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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市建设托起“常州蓝”
2020-05-22 17:17: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王 恺

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常州市近年来在低碳减排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18年常州GDP达7050亿元,同比增长6.5%,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却同比下降1.4%;2019年常州市被国务院认定为全国五个大气、水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城市之一。保护生态、低碳发展、打造宜居城市,不仅是全社会的共识,更成为常州城市精神的内在要求,“常州蓝”正逐渐成为常州又一张靓丽的新名片。

高位谋划,破解经济环保协调发展难题

常州是典型的工业城市,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攻坚阶段,产业和能源结构偏重所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面对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重、化工业为主的高碳排放经济发展状况,常州开始觉醒,准确规划推动低碳城市建设的发展新路径,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于城市发展的顶层设计。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构建低碳发展格局。把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为核心,优化城镇化战略布局,构建“一纵三横”产城融合总体布局;优化建设、生态、农业空间结构,强化湟里、雪堰、薛埠、南渡等重点中心镇建设,稳步提高城镇化率,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城低碳融合发展。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低碳生产体系。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加速主导产业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车辆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低碳产业,稳步发展智能电网,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服务业总体布局,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着力构建以低碳、绿色、环保、循环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业占比。

积极发展低碳能源,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大力推进能源革命,把发展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作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伏、生物质能、储能电站项目开发,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积极推广热电联产、合同能源管理等高效用能模式,推广低碳、节能技术与产品。着力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量、非化石能源占比,有效压降了单位GDP能耗。

因地制宜,打造绿色建筑低碳示范产业

常州市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是全国首个,也是住建部唯一挂牌的“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充分发挥园区“绿色建筑产业+绿色建筑应用”双轮驱动的带动作用,进一步依托建筑在城镇化低碳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集聚绿色建筑要素资源,扩大技术、产品供给,让常州的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建立国家级绿色建筑公共服务平台及绿色产业体系。依托住建部(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创投中心及绿色建材检测中心,全力打造国家级绿色建筑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平台上下游,成功引进中建材应用技术研究院、北京太空板业、上海华东建筑集团、美国诺森建筑等近180家绿色建筑领域的研发机构、设计机构、施工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总投资超过100亿,基本实现了涵盖绿色建筑建材研发、生产、应用、推广、金融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整合。

建立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在绿建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涵盖规划、设计、运行的完整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机制,对全市新建建筑进行评价,建立市级绿色建筑数据库。推广设计、施工、验收闭合化的建筑节能管理模式与运行管理规则。对全市各类建筑进行节能“绿色评级”,并按年度进行滚动管理,推动城市开发与建设的绿色低碳化发展。

发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为我国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道路、提供经验。目前已建成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基地,内含两条生产线,年处理建筑装修垃圾160万吨,综合转化利用率达95%以上,每年可节约土地和河塘面积达240亩。

管服并重,制度创新引领低碳发展

好的理念,需要好的规划;好的规划,需要好的贯彻;好的贯彻,依赖于有效的监管和服务。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政府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尤为重要。

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机制。一是围绕碳排放达峰目标,严格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建立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机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和市(县)区碳排放核算方法,科学评估指标与任务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碳排放存量监控体系。对全市近三年内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监控。三是探索碳排放增量预控措施。将控制碳排放总量工作进展情况与各地区新上能源项目和高能耗、高排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实施“能评”和“碳评”联动,科学评估项目建设的碳排放增量,统筹掌握全市新建、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概况。四是完善统计核算方法和监测预警体系。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统计报表。定期编制全市和市(县)区温室气体清单,建立长效协同工作机制。

完善低碳企业认定管理及奖惩制度。一是制定《常州市低碳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从企业碳排放、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能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对标江苏省、全国同类行业发展水平,认定低碳示范企业。二是出台《低碳示范企业奖惩办法》,对低碳示范企业实施的低碳创建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专项财政支持。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建针对低碳企业的市场化长效机制,通过协助企业降成本、畅通小区域内能源价格形成及调整机制等市场化手段对企业予以支持。三是畅通低碳技术及产品推广渠道。针对低碳示范企业中应用效果较好的节能降碳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层面、园区层面、区县层面、社会层面建立低碳技术和产品的推广示范渠道,实现低碳技术和产品由示范试点走向行业社会。截止目前,常州共有5项节能技术被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全省共有17项,占比达到29.4%。

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考察时,再次明确提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潮流。这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和改善生存环境的必要举措,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长远来看,绿色低碳发展惠及子孙后代,对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下,有些人会误认为做大经济蛋糕和守住绿色生态是不可兼得的“鱼”和“熊掌”。然而常州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充分说明,美丽与发展完全可以兼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常州在不断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加快促进碳排放达峰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新路。

(作者系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