地肉包子打狗模式;建立起讨价还价的、利益均衡的合作机制,不能仅仅是政治任务;上级政府的激励机制到位,如给飞地经济创造政策的“洼地效应”,或不给钱,但是要给制度创新的特权或优先权。
陈柳(江苏省社科院):
八部委主要鼓励江浙沪东部沿海地区以飞地经济的方式对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这对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区域之间的优惠政策比拼、恶性竞争。对西部地区来讲,可以减少不应该有的、超出限度的企业优惠政策;对东部地区来讲,部分不太愿意被转移的产业也可以尝试转移到中西部。如果当时昆山与重庆合搞一个笔记本产业的飞地经济,那对双方都大有裨益。
高春亮(南京财经大学):
个人认为飞地经济的发展方式应该有两类,一类是大企业主导布局,一类是招商。第一类跨省市没啥难度,比如富士康,另一类是大家招商但集中在一处园区,这个成功的少,中西部合作起来难。我不大主张以发达带动落后的方式做。发达地区帮着落后地区建立园区后,企业会去吗?
我总结大家的疑惑:1.园区合作容易,但企业的微观区位决策如何响应?2.东中西协调,以园区入手,也算合理,但大规模产业转移己经结束,在去产能背景下,是否冲突?
飞地经济是城市经济溢出效果,是城市向外辐射的具体表现。所辐射产业仍然高度依赖原城市产业链。其核心是企业基于成本收益的再一次区位选择。如果力图建设大尺度空间范围的飞地,区位应当是沿边沿海,所转移也是钢铁石化等国企。其它产业不一定按政府要求去做,至于分成等制度问题不难解决。
何雨(江苏省社科院):
飞地,是连接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推动区域经济再平衡的一个创新性举措,是两个地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桥梁与载体。飞地经济的关键,是能够“飞得起来,落得下去”。核心是梳理好双方的优势与利益诉求。发达地区的优势在于技术、管理与资本,而落后地区的优势在于劳工、市场与要素成本。合作,应以发挥优势为原则,以达成各方利益为动力。发达地区的利益,是过剩资本与产能转移,而落后地区的利益在于就业与税收。故,我认为,设立的飞地,应该具有区域政策特区的属性。由发达地区承担主导作用,负责飞地的定位,布局与核心管理,而落后地区主要为飞地提供后勤保障,参与税收分成,满足就业。这样,才能调动双方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把飞地打造为落后地区增长极。
江苏园区经济南北合作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飞得起来,落不下去”。根源就是利益分成机制出现问题,导致双方都没有足够的动力与积极性。
飞地,就是一个增长极。如何把极做大做强,是主要目标。与其他极不同地方在于,飞地极是两个发展水平、区域文化与治理理念相差甚大地区间的合作,是外生性推力。走出落后陷阱的关键,就是直接跨国陷阱。千万不要两个政府争主导,只有发达地区主导,才能强势破局。采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所有权归落后地区,经营权归发达地区,并保证经营权三十年不变。此前飞地的失败在于利益分配畸形,是此前飞地的症结所在。无法在这一点上突破,飞地经济,就会变成飞地不经济。
司增绰(江苏师大):
如果完全是市场行为、企业行为,就不能算飞地经济了。飞地经济合作可以考虑多种模式,区域差异小的可以用合作模式,大的可以采用租地模式,中西部地方政府把土地租借给东部地区政府,或许还有其他模式。但这都是政府主导下的。
赖红波(上海理工大学):
作为一种跨越空间合作模式,跨区域合作一直都是存在的。现阶段飞地经济如何超过90年代的模式,打造升级版的区域合作和创新的新模式才更有意义。
于春晖(人民日报):
我理解,发展飞地经济,是经济的区域化发展需要克服区域行政体制的制约,在小范围内探索如何适应经济区域化、一体化发展要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其中,“飞地”指跨越行政区域但经济区域联系较紧密、经济发展基础、水平接近,相互合作发展空间大,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发展质量效益。本质上是在尊重市场力量基础上形成内生经济合力,而不是借助行政力量的传帮带。
产业转移是渐进的,试图跨越大的发展差距实现产业转移不如顺应经济区域化逐渐转移更有效,在产业转移渐次推进过程中实现协调发展,不适合采用类似灾后重建的对口帮扶机制。
邵军(长江产经智库特约研究员):
飞地,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意义和侧重点。我觉得当前中国推动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以飞地形式合作,主要是改变观念和提高行政效率,所以飞地开发区领导班子要由发达地区配备并指挥,除极少数必须属地的权力外,最大限度减少当地干预,方能有效。
伏玉林(华东理工大学):
“飞地经济”旨在打破原有体制约束、促进资源的跨空间配置。省内飞地经济有不少的经验模式值得总结,如广东和江苏的经验;省际的也有一些如上海—盐城的合作模式(上海正在对口支持贵州遵义)等。飞地经济是采用市场机制、突破大一统体制、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的模式之一,飞地经济比原有的对口支援更进一步,更强调市场功能发挥,是以利益共赢为纽带的合作。
我甚至认为振兴东北经济也应该采取市场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来搞,关键是放权搞活。地方互惠发展是打破大一统的关键。最糟糕的就是既希望通过飞地经济模式促进区域合作,同时又有一只强有力的手来干预市场以实现政策的目标。
杨锐(苏州大学):
在城市经济学和经济地理学里,飞地经济既不能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也不能帮助原地区的发展。飞地经济倒是可以和异地空间网络协同制造结合起来,要整就整最前沿的模式。既要保持与原地的产业联系,又要与飞入地产业有千丝万缕联系,双方企业都能从产业联系中获得好处。
飞地经济和大数据、智能化制造等结合起来,或许有可能找到思路。把企业价值链中的一些环节分离出去,集体打包到一个地方,再通过大数据,来协同生产体系。既能发展大数据,又能促进价值链创新。
宋文阁(江苏省国资委):
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下,传统的围绕土地要素做文章的模式或许困难重重。无论什么合作模式、无论什么产业园形式、无论什么政府主导,生产的各要素成本基本上可控,基本上透明,核心要素基本上没有竞争力。个人认为飞地经济仅是过渡紧急措施,不可能在全国全球全面开花生根,或许昙花一现。
孙军(淮海工学院):
若飞地经济与普通的基于企业市场行为的产业转移相比没有太多优势,那基于飞地的产业转移意义何在?我感觉要解决该问题,一是中央要放权,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权力,譬如税收等优惠措施;二是对于有区域销售壁垒的生产终端产品的企业应该有一定的作用,对于生产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企业作用不大;三是从生态环保层面上,国家出台政策,要求某些污染企业要在更大规模上集聚,降低污染,这会为具有区域或集聚优势的飞地带来机会;四是飞地经济或许更适合国际间合作,当然要注意规避其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