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流动市场化机制
2025-09-17 10:28: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王树华

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的跨区跨行业优化配置,不仅能打破区域分割造成的资源错配,更能通过要素互补激发“1+1>2”的效应,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持久动力。国务院批复的《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的24项改革措施,其核心正是以要素自由流动为关键抓手,通过市场化手段破解要素配置难题,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务实可行的行动路径。作为苏南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城市,南京具有科教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区位辐射能力强的突出优势,应通过完善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流动的市场化机制,让优势要素“走出去”辐射苏南、让稀缺要素“引进来”补齐短板,进而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大局中更好展现省会担当,为苏南地区乃至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路径、作出示范。

构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创新体系

技术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逐步实现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和“通用通兑”,为南京打通技术要素流动堵点提供政策支撑。南京应深化与苏南城市技术要素协同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明确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收益比例,尤其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技术标准互认,解决成果转化“资格壁垒”问题。

土地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南京应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中给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待遇,通过产权平等促进土地要素跨城乡高效配置。此外,南京还应进一步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推动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弹性供应,探索与产业贡献相挂钩的土地出让方式。

人力资源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现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南京需进一步深化与苏南城市的户籍制度协同改革,完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扩大居住证持有人权益范围,尤其要推动高等教育、职业资格等领域的标准互认。

数据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共建共享”。南京应着力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扩大企业数据资产入表适用范围,尤其要推动数据安全合规、交易标准等领域的区域互认,解决数据流动中的“合规壁垒”问题。

资本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区域资本供给方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南京应着力完善科技信贷跨区域合作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适用范围,尤其要推动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的区域交易标准互认,解决资本流动中的“市场壁垒”问题。

资源环境要素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南京应着力完善排污权、用能权跨区域跨行业交易机制,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覆盖范围,尤其要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绿色低碳认证等领域的区域标准互认,解决资源环境要素流动中的“计量壁垒”问题。

打造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平台支撑体系

打造覆盖多领域的综合交易平台。以“一站式交易、全链条服务”为目标,做强南京数据交易平台,拓展交易品类至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绿色权益等领域,完善“确权—定价—交易—交割”全流程服务。在条件成熟时,可增设“苏南要素交易专区”,推动苏南城市各类要素有序进场,实现“一地注册、全域交易”。加快设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江北中心,支持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等跨区域流转。以股权交易中心为依托,整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供求信息,为企业精准提供政策服务包。

共建要素跨域流动的区域协同平台。以实现要素“同城化”配置为目标,整合苏南五市技术交易、土地交易、人力资源服务等平台资源,探索组建苏南要素交易联盟,统一交易规则、收费标准、数据接口,推动科技创新券、人才服务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推动建设长三角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联合长三角其他城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动长江岸线生态资源、森林碳汇、排污权等跨区域交易,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区域协同发展动能。

构建数字化支撑平台。以筑牢要素高效配置的“数字基座”为目标,强化可信数据空间和授权运营管理平台建设,为技术数据、政务数据、企业数据跨区域流通提供安全通道。联合苏南其他城市搭建苏南要素配置监测平台,实时监测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向与配置效率,生成要素配置热力图,为区域产业布局、公共服务配套提供决策支撑。

塑造要素融合创新的生态体系

聚焦重点产业,推动要素协同赋能。围绕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打造技术、资本、数据、人才等多要素联动的产业赋能模式。比如,在生物医药领域,南京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集聚着生物医药企业1300余家,可进一步联动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等医药产业园区,以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南京)为纽带,整合高校科研成果、临床数据、产业基金等要素资源,推动形成“基础研究在高校、中试在园区、产业化在苏南”的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

激发主体活力,培育要素融合载体。强化企业在要素融合中的主体地位,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成立“创新联盟”,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科研经费“包干制”等制度,推动技术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要素融合型”产业园区,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招聘、金融对接、数据流通等服务的系统整合,为园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要素融合解决方案。

完善保障机制,优化要素融合环境。打造协同友好的政策环境,对跨区域开展要素合作的企业,在税收减免、用地指标倾斜、绿色电力配额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以降低要素融合成本。构建跨区域协同的治理环境,与苏南其他城市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统一数据安全、生态补偿、要素交易等标准,妥善解决跨区域要素流动争议,保障要素融合有序推进。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长三角产业转移赋能中西部战略腹地建设的机制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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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