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视听网站已经成为大众接触数字化信息的重要渠道与载体。抖音、爱奇艺、哔哩哔哩等视听网站通过先进的算法推荐技术,为用户提供精准和个性化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但算法利用是一把“双刃剑”,算法推荐技术的核心理念在于实现个性化内容推送,它通过深入分析用户行为数据,将那些符合用户个人偏好的内容优先呈现给用户。这种“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推送机制可能导致“信息茧房”效应,使用户容易产生认知偏差,甚至可能形成极化观点。不仅如此,算法推荐机制已经成为视听网站用来吸引和留住用户的重要工具,往往带有一定的“黑箱效应”,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通过运用算法技术优势,西方境外势力能够操控和影响特定信息的广泛传播,从而制造虚假新闻、煽动社会情绪、分化公众意见,进而弱化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与凝聚力。还有,人工智能算法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冲击,已经改变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治理格局,导致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受阻。视听网站中的意识形态传播管理过于注重形式而忽视数据,传播数据信息库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意识形态治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效率性要求。比如,视听网站意识形态传播管理,缺乏智能化的错误警报与纠改协调共治机制,预警和纠正难以保证及时、高效与精准。面对海量的“负面信息”、博眼球的“网络爆点”、非理性的“强势围观”、虚假舆情的“几何裂变”等,视听网站可能会因治理现代化手段的缺失引发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能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住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还需要我们一代一代共产党人继续作出回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要放到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因此,我们必须审视视听网站算法现存风险,加强视听网站算法监管工作,从多个维度入手,筑牢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推动技术透明,优化算法设计的伦理规范
降低算法所带来的“黑箱效应”,即算法决策过程不透明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推动算法技术的透明化,以增强公众的理解和信任。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要求视听网站定期公布其算法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实际使用情况,这样可以让算法的工作方式和决策逻辑对公众更加清晰,从而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审查。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算法的伦理和道德标准,根据视听网站的现实情况,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技术审查机构,该机构的职责是对算法进行伦理风险的评估和审查,确保算法的设计和运行不仅技术上先进,而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违背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除此之外,在视听网站算法的设计和开发阶段,应当将意识形态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参数,确保算法在处理信息和推荐内容时,能够优先考虑并推荐那些符合主流价值观和积极社会导向的内容。通过引入正向激励机制,算法可以更加倾向于推广那些有益于社会和谐、积极向上的信息,从而在技术层面支持和弘扬主流价值观。
加强内容审核,建立多层次监控体系
为了有效防止错误价值观内容在网络上的传播,我们必须加大视听网站内容审核的力度。一方面,可以构建结合“人工审核+技术筛查”的综合审核机制,以确保对视听网站算法推荐内容的全面把关。监管部门应当与各大视听网站紧密合作,共同制定一套详尽的内容审核标准,从而将低俗、暴力、反动等有害内容在源头上消除。加强对视听网站算法推送内容的动态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清除不良信息,确保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保持其主导地位,为构建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有效地识别并追踪那些试图通过视听平台进行舆论操控的境外行为,从而精准地锁定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反制。
培育用户素养,提升公众媒介辨识能力
媒介素养指的是公众获取、分析、评估和传播媒介信息的能力,它对于抵御虚假信息和错误价值观内容的传播至关重要。因此,抵御视听网站引发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最为关键的一环便是通过教育和宣传,加强公众的媒介素养培养,提升其辨识虚假信息和错误价值观内容的能力。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群体,他们正处于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和指导。我们可以设置专门的教育课程,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网络使用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历史观,从而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判断力和批判性思维。
强化平台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机制
视听网站通过算法向用户推送内容,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信息接收和消费习惯,因此平台必须认真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确保其技术应用不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监管部门在这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应当要求这些视听网站建立一套完善的视听网站算法问责机制。这意味着,一旦因为视听网站算法推送而引发了任何问题,与之对应的平台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而不是将责任推卸给技术本身或者算法的开发者。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视听网站的社会责任,监管部门还应推动这些平台设立内部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应当由包括技术、法律、伦理和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构成。委员会的职责是定期审查和评估视听网站算法推荐的内容质量以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通过这样的审查机制,可以确保视听网站的内容推送不仅符合法律法规,而且还要符合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总体要求,避免传播有害信息,保护用户免受错误信息的影响,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风清气正。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算法监管的法治保障
针对当前视听网站算法推荐可能引发的意识形态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明确算法设计和应用的底线要求。2022年3月,我国正式生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这一规定为算法监管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此基础上,我们仍需在具体实施细则上进一步强化,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可以要求视听网站对算法进行合规性评估,确保其在内容推送中的价值观导向是明确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此同时,还应要求视听网站在算法设计和应用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和道德伦理,避免传播有害文字、音频与视频信息,保护网站用户隐私,维护视听网站的清朗环境。
[作者陈文祎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岳爱武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视听网站推送算法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研究”(GD2319)、2024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视听叙事研究”(2024BKS00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