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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为官的“三重境界”
2020-06-19 17:23: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李 闯

于成龙(1617—1684),山西永宁人,少时勤奋好学、博学多识,23岁考取副榜贡生,45岁时被清政府授任广西罗城知县。一位年近半百、早已错过了人生干事创业黄金期的书生,背井离乡、千里迢迢来到西南边陲县城为官,仕途可谓不顺,然而于成龙却能怀揣远大理想,凭借着卓越的才干和高尚的人格先后升任合州知州、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直到最后官拜两江总督。在两江总督不到三年的任期内,留下了世人所熟知的“于青菜”之美名。

纵观于成龙的为官之道,可以用“敢干”、“实干”和“善干”进行概括,这也是他为官的“三重境界”。

有道是“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于成龙的敢干,首先体现在他不畏权贵、不避嫌怨的为官原则上,这从《清史稿》以及相关野史当中可见一斑。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迁四川合州知州。“四川大乱后,州中遗民裁百余,正赋仅十五两,而供役繁重”,加之当地官吏对这一地区施行严酷的压榨政策,使得合州百姓生活极度困顿。更让于成龙气愤的是,他刚到任不久,上级就直接给他下达索贿帖,要求合州进献鲜鱼。于成龙在愤怒之下写信抗议道:“民脂民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乃欲鱼吾民,吾安所得鱼乎?”他的上级见到他的抗议信后,惭愧不已,主动撤销对那里的盘剥政策,百姓的负担也有所减轻。正因为在合州的敢于担当,于成龙获得当时湖广巡抚的高度褒奖。康熙十七年(1678年),“民以通海获罪,株连数千人,狱成,当骈戮”。然而,于成龙在审阅案件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朝皇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据记载,“成龙白康亲王杰书,言所连引多平民,宜省释。王素重成龙,悉从其请”。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之下,先后使千余名沿海百姓免遭屠戮而获得释放,对于贫困不能归者,于成龙还发给路费。从“合州抗议信”到“通海案件重审”反映出于成龙的敢于担当、勇于任事,他始终践行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诺言。

古语曰:“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于成龙正是封建时代一名典型的“实干型”官员。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升任江南江西总督,俗称“两江总督”。两江总督辖区包括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这里是国家财赋重地。让于成龙担任两江总督,足见清政府对其高度信任。而于成龙对好友说:“江左承八代之余,习尚浮糜,奸弊牢不可破。天子命我,我必思所以易之。”于成龙深知,“州县各官厉民积弊,处处皆然,而江南尤甚”。为了革除积弊,他亲自制订《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了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这六条戒律,使州县基层官员“朝夕观省,自为猛惕”,并指出作为地方父母官“虽自己足食,当思民之无食者;自己披衣,亦当思民之无衣者”,若“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而终日华衣美食,则虽身居官长,实与盗贼无异。不久,他又颁布《兴利除弊条约》,要求各级官员“尽行痛革”种种积弊。于成龙指出:“大弊不革,则大利不兴。一县有一县之利弊,一乡有一乡之利弊。自当因地制宜,相时兴革。但两江幅员辽阔,一时耳目难周,端在贤有司殚心匡理,庶国计民生两获安全。”江南大省,平常政务繁忙,于成龙寝食俱废。他将总督衙门大门打开,禀事官员可以直接进入他寝室汇报,毫无阻挡。他还时常轻车简从,走访民间,问询疾苦,察吏安民。几个月后,两江地区兴利除弊,政化大行。《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有云:“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为官者,当以民为本,只有将百姓放在心中,处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这在于成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为官当学于成龙,学习他的勤政、务实、谋民利。

于成龙不仅是敢干、实干型官员,也是会干、善干型官员。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成龙任职两江总督不到一年,就遇到了清政府例行的两年一次的举劾之期,主要是督抚官员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举荐贤能优秀人才,弹劾贪官污吏,然而这却成为一些官员拉拢关系获取晋升的好时机。于成龙特意向朝廷上奏《请暂停江苏举劾疏》,他认为当时江苏的官员们既无大功也无大错,因此请求朝廷暂时停止江苏官员这一年的举荐和弹劾工作,而由自己对官员进行适当的教育,对于好官进行适当奖励,反之进行适当批评。如果发现确有政绩卓越的官员,再对其通过“特疏”方式进行举荐。真正做到举荐贤能优秀人才,弹劾贪官污吏。康熙皇帝接到于成龙的这份奏疏后,同意他的做法。对于于成龙这种做法,后世史学家在编撰《清史列传》时引用了他的奏疏,认为这是于成龙的一种执政风范,既不随意举荐下属,也不随意弹劾下属。善于谋划的于成龙绕开清政府刻板的规章制度,然后用“特疏”方式,破格举荐真正的好官,弹劾真正的坏官,以此方式保持了封建官僚系统的相对稳定。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于成龙是一面镜子,是一面为官者的镜子。他勤政廉洁的高尚品德、浩然正气的人格力量以及爱民如子的为官操守,至今仍然具有极其强烈、极其现实的启迪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启东市委党校)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