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保护是每个劳动活动组织者不可推卸的社会伦理责任。其中,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劳动创造的可持续性问题。一方面,劳动者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劳动幸福权,提升自我的劳动价值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雇主是劳动活动的组织者,要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避免劳动者产生劳动冷漠等消极情绪。
第二,创造力的有效性问题。重点在于提升每个人的劳动价值有效性意识,即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要通过劳动真正创造有效的价值,不能做与劳动无关的事情。这就涉及劳动伦理的问题。
总之,劳动幸福权不是一个小问题,劳动幸福不能透支未来。同时,要认识到只有劳动而非对一夜暴富的幻想,才是通往幸福的重要道路。也因此,全社会更应该保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持续性。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何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