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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加强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和体系建设
2017-11-01 16:37:00  来源:智库专报  作者:薛宏伟 殷建国 杜永吉

  摘要:我省重点培育智库、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薛宏伟、殷建国等指出,规划和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注重公共安全战略规划和体系建设。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安全健康发展,要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的全新理念,打造各负其责、共建共享的公共安全命运共同体。要统筹规划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架构, 科学设置权责明确的公共安全危机组织管理机构。 要健全完善城市群风险预警机制, 提出科学可行的风险预防、规避和应对策略。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规划扬子江城市群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扬子江城市群,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实施重点功能区战略,打造“两聚一高”主要增长级的重大举措,对沿江八市城市转型发展必将带来新的机遇。 安全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规划和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创新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针对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 进一步注重公共安全战略规划和体系建设,加大风险预警防范和协同治理力度,提升公共安全有效供给和保障支撑能力,推动城市群融合发展、稳定发展。

  一、正视风险挑战,强化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

  当前我国已进入风险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伴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城市人口密度大,活动高度聚集,在产生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的同时,也蕴藏了大量安全风险问题,各类城市病特别是公共安全问题也在困扰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市群是不同城市合理分工、紧密协作而连接成的网络。城市间的深度融合使城市群成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 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作用下,城市群内各类风险要素和致灾因素会积聚滋长、相互叠加、连锁反应,危机诱发因素会扩大、发展、质变,整体结构将变得更加脆弱,加大城市公共危机的爆发概率,甚至诱发系统性危机,危及到城市群的整体安全。城市群发展和人财物等要素的集聚与流动强化了各种风险, 对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安全体系提出了更大挑战。 面对城市无所不在的社会风险和多发频发的安全危机,如何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及时承担并化解社会公共风险,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已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使命。

  随着扬子江城市群的规划建设, 沿江八市基础设施将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有利于提高城市群发展效率,实现共赢。同时,扬子江城市群内人财物等要素海量增加、加快流转,城市区域间联系将更加紧密并逐渐融为一体。 与此相伴生的是违法犯罪的交织融合, 社会治安呈现一体化态势, 矛盾风险具有同质同源特征,一地出现违法犯罪现象或发生公共安全事件, 极易产生较强的联动、聚合效应,快速波及影响其他区域。如何有效应对违法犯罪新态势和公共安全事件新挑战, 已成为规划和建设扬子江城市群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创新理念思路,打造公共安全命运共同体

  在目前地区分割、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城市治理模式中,公共安全供给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行业性特点,公共安全供给水平由城市中心向周边区域依次减弱,呈现圈层化特征,行政区划交界、城乡结合部以及联结各行政区的铁路、公路、江河水域沿线等区域,容易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聚集之地,形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地区或社会治安乱点。在现有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中,各地区、 各部门之间封闭、 独享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比较突出,各自为战甚至以邻为壑的现象依然存在。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例,一些地方偏好采取驱赶式或挤压式策略,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协作、 配合联动, 导致违法犯罪分子集聚到治安治理相对薄弱地区,形成“犯罪洼地” ,待压力减轻后重新回流,在区域内来回流窜、跨区域作案,影响了打击整治的整体成效。

  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在产业布局、 经济发展等领域会开展竞争,但在公共安全需求方面则具有目标一致性,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有益于改善投资创业环境、提升生活居住层次,会使城市群整体受益。为此,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安全健康发展,城市治理要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的全新理念,围绕打造各负其责、共建共享的安全命运共同体,健全完善城市群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增强城市群公共安全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高端统筹规划,搭建整体性安全治理架构

  推动城市化发展特别是城市群建设,要加强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到全局中谋划,把公共安全理念、措施嵌入到城市群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促进公共安全与城市群发展同步协调。相对于城市的单中心政府治理,城市群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的一体交融,跨越了单个城市行政治理边界, 这要求各个城市以相互合作而非相互竞争的态度去解决各类问题,在区域内实施整体性治理。这种整体性治理需求与相对分割的行政体系之间存在着诸多冲突矛盾。为此,如何更好地推动城市群内部交流互动、优势互补和协同治理,克服单中心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碎片化弊端,需要加强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欧美国家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为有效治理诸如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等区域性公共事务,注重统筹规划、协调联动, 实施常态化、 整体性区域治理。 美国为维护首都圈安全稳定,专门颁布《国家首都圈国土安全战略计划》 ,成立首都圈应急管理理事会和协调办公室,以国家立法形式通过州际应急管理协定,制订多层次综合应急联动预案和一系列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综合应急管理”机制。

  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可借鉴欧美经验,从省级层面统筹规划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架构, 自上而下科学设置权责明确的公共安全危机组织管理机构, 夯实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组织基础。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范,推动沿江八市围绕公共安全治理签定相关合作协议、协定,构建区域、部门间信息共享、职能衔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政府、部门、行业间跨区域合作、无缝隙对接,提升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合力。公安机关要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原则,大力加强警务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围绕情报信息共享、执法办案协作、网络安全合作、重点人员共同监管、 治安问题联合整治、 突出事件互援处置等重点内容,签订相关警务合作协议, 搭建一体化警务协作平台, 推动打防联动、资源共享、警务联勤,形成维护区域稳定的工作合力。

  四、注重风险管控,健全城市群风险预警机制

  在国家和江苏发展战略框架中, 扬子江城市群肩负着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等重任。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步伐加快,在从根本上缓解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累积的突出矛盾的同时,也会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影响到扬子江城市群的安全稳定。同时,沿江八市总体上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后期,城市化阶段进入高风险期,面临的风险涵盖方方面面,既有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等传统安全风险挑战,又有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非传统安全风险威胁。

  推进扬子江城市群规划建设, 要健全完善城市群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城市群危险源、致灾因子、脆弱性、控制力以及承受力等方面的系统性风险评估,明确风险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结合风险等级分析评估结果,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出科学可行的风险预防、规避和应对策略,有效切断风险传播链条,规避或降低风险演化为突发事件和事故灾害的可能性,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要密切跟踪、深入研究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密切关注、敏锐把握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公共安全风险点,找准创新驱动和防控风险的平衡点,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涉稳风险。要建立统一的城市群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综合平台和联合应急反应机制,使政府、社会等公共安全治理主体对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具有全面透彻的感知、 系统整体的掌控和迅捷精确的响应,有效提升风险预防预警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资源整合能力、 风险决策能力、 应急联动能力等,确保城市群安全健康发展。

  五、深化科技应用,运用新手段破解治理难题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智慧技术,建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 ,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和特征。智慧城市是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各领域充分应用的城市形态, 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响应,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智慧城市依托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多网融合,可实现城市公共安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从根本上推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的变革。数据科技的发展,不仅更新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给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 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效能, 离不开智慧化安全城市系统的构建和数据科技的支撑。

  针对各地区、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的标准体系不统一、不规范, 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等问题, 省级层面要结合 “智慧城市”建设部署,统筹规划扬子江城市群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统筹发展。沿江八市要抓住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大数据建设应用的重大机遇,从源头上推进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与信息资源共享, 围绕整合数据资源,完善标准体系、统一接口和共享模式,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各类数据集成应用,加快集成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互联网数据,实现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充分发挥数据的最大效益。 要充分依托大数据、 云计算中心, 善于从多源的、分散的、碎片化的大数据中找到规律,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创造性服务。坚持以信息流引导技术流、物质流,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危爆品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体系,把先进的理念、制度转化为程序上的硬约束,实现对各类风险自动识别、预警,预防和减少城市群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 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薛宏伟;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 殷建国;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员 杜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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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