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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因势调整农民工工作的着力点
2020-06-19 17:44: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张宏伟

农民工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当前,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融入城镇,实现市民化;部分返乡就业创业的农民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贡献了重要力量。可以说,农民工群体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对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就业创业、社保维权、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必须准确把握形势的阶段性变化,顺应国家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力求实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配置的目标要求,谋划农民工工作的前瞻发展,因时因势调整农民工工作的着力点。

坚持规划引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农民工做好精准化科学化服务,必须深入分析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定位,研究制定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的农民工工作规划。制定全国农民工市民化指标体系,重点应落在推进市民化的政策引领、实现途径、具体目标、保障措施等方面,通过编制农民工市民化指标体系,对地方政府实施考核,提高各地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市民化指标体系可以包括就业创业质量、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住房保障政策、安全生产措施、户籍制度改革等项目。

聚焦主责主业。农民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在做好各级农民工办牵头抓总的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主责主业。坚持城乡一体,强化就业政策服务。落实好国家和省级层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政策,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的就业机会。制定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全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分类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品牌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办好百日百万网络招聘行动,有序恢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求职招聘活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模式,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供给。实行农民工常住地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申请认定办法,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援助力度。坚持提标扩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进一步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研究制定失业补助金政策,有序启动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抓紧落实阶段性价格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失业农民工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巩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覆盖成果,增强被征地农民获得感与安全感。坚持同工同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加强建筑、煤矿、家政等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建筑行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欠薪隐患,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全面推进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运行效能,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强化载体建设。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强化载体建设,抓好线上线下两个服务平台。一方面,建设集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等四大基本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保障平台,这不仅有利于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还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在建设思路上,要充分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根据输入地和输出地农民工的总量情况,可以在县、乡、街道以及人口规模较大的社区单独建设,也可以依托现有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开辟专门的窗口,增设农民工公共服务内容,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者根据任务完成和服务保障的情况,综合考核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在运作形式上,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工作经费和日常维护经费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另一方面,建设农民工线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农民工实施精准服务保障,着力实现信息服务、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疫情发生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作为,与公安、卫健、交通、航空、铁路及扶贫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农民工返岗复工实施“点对点”服务保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对农民工的数据资源掌握不足。因此,有必要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横向整合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系统,纵向连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线上服务。

加强政策研究。发挥政策研究和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围绕进城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社会融合度,以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等重点问题,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成立农民工发展研究智库,每年召开农民工发展问题学术研讨会,发布一批研究成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努力提高为农民工服务的能力。当前,要特别注重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群体就业领域、就业方式产生的重大影响,主动顺应形势变化,加大技能提升的精准度和实效度;研究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保障好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权益;研究劳动关系领域新的变化,防止发生大规模失业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研究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的合理机制,加快推进市民化;研究老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不同诉求,分类施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

持续营造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尊崇感。加大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频度,提高表彰活动的规格,充分调动为农民工服务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培训,培训的对象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围绕就业技能提升、基本权益保护、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等内容,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更好融入城镇。和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农民工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讲好农民工故事。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推动指导条线工作,增强上下协调沟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作者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