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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宁疗护服务与生命教育体系建设
2025-11-07 14:15: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魏圆源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扩大安宁疗护的服务供给”。这一服务体系的完善,有赖于支付机制与服务内容的精细化设计,更需要基于全龄段的生命教育,以此形成社会共识,实现对全生命周期的温情守护。老龄临终群体的心灵安宁不仅关乎个体生命尊严,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共同富裕实现质量的重要标尺。从代际正义与全生命周期视角出发,构建该群体的精神支持体系,既是保障当前老年人口生命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未来社会成员主体性价值的制度性托底。系统推进老龄临终群体心灵关怀建设,让长者在生命终末期获得有尊严、有温度的照护,具有深刻的现实紧迫性。

截至2023年末,江苏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0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严峻。面对规模不断扩大的老龄群体,江苏在临终关怀建设方面,目前已形成四方面实践经验: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中,通过顶层设计予以高位推进。二是推进服务网络建设。截至2025年7月,全省共有376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南京、无锡等6个设区市被确定为国家级试点,24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初步形成市、县(区)、乡(社区)三级服务体系。三是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省级层面出台《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明确将心理支持、精神慰藉、社会支持和哀伤辅导等纳入服务范畴,凸显人文关怀的核心地位。四是深化生命教育普及。例如,常州市卫健委联合媒体开设生命教育专栏,连云港市安宁疗护中心通过学术培训、社区义诊等形式,面向公众及患者家属开展安宁疗护宣传,提升社会认知。

尽管江苏在安宁疗护政策支持、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全周期生命教育链缺失、精细化服务供给不足、体系化支撑机制不健全等挑战。为此,建议依托江苏文化资源优势,从三方面突破:构建全周期生命教育链,完善服务供给与支付机制,建立遗体捐献与生命教育融合机制,推动社会尊老文化与医学人文协同发展,为全国共同富裕实践提供省域样本。

构建全周期生命教育链

将生命教育深度融入江苏教育体系,实现全龄覆盖,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生命教育范式,不仅惠及临终长者,更使江苏百姓在生命全周期共享发展成果。第一,创新生命教育教学融入机制,降低全龄人群对自然死亡的恐惧感,增加对生命的珍视。在学前教育阶段,将动物饲养引入观察课程,引导幼儿萌发尊重生命的意识和情感;在基础教育阶段,通过“二十四节气”等主题课程,培育青少年对生命规律的认知;在高等教育层面,可在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院校设立生命关怀通识教育示范课程,涉及死亡、自我关怀、家庭、幸福、道德等议题,建立“理论授课+安宁病房实践”教学体系,再逐步推广至江苏所有院校;在社区教育场景,依托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人生回忆工作坊、家谱数字化、生命根源之孝道等文化传承活动。第二,建设生命教育载体设施,打造生命教育基地。例如,在医学院设置悲伤疗愈花园,作为活动教学以及哀伤事件自我疗愈或团体咨询的场所;在专科院校建造生命全周期体验教室,供安宁疗护专业学生或殡葬从业人员开展相关体验课程,深入理解临终者心情和家属心理,提升服务质量。

推动精细化安宁疗护心灵关怀服务

通过精细化支付机制与服务供给,运用技术赋能,全面提升安宁疗护心灵关怀体验。一是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安宁疗护的支付机制,如将省级医保支付目录中的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优先覆盖居家安宁、住院安宁、安宁共照服务,进一步明确安宁疗护服务对象资格、细化医保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和支付标准;联合保险公司开发“苏心宁”专属产品,涵盖哀伤辅导等非医疗服务。二是建设文化疗愈空间,在安宁疗护机构植入微缩园林,运用智能雾森系统、音乐营造自然疗愈场景;部署VR生命回顾技术,数字化再现临终长者人生重要时刻;借鉴场景移植理念,依据不同长者的临终愿望设置场景,协调长者所期待的人员,帮助长者在病房内实现心愿。

完善生命伦理教育制度体系

着力完善临终长者心灵关怀体系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其中选择遗体捐献的特殊群体,尊重其奉献意愿、提升心灵层面的满足感,并进一步融合生命教育、尊老文化与医学人文精神。一是构建人文关怀制度体系,建立遗体捐献与生命教育融合机制,设计包含“生前意愿登记—家属参与生平追思—医学生感恩实践—大体老师解剖医学教育—骨灰安葬纪念”的全流程制度,强化临终长者的社会价值感。二是强化医学人文教育,推动医学院校开设生命伦理课程,通过学生与捐献者家属交谈安抚、参与追思仪式等方式,培育医护人员的同理心与人文精神,提升临终关怀服务质量。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设立公共纪念场所,定期举办捐赠者感恩典礼,增强长者利他奉献的精神满足感,激发社会对生命价值的正向认知。四是加强宣传与政策保障,通过社区宣传、媒体传播普及遗体捐献意义,配套完善法规与伦理审查机制,保障捐赠者权益,消除公众疑虑。

(作者为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江苏省道德发展智库、老龄文明智库、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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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