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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2021-04-13 09:3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恒鹏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该协定将长期目标设为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并逐步实现到本世纪下半叶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即碳中和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这既体现了中国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的大国担当,更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对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国碳市场交易试点工作从2011年启动,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试点地区控排主体碳配额线上交易已达到一定规模,履约率不断提升,碳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碳交易试点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碳交易良好运行的基础是拥有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目前大部分地区相关法律政策还不完善,法律约束力弱;二是企业的能源消耗量、产能、产值等关键数据不全面,试点企业排放数据和交易所交易数据都没有得到充分的披露;三是市场流动性差和价值失真问题,配额的价格与减排成本相差太大,地区之间的价格差别较大;四是低碳转型与平衡经济增长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如果碳排放配额总量设得过低,将对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形成一定潜在制约和影响。

为加快落实碳减排促进碳中和,首先要建立健全碳减排目标管理与市场交易体系。要加快推动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与区域分解落实制度建设,健全碳排放监测核查体系,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为配额分配提供重要保障。同时有效支撑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建立强制履约的考评体系,把碳减排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中,打造高效交易市场。其次要通过激励碳减排加快“十四五”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充分利用税收、金融、奖补等手段对碳交易企业进行激励,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工业领域要推进绿色制造。最后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森林碳汇增加的碳中和效能。

(作者为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