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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大数据大有可为
2017-10-25 08:59:00  来源:紫金传媒智库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大数据对社会治理的意义日益显现。昨晚,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们围绕“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探讨大数据如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创新社会治理,大数据大有可为

  当大数据渗透到各个领域时,社会治理也已开始利用。在习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第五部分中提到“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同时报告特别提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专业化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乃至人工智能的技术成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途径。

  昨晚,紫金传媒智库高级研究员闵学勤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李军共同主持“大数据如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线研讨,解读“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裴雷、郭未、宋亚辉、王成军、燕志华、王宁、施爱春参与。

  大数据可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李  军:首先,我简单普及下大数据相关的定义和我们大数据相关的政策。

  早在1980年,未来学家托夫勒在其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中就提到“大数据”一词。但是我们计算机领域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技术,是一个叫做Hadoop的项目。2005年Hadoop项目诞生,主要是解决互联网时代大量的数据存储和数据计算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纯计算机领域的概念。

  2009年,美国政府通过启动Data.gov网站的方式进一步开放了数据的大门。

  2011年5月,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McKinsey & Company)全球研究院(MGI)发布了一份报告——《大数据: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下一个新领域》,定义了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

  2012年1月,瑞士达沃斯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大数据是主题之一,会上发布的报告《大数据,大影响》(Big Data, Big Impact)。

  2012年7月,为挖掘大数据的价值,阿里巴巴集团在管理层设立“首席数据官”一职。

  2014年3月,“大数据”首次出现在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指出,要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大数据”旋即成为国内热议词汇。

  2015年9月,国务正式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

  以上是整理的大数据相关的历史脉络是想说明,“大数据”是互联网发展到一个特殊阶段后,从民间到政府,从科技到我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渐成为我们当下时代的主旋律。

  施爱春:大数据的本质是信息。

  李 军:对社会科学的“大数据”,其实更重要的是“大数据思维”Big data Thinking。计算机的“大数据”和社会科学的“大数据”是两个不同的内涵,我们不能将两者混淆。

  闵学勤:在李军梳理大数据背景的基础上,我也呈现一下社会治理的概念及其演进。

  关于“治理”定义,最权威的是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天涯成比邻》(Our Global Neighborhood)研究报告中,将其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治理的七大关键词:参与、透明、责任、回应、法治、平等、有效。

  社会治理从话语、理论到实践嵌入中国虽仅有六、七年时间,但各界思想之统一、上下推进速度之快还是有些出乎意料。就顶层设计而言,自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明确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目标,直至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看似在“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等话语上呈现步步演化,实则应和了中国社会变迁的大格局。

  王  宁:请问“三共”社会治理的构建,大数据和社会调查的可为领域有哪些?

  闵学勤:大数据在中国最初的应用主要基于企业、行业两个层面。社会各主体参与共建、共治和共享,原本是治理区别于管理的最根本之处,但仅有理念是不够的,在行动体系和技术支撑方面近几年才显现出一些可能性。

  郭  未:我在想用网络大数据的话,可能需要处理好选择性偏误的问题。

  李  军:郭老师讲的是大数据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应用。

  宋亚辉:现在法学界有人关注,通过大数据进行同案不同判的检测和预警系统,可用于监测错案,和预测判决。

  王  宁:“当一个学科能够自由使用数学和数据的时候,她将成为一门科学”。因此,面临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三共社会治理结构”建设与实施,大数据分析与社会调查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一定会大有作为!

  裴  雷:其实,我感觉不论大小数据,在决策方式、治理者与被治理对象之间的信任与权威感知,都是不小的进步。如果坚持推进,信息处理方式对政府的改变,不亚于八十年代信息技术对企业管理的变化,只是再造或重塑的过程会更多博弈。社会治理可以装的东西非常多,而且目标和行为可以很多元,感觉有非常多的可能性在里面。

  我国对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程度远远不够

  闵学勤:社会治理数据化、智库化研究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没有完整的测评体系,各类尝试的机制都有缺憾,同时社会治理演化过程中可能带来的运营成本过高、社会碎片化及过制度化问题并未有很好的应答,现在如果叠加上大数据,能否真正带来社会治理的范式变革等都需要一一回应。

  宋亚辉:看来是大数据辅助治理决策。

  裴  雷:不论大小数据,在决策方式、治理者与被治理对象之间的信任与权威感知,都是不小的进步。

  闵学勤:是的,来得很快,等不及以往政府各类平台的信息开放。

  裴  雷:如果坚持推进,信息处理方式对政府的改变,不亚于八十年代信息技术对企业管理的变化,只是再造或重塑的过程会更多博弈。社会治理可以装的东西非常多,而且目标和行为可以很多元,感觉有非常多的可能性在里面。

  闵学勤:是的,相比以往的抽样数据,目前政府对大数据所呈现的内容可能更有信任感,这既是大数据专家的机会也是挑战。

  裴  雷:就国企和政府的数据建设看,目前数据建设还是成本投入阶段,他们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外紧内松是常态,在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的成效未被确认前,也不好评估有多少政府愿意持续投入,持续性对政府是挑战。

  李  军:正如我提到的,当下“大数据”对我们最大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技术本身,尽管大数据技术本身就是一个产业,比如贵阳大数据产业。就社会治理而言,更多地是在于我们需要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要建立起“大数据思维”,通过更多地收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从而助推更多的创新。

  裴  雷:现在太多是形式上追求大数据赋予的开明、智慧的标签,而目标、流程、细节等关键环节并不乐观。

  闵学勤:目前政府正在逐渐建构大数据思维,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驱动力仍显不足,敢吃螃蟹的已尝到甜头,例如贵州和南京栖霞。

  王成军:政府是数据的富矿,但政府条块分割太严重,很难统一成一个整体。每个部门都在自己搞一点开放数据和数据治理的尝试,但不同部门之间缺少协同,感觉现在政府对人工智能更感兴趣,人工智能成为新学科,数据科学还没有这种高度。

  裴  雷:现在政府更愿意将大数据定位在突破性技术,而不是颠覆式技术。

  王成军:社会主体只能借助于第三方的服务才能成为大数据的消费者,感觉现在政府对人工智能更感兴趣,人工智能成为新学科,数据科学还没有这种高度,社会公众往往不具备获取、清洗、分析大规模数据的能力。

  裴  雷:政府是大数据的最大供给者,也是最大用户,但不是最大的开发者,所以政府有自信,有期待,但更多可能会焦虑。

  宋亚辉:大数据,“大”才高效、实用,各自为政搞数据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效益不好,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都各自在搞,在这个领域,竞争反倒不好。

  李  军:各地建设大数据中心,是大数据热推动的,本身是一个好事。但目前都在基础设施建设层面,真正有价值的应用创新较少。

  闵学勤:就怕由政府一手主建的大数据中心其数据仍流不到民间。

  裴  雷:闵老师对数据回流的担心非常对,最近我让学生写个稿子,就是说这件事。很多机构公开数据是给大家看的,而不是给公众用的,我们更需要可以用的数据,而不仅仅是看。

  郭  未:在目前形势下,数据到民间很难,只能和政府合作,或说参与政府委托课题。

  王成军:以现在和企业合作的情况来开,企业与高校合作,把数据当成核心资产,轻易不愿意公开。恐怕政府也会步其后尘。

  闵学勤:不过500亿的投入,市场主体何以可能参与政府一起主建?

  李  军:这个500亿也好,15亿也好,本来就是一个计划的数字,目前大数据中心的投入,主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当前还没有到我们所希望的数据开放和共享阶段,这个是个过程。

  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可从小处突围

  李  军:结合闵老师讲的社会治理,就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创新而言,我觉得最关键是两点:一是数据的收集(技术),而是数据的应用(大数据思维)。在数据收集层面,我们可以通过更先进的技术,比如高清摄像头、各类传感器、电子商务网站、社交媒体、移动APP等收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有助于我们创造更安全、更舒适、更高效的社会。在数据应用层面,我们看到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我们的城市。比如基于地理信息的发现人口迁移的模式;基于交通卡的大数据可以发现通勤模式,从而更好地帮助促进交通规划,产业规划;基于搜索引擎数据,可以预测流感爆发;基于人才招聘的大数据可以更好地指导我们的高校职业教育培养方案等等。我们需要激发这些应用创新。

  闵学勤:目前政府正在逐渐建构大数据思维,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驱动力仍显不足,敢吃螃蟹的已尝到甜头,例如贵州和南京栖霞。就我所参与的政府合作项目中,目前已开始尝试通过在在线平台植入“政务机器人”的方式获取民意大数据,并以此进行民众需求的统计分析,为后续政务工作的推进和预判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技术支撑。

  裴  雷:大数据引入后,社会问题的议题设置和解决途径改变,可以是一种创新,比如价值共创的社会自治可能会广泛推广。

  闵学勤:在政府信息平台较难全面开放的情形下,有没有可能创建一些新的小领域、小地域范围内的大数据平台,先让大数据在政府与社会共推的治理中转起来?

  裴  雷:@闵学勤您做的基层治理和医院都是可能的。从颠覆式技术的发展来看,它都是从政府不愿强力干预的市场开始,颠覆式技术的理论创始人这样认为。

  闵学勤:是的,所谓基层突围。

  李  军:同意,可以从小的社区先突围。另外,智慧城市不应该仅是摄像头和WiFi,智慧社区也不应该仅是智能停车位或智能门禁。我觉得可以从数据共享作为一个突破口,将社区居民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一个社会网络,并且充分的共享和分享信息,激发社会的活力。激发社会治理的应用创新离不开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掌上社区是一个非常好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应用。

  闵学勤:所以我在想如果以“创建大数据视野下的‘三共’社会治理格局”为题,所谓“共建”,就是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主体共建大数据平台;所谓“共治”,即多方低成本使用此平台的大数据库及分析成果推进社会治理;所谓“共享”,即全社会共享由此形成的福利增值和精神归属。

  李  军:我觉得APP也好,公众号也罢,或是微信群。这些只是终端的形式,关键是要为社区搭建一个社会网络,促进社区居民能够在网络中进行交流和沟通,只有交流和沟通才能有活力。这个在传统的乡村是不存在问题,目前在房地产行业建构的新型城市社区是个问题。因此,大数据仅仅是社区治理的一个方面,促进共享,促进沟通才是未来的方向,换句话说,这涉及到对基层社区社会结构的重构。

  未来“大数据”的社会,事实上,我更愿意理解为“互联网”化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通过各类传感设备连接到网络,实时为这个网络提供各类可感知的数据,涉及我们个体的生理、行为、观点和思想等。这些数据通过网络传播和影响他人,最终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沟通和影响中重构了我们的社会结构。由于我们能够感知到这些数据,并且能够清晰地了解社会的网络结构,因此我们就可以通过大数据更好地理解我们的社会。基于社会网络与大数据的社会治理创新或许是一个更好的突破口。今天我们没有讨论的数据隐私问题,我这里就补充一句:未来大数据的社区治理创新不能成为侵犯公民隐私的借口。这方面还需要呼吁相关的立法。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