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加微信
高质量推进农房改善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20-09-21 16:45: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沈正平

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苏北农村民生的重点难点,也是美丽乡村、美丽江苏建设的关键所在。在人们的印象中,苏北不少乡村是破败冷落的,环境也是脏乱差的。但随着苏北农村住房改善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民的住房已经旧貌换新颜。2020年8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把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作为全面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主抓手之一,苏北农房改善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新阶段,高质量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必须把改善农房与建设美丽乡村协调起来,确保农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美丽田园乡村中幸福生活。

如何“搬得出”:科学规划、惠民政策“双到位”

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差,是当前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短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首先要解决好“搬得出”,包括“搬哪些人”“怎么搬”“搬到哪”等具体问题,这就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对此,江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比如,2019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用以指导各地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明确相关技术要求,为科学编制农房改善规划设计方案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规范。今后一段时期,苏北各地要在充分尊重民意、严守三条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自然村庄布局调整的五种基本类型(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因地制宜编制规划方案,分类实施规划引导,为“搬得出”提供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规划设计支持。

如何让有改善住房条件愿望的农民群众“搬得出”,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惠民政策支持的力度、宣传的深度和农民对政策熟悉的程度。此前《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从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用地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对改善苏北农房给予政策支持;苏北各地也都制定了实施意见(方案),明确了当地农房改善的政策规定,还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适用于当地的惠民政策。但是,现有的政策宣传落实还不够到位,农民群众对政策了解掌握还不全面。为此,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受众面,让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焦农房改善中的短板弱项,最大程度地满足有真实意愿和实际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农民群众“搬得出”,尤其是要把经审核确认买不起安置房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托底安置保障范围,确保这些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怎样“稳得住”:设施服务、特色风貌“双提升”

苏北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落后,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直观体现。在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中,苏北各地加快补齐这一短板,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规划发展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长效管护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中,有一大批村民过上了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但也应当看到,已建农村社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建设标准、服务质量也不够高,给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今后一段时期,苏北各地要继续把同步配套各类设施作为加快农房改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落细,特别是在集中进行老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中,要同步建设好交通、通信、广电、给排水、垃圾收集处置等配套设施,同步配置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实现从“安身”到“安心”、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质的跃升。

“稳得住”不仅要设施服务更完善,还需要特色风貌更彰显。农村有别于城市的突出之处在于乡土气息,即原生态、农耕美的独特魅力,这是留住当地人口和吸引农民返乡以及外地人口落户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苏北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注重乡村特色风貌塑造,积极推动农房改善项目按照特色田园乡村标准建设,将特色田园乡村作为推进苏北农房改善的“标杆”,立足于进一步建成特色田园乡村,目前已有45个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但也应当认识到,乡村特色风貌塑造还不够充分,一些具有当地鲜明特色的自然风貌和乡土文化,并没有得到很好保护。今后,要把农房改善与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塑造特色风貌与农村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文明创建、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千村一面和乡村景观城市化,打造更多有颜值高品质、留住乡愁记忆的宜居乡村。

怎么“能致富”: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双支撑”

农民群众在改善住房条件后,是否“能致富”又成为关键问题,它既影响着“稳得住”,更事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能致富”首先取决于农村产业兴旺。在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中,苏北各地通过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集聚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集中区,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型村庄。但各地还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这些村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缺乏对农房改善的后续支撑能力,存在“再空心化”的风险。为此,今后要以更大力度同步推动产业发展与农房改善,抓好抓实农房改善项目配套产业建设,着力加强乡镇工业园区与住房改善区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特色优势,大力推动传统农业特色化发展,积极拓展“互联网+”“生态+”“旅游+”等各类现代农业,着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不断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为农房改善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能致富”还取决于农民充分就业创业,这也影响着“稳得住”。苏北各地在推进农房改善中坚持农房改善和就业创业统筹兼顾,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住房条件改善后的农民群众有事做、有钱赚,有力支撑了“稳得住”。但在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部分农民群众由于长期以来从事农业生产,缺乏从事其他产业所需要的技能,就业创业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今后一段时期,要紧紧围绕“稳就业”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以更实的举措力促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继续坚持农房改善与就业创业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多举措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民群众就业。积极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坚持以产业富民为根本,通过土地流转和产业配套双轮驱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拓展增收渠道。坚持从实际出发,对于有条件有能力进入乡镇企业或社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群众,根据意愿优先考虑安排;对于有条件有意愿进行创业的农民群众,委派专业人员帮助他们完善创业计划,并给予他们一定创业补助。

(作者系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专家)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