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投资于人”的首次提出,让人眼前一亮,其实质是将资金资源转化为人的发展机会和生活质量提升,既包括直接的民生支出,也涵盖通过经济政策创造更公平的发展环境,进而形成更高质量的全生命周期投资。以“投资于人”为政策导向,看待老龄社会新形态下的经济现象,就是要充分看到人口年龄结构及其背后的需求结构转变对整个经济结构的重塑作用。进入老龄社会,伴随生产力水平快速提高,产能和供给相对过剩,物质生活需求刚性下降,精神文化需求刚性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经济需求逐步下降,生活性服务日益成为主导需求。一旦社会需求从年轻型和成年型社会形态转变为老龄型社会形态,必将会引发现有经济形态的系统性变革,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运行以及微观家庭和个人生活新特征两个方面。
从宏观经济格局上看,老龄社会新形态下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正成为解释要素禀赋结构比较优势的重要方面,并由此影响贸易模式转型的新维度。由于劳动者同时具备年龄升值型和贬值型两种不同的年龄依赖型技能,人口老龄化趋势通过改变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进而影响两种年龄依赖型技能的相对供给,由此改变所有部门的相对劳动生产率,最终推动贸易结构和出口比较优势发生演变。既往研究表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比较优势将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加速减弱,产业结构逐渐向密集使用年龄升值型技能要素行业转变。发挥人口老龄化的正向外部性可成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结构调整的有利契机。除产业结构变革外,技术结构亦将在老龄社会新形态下作出相应调整。这尤其体现在自动化技术的迭代升级方面,即人口老龄化态势的加速发展是实现工业自动化的强大驱动力,自动化水平较高的行业正在经历一场生产率高速增长和劳动力份额急速下降的巨大变革。
与此同时,形成基于个体全生命周期的连续性产业架构,以及将家庭要素嵌入到“为老”和“备老”服务的经济视野之中,正成为构建中国理想老龄社会的微观经济转向。面对长寿时代个体向老而生的全生命质量诉求,以及由人口年龄结构转变可能引发的代际利益矛盾,老龄社会新形态下的产业结构更加强调覆盖从生命孕育到身后安排等一系列经济事件的准备性、持续性和善终性,资源配置更加关注经济主体代际均衡的安全性、和谐性和可持续性。基于此,在重塑老龄社会经济形态的公共政策设计中,家庭要素的价值优先权将凸显出来。长期以来,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供给端呈现出“突击性”和“应急性”特征,使得为老服务的经济视野聚焦于漫长老年期和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等“显性要素”,却忽视了对家庭产生影响的“隐性要素”的考量。然而,围绕家庭成员生命事件展开的家庭经济是所有经济的基础,家庭成员之间的常态化互动及其对于社会交往和情感体验等需求起到的补充与衔接作用,始终在向各年龄段人群提供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为老”和“备老”服务涉及的经济范围远远大于应对衰老或者进入老年期后才发生的经济行为。如何从实现社会保障和家庭保障的良性互动中挖掘潜在经济需求,将成为构建未来老龄社会新经济供给链的重要突破口。
因此,基于老龄社会新形态下宏微观经济格局发生的历史性转向,“投资于人”必将成为保持老龄社会长期经济增长潜力的政策导向。从宏观层面,表现为以产业政策引领银发经济的技术创新方向,确保产业发展符合老龄社会新形态的当下现实需求及未来潜在需求。从微观层面,体现为在产业政策中融入更多社会政策元素,确保银发经济发展中生产率的提高结果同步地惠及老年人、涉老人群及其家庭。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本身就具有浓厚的民生属性,既能实现从供需两侧拓展经济循环链条,亦能够增进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教授,老龄文明智库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