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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2021-06-15 09:56: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南理工江苏产业集群研究基地

沿海是撬动江苏整体发展水平提升的战略支点,是支撑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要地,是服务国家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海洋科技创新是构建沿海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根本支撑,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需要在强平台、抓主体、聚人才、破壁垒上寻求新突破,在提升海洋科技基础创新新能力、培育海洋科技企业新优势、促进沿海经济实现新跨越、释放海洋科技创新新活力上实现新作为。

在做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上求突破,提升海洋科技基础创新新能力。近年来,江苏持续加强海洋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不断强化“海洋装备”和“海洋生物”两大联盟的支撑作用,有效提升了海洋科技集成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但是,与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其他省市相比,江苏现有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仍存在数量相对偏少、关键技术不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同时,很多海洋科研创新平台归属于不同部门,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度低,管理效用尚未实现最大化。因此,在做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上亟待寻求新突破。一是构建江苏海洋科技海上云大数据综合平台。海上云大数据综合平台包括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海洋政务数据融合、海洋产业大数据融合、海洋大数据交易、海洋大数据衍生服务等五大创新应用,将为海洋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提供极大的成果转化便利,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插上数字化的翅膀,为江苏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动力。二是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在优化整合全省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和海洋科技资源的基础上,立足于海洋科技前沿领域,通过布局建设一批涉海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批海洋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学试验站、科学试验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海洋科技共享平台和中介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运转高效,上中下游相配套、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在共抓创新主体上求突破,培育海洋科技企业新优势。在江苏海洋产业中,对海洋经济拉动最大的是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船舶业。传统海洋产业中的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业虽然在主要海洋产业中所占比重较高,但是与山东、浙江、福建等省份相比规模仍然偏小。在海洋新兴产业中,海洋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等产业发展很快,但是仍然未形成一定的规模,对江苏省海洋经济的贡献较小。这反映出科技创新对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驱动效应尚不够强大,重点骨干企业的创新联合体效应有待加强。因此,在共抓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上亟待寻求新突破。一是强化海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海洋经济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利用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有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产品与技术基础。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牵头试点开发相关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提供数据挖掘、商业智能、营运与研发设计等服务,推进涉海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个性化制造和精准营销,推动企业“互联网+”创新升级。二是组建海洋科技创新联合体。综合考虑涉海产业链基础、领军企业和科教资源等方面优势,选择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深入实施高端研发机构共建行动,支持涉海企业依托产业链组建体系化、任务型海洋科技创新联合体,聚焦海工装备、船舶制造、生物医药、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捕捞等产业,围绕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兼并重组,加快组织实施海洋企业百强计划,通过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持续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技领军企业。

在凝聚海洋科学人才上求突破,促进沿海经济实现新跨越。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江苏更大力度地推进海洋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当前,海洋科学的培养层次以本科高职为主,高层次海洋类学科不多,海洋科学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在凝聚海洋科学人才上亟待寻求新突破。一是加强海洋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科研与育人并举、出人才与出成果并重,加大涉海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建设支持力度,深化与国内外涉海院校、大所、企业合作,加大海洋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和产业高端技能人才培养;针对江苏开设涉海专业的高校多集中在内陆地区的特点,拓展沿海城市高校涉海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涉海专业布局与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聚焦跨学科研究、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推动海洋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二是打造海洋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围绕海洋高端装备、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海洋信息技术等新兴海洋产业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动、激励机制,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聚集效应。加大海洋人才国际合作交流和招才引智工作,建立和完善海洋人才国际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与海洋区域发展战略相配套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培养一批具备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科技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的海洋创新人才队伍。

在打破制度壁垒上求突破,释放海洋科技创新新活力。近年来,江苏通过拓展长江经济带海洋经济合作空间、参与长三角海洋科技分工协作、融入“一带一路”海洋科技合作进程等举措,逐步构筑了海洋科技开放合作的新空间。但区域间海洋科技合作交流的计划经济色彩依然存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在打破制度壁垒上亟待寻求新突破。一是建立区域海洋科技协同创新的新机制。以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以构建江苏海洋科技协同创新网络为目标,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阻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通过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机构职能体系。二是建立区际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的新机制。以海洋产业分工向产业链分工的发展趋势为遵循,以海洋产业链的优区位指向性特点为导向,以布局跨区域的海洋产业链环节为目标,发挥政府在引导外部需求和刺激内生动力间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构建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与政府引导政策相契合的区际海洋科技协同创新的新机制。

(执笔:朱英明 郇恒飞 王毅 王玉东 赵彤,本文得到国家级课题〈20BJL106、中宣干字[2018]86号〉的资助)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