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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的作用
2017-02-13 09:39:00  来源:长江产经智库
  编者按
  2017年的改革已疾驰上路。其中,发改委体改司牵头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今年将在国家层面上扩大试点。同时,地方也在全速推进混改。在近期的地方两会上,大多数省份释放了将在今年“铺开”地方国企混改试点的信号,这无疑增加了混改“升级扩容”的想象空间。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教授据此提出了“如何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的作用”这一议题,并组织群内各行业专家、学者展开了讨论。我们精选了专家的观点发布于这一期推文中,如果你有什么有趣的观点或是希望对文中作者的观点进行补充、评价,都可以在下方给我们留言。
  观  点    
  倪敏(硅谷创业):个人觉得把经营不善的国企资产评估后走司法拍卖,设置保底价,信息公开,价高者得。以前90年代国企改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其实路子是对的,但执行过程不公开,结果资产留到厂领导私人腰包去了。现在互联网平台这么开放,只要信息公开就不会造成资产流失。
  何雨(江苏省社科院):混改,也可以理解为国有企业在实践上的“返祖”,重回建国初期“公私合营”模式。只不过,建国初期公私合营的方向是走向全面公有化,而现在则可能是开启了私有化帷幕,特别是在竞争性领域中。混改有一个好处,就是要看市场脸色,无法搞强制性的拉郎配。如果国企拿出来的资产,都是烂货,社会资本是不会跟进的。这在相当程度会倒逼国资拿出优质资产。
  在混改方案设计中,一定要对社会资本股权进行充分赋权。不仅取决于决策层的后续动作,同样取决于实践层面的制度创新。在我看来,可以采取“三分离,三保证”措施:“三分离”:一是混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要分离,以切实保证混改企业的市场化运行。二是在混改企业中,国有资本部分,要保证党企分离。党组织可以负责监督,但是不宜过分介入日常经营。三是要保证政治责任与经济责任的分离。传统上,国企要承担维护就业稳定,保证市场平稳的政治功能,而社会企业通常只承担经济功能,即效益导向。混改后,要对竞争性行业的混改企业,其政治功能与经济功能进行切割。“三保证”的内容有:一是保证市场化方向。混改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坚持效益导向。二是保证法治化。即,混改企业中出现的问题,不宜参照传统国有企业解决方案,而是参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方案。三是保证公私资本在权利上的地位平等。考虑到实践中公权力对公有资本的倾向性,应在方案设计中,适度增加保护性条款,保护民营企业。例如,可以设计一个豁免条款,让民营资本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不允许追究政治责任。
  彭本红(南信大):混改的初衷有两层意思,一是吸收社会资本发展国有经济,二是改进国企治理结构。但实际操作难以达到目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的国企是党委说了算,效益好的国企不会允许外人染指,或只许权贵资本进入,而效益差的民资不愿进入。因此如果没有良好的顶层设计,必将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治理结构得不到任何改善。唯一的出路恐怕还是要回归制度层面的设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引入现代治理体系是一条好思路,现在要加一条保护私有产权不被充公。
  李建平(卧龙湖小镇):混改肯定比国有独资好,现在国企基本上是大企业,就在证券市场上去改好了,但实际上市混改后的企业还是按照国企管,任命干部还是列入干部管理序列,实际上还是国企。
  宋凌炎(江苏精诚&精缦毛毯):混改对于国企来说有一定的排斥性,应该把国企的垄断适当放开让民企参与管理,民企的拼搏精神可以植入国企中去;另外一个方面,引入一些年轻有活力的管理层对国企的推动创新有一定意义。
  闫浩(江苏经信委):举一个例子:徐工集团和三一重工是中国工程机械的龙头企业,位列第一、第二,一个是国企,一个是民企,二者都在争取老大地位。当年徐工的优势是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三一重工。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好,三一重工调整经营策略,把员工从近7万人压缩到1.5万人,徐工的经营机制不如民企灵活高效,人数仍然是2万人,徐工集团解释说:当前经济形势不好,我们不把冗员推向社会,这是国企应尽的社会责任。
  张晓东(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更根本的是体制和机制,是否缩编并非问题的要害,有效管理提高效率、人均效能才是要点。三一重工确实在信息技术上投入不小,但却也未必会超过徐工花的钱。关键是三一重工的IT建设一直有规划、有条不紊、稳步而坚定的推进。徐工集团信息化建设的章法则与三一重工明显有差距。
  孙军(淮海工学院):我感觉混改要让国有企业变得更有效率,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CEO等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要完全市场化;二是国企的党委如何定价的问题,若仅按政府领导定价,收入太低,与CEO团队收入差距太大,一定会形成问题;三是决策的效率问题,层级不能太多,尽量扁平化运作,要给CEO管理层充分的支配权(这方面可以好好研究一下万科团队,这个背景虽然有点特殊,但确是国有化的企业);四是混改的目的就是引入市场化机制和力量,因此应从法律层面坚决保护民资的安全性、自由进出的选择权。民资的目标单一,而国资目标多元化,很难协调。混改要想成功,必须以市场为根本,以民资为主导。所以,在大多数行业中,国资完全可以通过战略性投资去实现自身目的,这就要求国资在很多行业尤其是竞争性行业中转换思路。
  张俊芳(东方国际):混改可以用期权激励管理层,研究好的期权机制来激励管理层可以为国企私有化找到出路。
  史先诚(江苏金融办):混改建议,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按上市公司标准全面股改,要保留的国企,国有资本留着绝对或相对控制权,其余股权放开由各类企业申购,民营资本用手或用脚投票或退出。国有资本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介入民营企业和民营上市公司,同样用手或用脚投票。
  陈东(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1.混合所有制的主要目的是淡化所有制的外衣,为了以后以社会资本而非国家资本的面目出现,而不是以放大国有资本为目的。2.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好以不同的国有资本交叉持股为过渡阶段,以建设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为手段,逐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3.国有企业党委会领导主要体现在大型央企或国企的总公司层面,面广量大的层层控股交叉持股的股权特征不明显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治理为主。4.以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对资本的管理,可以借鉴地方政府管理方式,加大企业的纪检监察建设,可以把纪委和监事会合并。也可以创新企业架构,在企业总经理上面设审计委员会,总管审计纪检检查。受董事会领导。5.企业总经理可以市场化招聘,也可以上级任命,但要加强对其监督。6.股权分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创新成立党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包括党办,以及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群众组织,主任甚至可以社会招聘,就是企业的员工,不一定非要上级任命。7.混合所有制企业要行政脱离,高管可以持股。8.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要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尽量不要是子公司或分公司。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控股,都是社会资本。最好从资本属性上,经过多重持股,已经看不出是谁控股了。
  翟太煌(山西证券):要和实实在在为百姓为国家为政府服务的民营企业混合,而不是那些汇率一跌就出逃资金、成本一高就转移生产基地的民企,不把外部成本转给社会,如污染造假等。
  张云逸(上海鸿逸投资):(1)混合所有制是当前形势下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最优实现形式。
  (2)混合所有制,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坚持走市场经济道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有机统一。
  (3)混合所有制,既可以通过层层控股实现国有资本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产业和集中发展优势产业方面的控制力和决定作用;又可以通过股权纽带的和谐共生,加强对各类社会资本和社会利益格局的管控和协调,减少利益矛盾、社会矛盾和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4)混合所有制在具体的股权设计上要严格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前述重点领域和行业要坚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坚持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即国有资本占股比例在三分之一以上、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内部职工占股比例在三分之一以下、社会资本占股比例在三分之一下。二是在一般行业或领域、已经或者即将充分竞争的行业或领域,采用对优势企业参股的办法,分享其经营成果和利润,保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为重要领域投资提供储备。
  (5)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新形势下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独立完整的市场主体。这种新形势下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有四层,第一层是党委,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机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讨论通过,主要决定公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方向路线问题。第二层是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讨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第三层是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第四次是经理层,作为公司管理的执行机构。
  (6)混合所有制可以通过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严格区分产业层面和资本层面。在产业和企业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提高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本的流动性来提高其自主选择和保值增值能力。
  (7)混合所有制持续稳定运行的基本前提是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和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得到充分保障,这就要求有一个相对独立、公正、基本稳定的宪法法律体系和司法保障体系。
  (8)混合所有制的入股形式,可以按照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资源禀赋和其提供的生产要素来参与,并按照实际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进行调整。资本、技术、劳动、管理通过合理评估皆可入股。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提高全要素劳动生产率,并通过持续对全社会生产要素和产业资本的整合,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9)混合所有制在国内适应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国际上也有利于我国作为大的经济体全面地参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
  (10)其他形式的所有制主体其实大可不必抵制混合所有制,而应该积极拥抱混合所有制。一是现实条件下的最优选择,可以通过资本形式充分实现自己权益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二是主动参与到混改中也减轻了竞争压力和工作压力,有更多精力关注健康和家庭。
  (11)混和所有制保证了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和重要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保证了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充分调动了企业家的精神和创造力,保证了员工的基本利益,在具体运作时应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放权让利搞活,一企一策,达成各方满意的方案。
  (12)混合所有制的最终成功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以及严格的审计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基础上。
  杜运苏(南京财经大学):从股权来看,国企上市公司已经有一定分散,进一步分散也不难操作,上海等地已经开始试点推广员工持股计划。难点是治理结构,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怎么样实现优势互补,高效管理。
  关于国企混改的退出机制,通过资本市场最有效,上海经验很有借鉴价值,但没有上市的国企比较难,可以考虑与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结合起来,既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又为国企混改提供了一个退出途径,一举两得。
  杨平宇(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多元化的集团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子公司采取不同的控股比例,甚至可以少于 50 % ,只需总体上有控制权。比如,有利用对方资金的,利用对方技术的,和利用对方管理经验的。
  单豪杰(中投证券):对国有企业而言,核心矛盾依旧就是政企分开。否则,国企的决策依据就是党章,私企外企的依据是公司法。我身边的几家企业也有外资、参股,主要是财务投资,在管理上没有实际权力。
  国企改革其实多年前的思路是正确的,抓大放小、政企分开、国家重点控制一些公共性的垄断企业和关系国家安全领域的企业,其他竞争性领域都可以退出控制权,可以财务投资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刘瑞翔(南京审计大学):混改的关键问题是混改后控制权的分配问题。在加强党的领导背景下,如何保证民营资本的合法权益,这是重点也是难点。当下混改和以前的国企抓大放小不同,以前的抓大放小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一种转变,整体上国有企业是逐步退出市场的。在现有的背景下,混改可能发展为国企加强对市场经济控制的一种方式。
  蒋青云(复旦大学):我觉得混改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要探索包括VIE在内的新型治理结构,以保证混改后的公司足够有效率;二是要充分考虑包括原国企企业家的贡献在内的新型激励机制,从而优化治理结构,防止宝万之争、南玻事件再现;三是优化党对公司经营的领导,主要通过国资股权代理者行使所有权,千万不能以党代政,政企不分。
  王建优(朗姿股份):混改的关键是要看公司治理结构中谁说了算。我曾亲手操刀过两个案例,一个是国有引入民营资本,另一个是民营引入国有资本,且两种情况下国有与民营股权相当,但其实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其中最重要原因,国有资本运营的好坏与国有资本代表者的利益几乎不相关。
  刘根荣(厦门大学):混改的根本目的:一是为100万亿左右的民间资本找出路,开渠引水,成为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力量;二是为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真正有效的监督者。但混改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国有资产会不会成为私人资本的口中肥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国有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是否能够通过引入民营资本而得到有效改善?本人认为可以探索试点,不要全面铺开,防止一刀切的冒进做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可能的路径与方案。
  不要太在意国有资产的存在形式,不要拘泥于某种具体形态的资产。可以将竞争性行业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金融资本,以国有股权投资基金方式自由选择进入或退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对于某些确实需要国家控股的行业或企业,可以通过国有股权投资基金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控股。
  宋文阁(江苏省国资委):混改关键靠战略及实施方案,形成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举一个混改成功的经典案例。我在亨通集团挂职时,亨通集团当时有美国资本、日本资本、国有资本,还有个人资本,现在看亨通集团通过混改发展的很好,就证明混合所有制还是有生命力的。
  王修志(广西师大):
  1.在制度层面,重点有二:(1)民间资本准入制度设计,即通过制度改革打破此前对民资的进入限制。相对于新旧“非公36条”的“玻璃门”现象,混改显然希望通过国资和民资的混合经营,彻底拆除“玻璃门”。制度设计需围绕“能否进入”和“愿否进入”展开。(2)民资合法权益的法制保障。对民资合法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化解民资后顾之忧的前提。因此,需要在宪法及相关法律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款的修订要围绕"敢否经营"展开。
  2.在操作层面,(1)要坚持“实践出真知”原则,减少是非争论(姓资姓社),鼓励先行先试。(2)混合之前应该有一个目标整合环节,以最大限度规避目标冲突。国企的目标相对多元,民企的目标则相对单一,组成混合体之后的经营和发展目标如何设定?个人觉得民企原来的目标需要做加法,即至少应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国企原来的目标则应该做减法,要适当淡化隐形的政府职能目标。(3)理论研究工作应着眼于对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升华,提炼有推广意义的实践操作模式,要尽量杜绝在具体操作方案中的纸上谈兵。
  易志高(南京师范大学):我认为可能还得考虑如何混或混的具体方式,民企以现金、股权、资产还是用其他来源资金混入,这可能会对其混后的运行方式及风险有很大影响。因为不同的资金来源其风险也不一样,或者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也不一样,并且这个资金来源和混合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关联的影响。
  孙国民(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1)股份所有制是全球性的现代企业制度,混改是释放和弥合国有企业和国际同类(顶尖)股份制企业价值创造的余差的重要制度性选择,是改革前进的方向;
  (2)现代企业治理要考虑“五个权”,分别是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经营决策权、监督管理权、剩余索取权,这“五个权”的制衡和匹配,是混改必须要过的坎,混改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权”的争夺。理论上讲,谁能实现混改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谁就拥有相应权利的配置;三是混改中涉及公私多种所有制等多方面问题,建议允许公私所有制企业相互持股,也要考虑到大型金融集团(包括银行)的参股和控股(如金融机构成为战略投资者或者财务投资者),还要考虑到通过多级持股以实现较少的股权实现更多的股权控制。
  孙月平(江苏省委党校):1.宏观层面,从抓大放小而来,当前国企改革重点是央企、省属国企,存在的问题都是老问题:人员、债务、经营亏损等等,混改的目标应当是减少国企数量,做强做优做大应当从国资层面理解。
  2.中观层面,从国资集中而来,当前重点是部分行业国企垄断,存在问题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混改的目标应当是增量方面放手发展民企,存量方面对现有国企重组,引入民资或其他国资,改革成功的标志是民企巨头、龙头的大发展,例如房地产行业等。
  3.微观层面,从政府主管部门改制而来,当前重点是集团、母公司层面,存在问题是政企、政资、政事不分,混改的目标应当是重组、整体上市,难点是公司治理结构,当前只能是交叉任职,双向进入,改革成功的标志是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成功。
  4.国企是政治体制的微观基础和重要环节,中国国企改革只能和政改同步进行。
  谈镇(江苏省委党校):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1、当下的中国经济改革还有两块难啃的硬骨头,一是国有企业改革,二是金融改革。
  2、国有企业改革从放水养鱼、放权让利,到两步利改税、承包制、股份制,到现代企业制度,虽然步伐艰难,大方向正确。
  3、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次优选择。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部分基本经济制度和第三部分现代市场体系最大亮点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混合所有制是同义两说,而理论和实践部门都只赞颂前者。
  4、混合所有制的判断要弱化所有制和产权的纠结,在一个国有企业产权缺损严重、看重使用权内部人控制的时代只要外部资本进入都可以计算!
  5、混合所有制的关键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6、可能有效的操作路径还是退出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金融等8大领域以外所有国有资本;上述8大领域放松地域垄断,渐进推进民营化。
  7、混改的保障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的两个关键就是权和钱,法治阳光政府等是权的重点,改革财税体制的关键是决算公开化!
  任保全(常州大学):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力推进,离不开提高民企的参与热情,而这又离不开投资过程中的经营效率提升和投资风险的化解。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降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交易成本,逐步打消民企投资的顾虑。一是建立符合民企和国企各自相对公平的话语权体系;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综合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风险和效率损失;三是建立有效的“纠错退出机制”,降低民企投资的纠错退出成本,让民企投资能投得进、退得出。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