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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创新型人才政企合作开发机制研究
2017-04-24 08:50:00  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  作者:袁健红

  一、创新型人才政企合作开发的必要性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也是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竞相争夺的关键资源。在创新型人才开发中,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发的意义在于可以共同塑造区域创新系统的创业倾向。政企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互补,利于产生人才开发的协同效应。鉴于创新型企业的失败率较高,政府应该成为初创期创新型企业风险的承担者或者托底者,同时应当努力激发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家精神,推动江苏省企业创新创业活动进入良性循环。

  创新型人才

  1.政府和企业共同塑造区域创新系统的创业倾向。创新和创业活动的发生不仅仅是个体的活动,更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在创新和创业过程中,不仅需要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个人具备创新创业精神,更需要创新系统表现出强烈的创业倾向。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创业活动和创新水平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创新系统的创业倾向不同。创新系统内,在不同的创业倾向水平下,创新型人才识别、利用和产生不同创业机会的能力也不一样。创新系统的各个创新活动既单独存在,又相互影响,彼此之间存在相互增加或相互抵消的作用。高度互补的创新活动可以提供很高的创业机会,而相互削弱的创新活动则不利于创业机会的形成。创新系统的创业倾向是各种创业机会发生相互作用并且互补的结果。

  创业机会包括三个方面:技术机会、市场机会和制度机会。研究表明,制度机会并不直接对创业活动发生作用,而是要借助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才能产生创新和创业绩效。政府部门是唯一可以发挥制度作用的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制定游戏规则。政府部门可以综合运用金融和税收政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和垄断行为,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氛围。

  2.政企合作开发具有资源互补性。创新型人才是指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进行创新性劳动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人。他们具有无私无畏、独立个性、超常思维、综合知识、合作意识和显著绩效六大特征。区域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择、使用和激励各环节都需要政府和企业部门的密切合作。从引进看,创新型人才看重的是产业和事业发展的环境,如果当地有很好的人才政策激励,则会对人才产生很大的吸引力。从人才的选择看,市场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经常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这时政府可以发挥信息和资源优势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在这方面,企业是用人主体,发挥着主体作用,政府可以发挥规划、激励等引导作用以及公信力保障作用。

  3.创新的性质要求政府部门成为初创期企业创新风险的承担者。技术变革速度加快、新兴产业市场仍未形成,这些增加了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许多颠覆性的创新具有绝对的复杂性,需要多种学科、多个行业的协同创新。当前已经不是单个产品和服务之间的竞争,而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在这样的复杂创新环境下,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面临不可预测的技术和市场风险。初创企业创新能力强,但是缺乏抵御风险的实力。政府部门的支持可以及时帮助初创企业快速进入市场,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在新兴产业巨大的发展潜力下,同样多的资源投入到初创企业更有可能培植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江苏省创新型人才政企合作开发的

  主要模式

  1.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合作开发模式——张家港市人才开发经验。张家港市创新型人才开发中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形成了很好的经验。人才政企合作开发中注重四个度:企业人才需求靶向度、创新资源的集聚度、提升项目的贡献度、政府资金的安全度。企业人才需求的靶向度指人才部门为了摸准企业真实的人才需求情况,借助于商会和青商会开设人才超市,根据张家港市产业发展规划制作精准化的人才需求菜单,通过购买市场上各种人才机构的服务进行人才的初步筛选,筛选后的人才提供给企业,最后用人的决策权是企业。创新资源的集聚度是把创新创业人才与当地传统优势产业的企业进行嫁接,形象的说法是“小手拉大手”。截止2015年底已经成立了60多家嫁接企业,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1亿元。提升人才项目的贡献度指通过实施人才项目的绩效评价系统,监测和评价人才项目的贡献度。政府资金的安全度是通过人才项目绩效挂钩和后补贴的形式,保证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使用。

  2.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2011年3月清华大学与苏州市政府签署共建“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合作协议,同年7月研究院正式登记成立,分别在苏州吴江区和相城区设立了吴江分院和相城分院,致力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服务。设立了12个研究所、6个产品研发中心、8个联合研发中心。投资3亿元建立了6大公共研发平台,为行业提供分析型检测、国际化认证、综合性服务等特色服务。研发方向: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联网;节能减排、汽车轻量化与碰撞安全;汽车NVH。专业投资基金专业专注:专家型管理团队,专注于汽车领域。引导基金:4000万投资撬动了6亿多社会资本。科技金融:项目为主体,资本为杠杆,平台为依托。研究所成立至今已有54项技术实现产业化(清华17项,自身研发19项,引进18项)。累计衍生孵化企业44家,2015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该研究院的成功运作是政产学研合作进行人才开发、科技创新的典范。

  3.企业为主引进高端人才团队模式:中电环保产业创新中心。中电环保公司于2011年上市,是江宁环保产业的龙头企业。近5年销售收入以20%的速度增长,毛利率达到30%以上。企业仅有员工373人,销售额达到6亿元,人均产值达到200多万。公司专注为区域内的污染源治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企业人才战略,企业内部实施覆盖全员的绩效考核体系、项目经理制、员工持股的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外部并购相关业务的核心技术团队,从原有的工业水业务扩展到市政水业务,进一步扩展到产业链下游的污泥处置业务,以人才战略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的发展。目前该公司正在打造环保产业创新中心,通过引进以及与高端人才团队的合作,孵化创业企业,提高环保产业创新能力。正是因为公司引进了水处理产业化高端人才团队,2016年6月公司获得南京市政府资助经费总额1,300万元。这为企业乃至南京市环保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和示范作用。

  三、江苏省创新型人才政企合作开发中

  存在的问题

  1.产业环境差异导致企业吸引人才苦乐不均。产业环境的差异对不同企业吸引人才影响巨大。产业环境包括区域、产业特点、企业性质和规模等,这些因素在人才引进和留住人才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南京、苏州等大城市吸引人才较为有利,而张家港、吴江等中小城市面临与大城市人才竞争的压力,苏北的城市更加无法与苏南的城市进行人才竞争。小企业、民营企业难以吸引有实力的人才,国营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能够吸引人才。软件、半导体等产业发展迅速,人才需求量大,供不应求,导致人才使用成本日益高涨,中小企业财务压力增大。

  2.政企双方信任程度不高、信息不对称导致人才需求信息失真。政府在传统政企关系中一直处于强势和主导地位,政企双方主体存在信任问题。政府部门的人才引进调查工作得不到企业的有效配合,人才引进效率不高。政府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政府难以了解企业创新型人才类型和层次的真实有效需求,导致人才与企业需求不匹配,企业成本增加,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3.人才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人才政策中最有效的是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国务院取消税收优惠后人才的积极性受很大影响。企业普遍呼吁加大对创新型人才住房的补贴力度,以折扣性的住房吸引人才。在企业初创阶段减免个人所得税,更多地解决人才的子女教育问题,从实质上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

  人才标准门槛过高,一些具有真才实学能够对企业发展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才因为不具有博士学位难以符合要求,导致人才无法引进。

  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人才享受到的待遇差别很大,影响到人才的积极性。领军人才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海归人才与本土培养的人才待遇不同。相对重视引入创新型人才的做法,间接打击了本土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

  针对人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政策支持缺乏差异性。对人才企业的持续激励不够。

  人才政策的覆盖面不广。对创业人才激励措施很多,但对企业自己研发的创新政策没有激励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激励较多,对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激励不多,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流动很大。

  人才政策信息渠道不畅。没有应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没有公开透明的统一平台。企业无法及时了解人才政策、人才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4.人才专业化服务水平需要提高。人才企业更加需要专业化的服务。电子及化工等产业反映缺少技术交易平台,缺少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平台,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

  希望成立专业化的工程师协会,在当地就可以分享技术和经验。政府部门应多举办人才联谊会、创业案例分享会,提高企业家的管理水平。

  希望为人才提供再学习的机会。高层次人才脱离原来的学术环境后面临知识更新和跟踪问题,急需提供再学习的渠道。同时提供企业经营相关的学习机会,比如预防经济犯罪等法律知识、专利申请书的撰写、项目管理等课程。

  5.人才创新创业的宏观环境不够完善。人才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而现有的金融制度无法切实保障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的风险,企业的创新活动缺乏金融方面的补偿和托底机制。

  创业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困难,行政审批繁琐,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影响创业企业的业务进程。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模仿者比创新者更可能获得创新利润。社会氛围对创新的认同较差,创新独占性的保护不到位。

  四、江苏省创新型人才政企合作开发的

  政策建议

  1.创新型人才开发中政府与企业的定位。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才开发应“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配置人才资源。企业应成为人才项目选择和评价的裁判员和运动员。企业家对于产业的敏感度、对资金风险的防范度要远远超过政府。政府做拉拉队、做组织员、做红娘,扮演人才项目经纪商的角色。只有采用市场机制筛选出来的人才项目才能确保质量,符合产业方向并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政府的功能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营造良好的产业和生活环境、为初创期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进行托底。

  2.政策应更多地支持初创期的创新型小企业,让企业家创业更容易成功。小企业创新能力强,经营效率高,但是局限于规模实力的制约,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等存在薄弱之处,导致小企业生存困难。面对大企业的资本和市场垄断,初创期的创新型小企业更需要政策的支持,从而潜心做好创新活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强化人才企业和创新型人才的法律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侵权成本。帮助企业和人才提高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简政放权,对创新型小企业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提高行政效率。

  3.准确把握企业人才的有效需求,提高企业人才需求匹配度。区域通过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带动产业发展。根据区域的产业规划配置各类高层次人才,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不同产业的发展情况,精准定位,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的具体类型和结构,制定企业人才需求清单,实现政企联动。在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时,政府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企业家组织来准确把握企业人才的真正需求。政府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引进符合企业需要的创新人才与符合江苏省产业规划的创业人才这两者应当并重。

  4.积极打造创新型人才服务平台,提高人才专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承担着建设公共人才资源服务平台的职能。政府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为企业和创新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发挥在建设公共人才服务平台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行业需求状况,建立公共的研发、检测、测试等平台。进一步简化技术转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技术转移速度。必要时可以购买人才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切实提高人才服务水平,搭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创新型人才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大服务”氛围。

  5.加快推动创新型人才与本土企业融合机制建设。政府要提供满足双方交流的平台和机会。政府应积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峰会、创业论坛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培训活动,加快本土企业家承担创新型人才创业导师的角色转变。同时,为创新型人才开设各种形式的创业课程,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推动人才创业企业与规模企业的有效对接,使创新型人才适应企业家的角色。根据企业与创新型人才的实际发展情况,切实推动政府服务、创业辅导专家团服务、行业龙头服务的有机整合,助力江苏省各地区创新型人才与本土企业的有机融合。

  6.完善创新型人才评价机制,科学进行人才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应积极构建新型创新型人才绩效评价系统。依托现有的大数据技术,与各类人才机构、高校研究所等部门深入沟通,制定合理的人才绩效评价系统。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人才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以便提供分类服务。对于成长较快稳步发展的企业持续追加激励措施,促进企业持续创新。对于区域人才工作,要考核人才项目的存活率。科学进行人才管理工作,积极配置区域内的各项人才和知识资源,不断提升地区人才管理的品牌效应。

  7.设立创新型人才开发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政府要扩大人才企业和行业创新的资金规模,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增加对企业科技经费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减轻企业各项税费支出的压力。要支持风投资金和社会资金的参与,鼓励企业、科研单位与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等合作业务,逐步建立科技金融结合专项风险补偿金。建议设立新兴产业相关的风险托底机制,政府成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银行担保基金,引导风创投基金结合政府的托底来让企业家更加大胆地投入。通过金融联动和风险补偿,使政府逐步从无偿拨款过渡到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的投入。

  8.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氛围,增强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创新人才培养和成长的核心。现阶段江苏省的企业家创新意识普遍不强。保守的企业文化束缚了企业,企业家对风险过分担忧,不舍得投入于创新活动。企业不信任外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影响人才发挥作用。影响创新创业的诸多因素中,最核心的就是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创新行为来源于他的创新意识。当企业家想要的时候,无论人才还是技术,他都能找得到。因此,政府部门可以帮助拓展企业家的眼界,组织一些企业家去海外开阔视野,让企业家接触到更好的新兴产业,更好地解放思想,增强创新创业的信心、意愿和能力。

  作者:袁健红,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