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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如何真正成为“外脑”
2016-08-11 10:22:00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隋映辉

  智库要真正发挥“外脑”作用,就不能只做政策决策的“诠释者”,而应积极建言献策,成为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智库建设”给予高度重视。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养成问计于专家学者的习惯,调动专家学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好、用活智力资源。对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的要积极采纳。事实上,决策科学化与新型智库建设已经上升到党和国家战略的高度。

  目前我国一些政府机构、高校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智库的职能,但实际上离真正意义上的“智库”标准还相去甚远。一些智库机构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机构名为智库,实则类同秘书班子,建言献策作用不尽如人意。这些机构并不具备新型智库要求的客观性、前瞻性、专业性、影响力等特点。有研究表明,中国决策失误率达30%以上,原因主要就是决策体制机制不合理。由于决策尚未实现“谋断分设”,还在由个人或少数个人拍板向民主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由谋断一体决策向谋断分离决策、由分散决策向系统决策转变,多数咨询研究机构还属于依附型,因此目前很多智库的作用只是解释决策正确,做出常态性的归纳总结,而难以发表独到见解与建议,无法发挥作为新型智库提供真知灼见、建言献策的作用。

  因为没有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决策论证评估很多时候也是“走过场”,对各方面的建议吸纳并不充分。一些地方出台重大决策前,决策者既可以咨询也可以不咨询,即便咨询有时候也是走形式、走过场。征求意见往往是为了证明其决策正确,而不是真正要发现什么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些专家学者在决策中不能真正发挥“外脑”作用,顺溜的话多,建设性意见少。同时,一些政府部门决策属于“黑箱”决策,对一些涉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往往还是部门自己说了算。决策制定后一纸公文,公众只能被动接受。这类“黑箱”决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大,决策往往自以为是、脱离实际,后患无穷。

  目前,与国外智库比较,我国智库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法规制度不健全、外部环境不完善、发展定位不准确、机构设置不合理、“官本位”现象严重、社会影响力有限、包容开放程度不够等。一些政府提出的咨询需求,眼前多、长远少;部门多、全局少;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导致智库的政策咨询和研究急功近利,多以中短期发展问题为主。智库主要充当政策决策的“诠释者”,无法担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的“建设者”和“推动者”,智库建设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极不相称:

  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新型智库建设主要依托领导重视及行政性推动。这样的决策咨询体制现状,充分反映了智库制度建设是通过部门参与各级政府文件的制定,但往往难以把建言献策落到实处。而不能落到实处的原因是,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制度定位及作用还不健全。缺乏多元化、多渠道建言献策的路径和成果推介的公共服务平台。因而不少具有真知灼见的咨询研究成果难以直接送至党政决策核心,不能发挥其参与决策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应有作用。

  二是“官本位”现象严重。我国现有智库大部分是隶属政府的事业单位,存在着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一些智库组织松散、创新意识淡薄,竞争活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咨询研究盯着上头、忽视一线,联系实际、挖掘短板不够,难以为政府及社会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由于经费多是依靠主管部门获取委托课题的资助,托课题表面上以招标形式进行,但在申报中却以各种限制条件将有竞争者排除在外;或者即便给予竞争资格,在评审中也存在诸多暗箱操作问题。这些现象,既不利于智库的整体建设发展,也不利于催生富有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是人才政策弱化。新型智库是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的重要领域。但智库建设缺少对研究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咨询效果评估,年度考核以领导批示、论文数量为本,因而疲于应付,少有深刻洞见的思想及独到见解。由于缺少跨界、跨域、跨学科的研究合作,研究人员缺乏适度的竞争性、流动性,包容开放程度不高,一些智库面临“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在政府信息获得、人才引进、职称评定、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多方面,智库亟待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较多。尤其社会智库难以享受与体制内智库一视同仁的政策及参与建言立论的渠道,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四是经费普遍不足。官方智库经费一般来源于财政拨款,研究课题由政府相关部门立项等,研究成果往往容易受其所委托的部门利益和部门领导意志所左右。而可以实施客观研究的社会智库普遍缺乏支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有关资料显示,一些研究机构,其经费来源中来自主管单位的资金只占2%,委托课题费用占27%。美国智库发展经费则主要来源于政府委托课题资助和社会捐赠;德国智库发展80%以上依靠政府全额资助。而我国多数智库经费除了人头费、一般活动经费,用于科研的实际经费的比例偏低。

  新型智库建设与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将智库建设纳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构建充满活力、科学有效的决策体制机制,才能打破惯性、突破瓶颈,克服滞后发展路径依赖,全面解决智库建设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秉持“学科交叉、行业跨界、个性混搭、多元协调”理念,摒弃“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官本位”思维。借助智库创新示范平台,充分发挥人才体制机制作用,促进智库要素优势互补,组织跨体制、跨部门、跨学科研究,形成纵横一体、链接聚合体系。为此,要加快智库体制改革,跳出独门大院的“一亩三分地”,构建链接发展机制、畅通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健全协同研究机制。通过健全资源融通、系统创新的机制,不断释放智库的制度创新优势,让新型智库在决策咨询及社会实践中得到最大的能量发挥。

  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强化“谋断分设”的制衡机制。设立相对独立、超越部门利益的公共决策研究评估机构,提供客观公正的决策参考。政府要营造智库机构间公平竞争的氛围,不论官方还是民间智库必须通过项目获得经费,项目获得必须公平、公开、公正竞争。评判标准应为是否能够提供更有效、更可行的方案,是否能对政府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帮助。积极推进“官方背景、民间机构、事业法人、企业化管理”的研究体制,建设一个有效率、有独到观点的咨询研究机构,形成独立社会化的管理体制,能够更公正、客观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强化对决策者的责任机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决策者缺乏有效的法规监督和问责制约。决策者权力凌驾于科学民主和法制之上,实际上在决策中形成了“一切皆由我拍板”的现状。近年来,党和国家对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也出台了很多制度和规定,但在某种程度上“科学决策”仍处在“空转”、“短路”状态。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大多是领导拍板,再走程序,形成了“开大会解决小问题,开小会解决大问题,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的潜规则。

  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目前一些地方重大决策报告还存在突出问题。一是以事后调查报告取代事前咨询报告。对事前科学民主决策过程缺乏制度性约束,往往是出了问题再找人追究问责。二是报告的形式多于内容。很多报告主要依靠秘书班子,大多描述决策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取得了多少成效,而较少深刻涉及决策有多少风险,需要破解的风险瓶颈,需要哪些可行性研究等。

  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要不断完善评价机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智库评价决不能只看领导批示,不看实际成效,要建立一套客观、公正、系统地智库科学评价模式。对智库评价,首先要明确智库评价目标;其次要构建一个评价反映智库目标和智库运行的关联指标体系;第三是能够客观真实采集到系统运转的现实指征。三者合一,才能形成科学的智库评价机制。因此,对智库考核评价机制,不应简单地看智库机构拥有人员、设备等规模,也不独取批示件有多少,而要看其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率、社会影响力、同行竞争力等,并形成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延后考察、多维评价、系统判断,构建多元化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同时,坚持定量与定性、即时与延时、专业与社会兼顾等原则,充分发挥智库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