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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股灾”七大反思与七条建议
2016-01-19 10:36: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开栏的话: 

  从小刘老师到学生眼中的老彪教授,我的学术人生轨迹和角色已经发生多次转换。无论是站在南京大学的三尺讲台上给看似稚嫩的年轻学生讲授苦燥的经济理论,还是担任学术单位的行政领导或者为领导做智库,我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思考一直没有间断过。今天站在交汇点这个新媒体平台上,把自己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思考,与有兴趣的学生、朋友、同仁、领导们分享,进而引起更深入的探讨,是我学术生涯中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事情。 

  2015年6月中旬发生的严重股灾,给我国的金融经济发展留下了许多代价高昂的、值得深入总结的经验教训。 

  我们暂且撇开经济基本面的原因,主要就政策监管等方面来对“股灾”的发生机制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机制建设问题。 

    

  反思一:关于股市监管失误。 

  第一,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都不到位。本次股灾的直接导火线就在于监管部门严查场外配资。监管部门在前期未做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对预案情况下,在股指低点位时大力鼓励各种融资配资,而当股指处于5000点以上相对高位时,突查场外各种配资和加杠杆行为,并且实行“一刀切”的强行平仓政策,直接导致股市从高空重重地摔下。 

  第二,对市场的把握和判断能力存在严重缺陷。在本次股灾的初期阶段,监管层并没能够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反而认为是“市场的自然调整”,错失极佳的纠偏机遇,终于酿成股灾。 

  第三,当股灾发生后,掌握大量交易数据的监管部门,竟无法找出导致股市越跌越深的实质性原因,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回应。 

  反思二:关于市场结构制度缺陷。 

  一是融资融券结构失衡。我国金融市场融资业务发展迅猛,而融券业务远远落后,两者实力悬殊,这就可能带来市场的“单向”发展,一旦风险暴露,后果不堪设想。 

  二是交易时间结构失衡。我国股票交易实行T+1模式,而期货交易实行T+0模式,一旦股市暴跌并导致“踩踏”发生,市场只会给投机者提供大量反复做空股指期货的机会,且现有的制度不能增加做空股指期货的成本,缺少在紧急状态下限制某些股票卖空的机制,不能像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监管那样迅即灵活地使用相应的熔断机制,这会进一步引起无法在当天交易的现货市场的大跌,进而引发新的恐慌和恶性循环。 

  反思三:关于舆论导向。 

  在市场中,官媒应保持中立偏积极的态度,且表态应具有一致性。在非常时期,官媒作为政府的代表,应挺身而出,给予投资者信心,而非保持沉默。 

  反思四:关于紧急救援及其协调体制。 

  紧急救援墨守成规,协调体制发展滞后。市场危机时,最紧要的是要切断市场恐慌反应链条,严重情况下,应该在股灾第一时间,果断采取“临停”等措施关闭市场,待市场恐慌情绪得到一定的修复后,再采取其他新的救市办法,而不能在负反馈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情况下,仓促调动资源救市,这等于“火上浇油”。监管部门政出多门,决策认识和行动步调不统一,直接导致这次危机发生时,这个“门”刚刚降准降息,那个“门”还在批准新的重磅IPO项目发行的怪象,延误了战机。 

  反思五:关于金融专业高级干部选拔及产生。 

  缺乏实践派的金融领导人才,导致对问题的把握和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有必要选拔富有实战经验的金融精英,补充到金融决策机构担任重要岗位,对那些长期从事资本市场业务、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委以重任。 

  反思六:关于资本减持制度。 

  资本减持不审慎、不透明。此次股灾最初起源于汇金公司对金融股的大幅度减持,后续的产业资本不够透明化的大规模减持,进一步放大了市场的恐慌心理。 

  反思七:关于资本市场开放。 

  本次股灾很明显是由投机资本蓄谋已久,借助监管部门清查配资的机会,跨市场肆意进行恶意做空引发的一次“人造”股灾,并非由经济基本面因素的变化而引致。巨量的空单和娴熟的操作技术后面,不排除游资后面有外资的影子。 

    

  为此我们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 

  1. 设立平准基金和紧急危机应急措施,严厉打击恶意做空。 

  成立万亿级别的、甚至由国家信用担保的无限额的平准基金,以充分稳定投资者的交易预期,防止可能发生预期恶化下的市场崩盘。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场股灾可能把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拖下水,可能把中国拖下水,从而断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同时,要建立紧急状态下大盘交易可随时停止的熔断机制,必要时,可实行“临停”闭市的紧急应对措施,以维护市场稳定。同时,要重新设计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制度,提高做空成本,限制低成本做空,严厉打击恶意做空者。 

  2. 救市如同救火,要及时和一步到位。 

  在市场短期发生剧烈波动时,国家队应果断出手,对市场进行托底,而不能犹豫、试探和拖沓。值得指出,国家队选择托底的股票标的也应提前谋划、考虑周全。在对指标股进行托底的同时,应兼顾考虑中小盘股。 

  3. 从监管层和媒体两方面加强预期管理。 

  监管部门全力稳定市场的决心,是颠覆市场恐慌性预期蔓延的前提。此外,应要求主流媒体尤其是官媒应在资本市场中保持中立或偏积极,不做出带有政府背书性质的舆论引导。自媒体尤其是微信的传播,在这次股灾的恐慌中发挥了巨大的扩散效应,宣传部门应该想出适当的办法、配备专门的数据库进行重点监控,让理性和科学的声音占据这个阵地。 

  4. 成立国家金融委员会,统筹国家金融事务发展。 

  由总理兼任该委员会主任,统筹金融重大事宜,协调各主要金融部委的一致性,构建金融危机预防和化解及稳定的基本框架和预案,有助于国家在特殊时期迅速对危机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建议在该委员会下,重点成立专门的金融大数据监控部门,为监督和决策国家的金融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5.不要停止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但是要有平稳过渡的好办法。 

  注册制改革有利于证监会把职能和精力集中在对市场的监督调控上,但是现在必须注意它的推出对市场的新冲击。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新一轮金融危机,在推出注册制时,建议国家对社会宣布,将同时按照每年股票市场融资规模占GDP比例、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占每年的M2的比例等宏观指标进行发行调控,以稳定市场预期。 

  6.修改证劵法相关法规条款。 

  在新证券法修改中,除了要加大对违规减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外,还需要适当修改相关法规条例。例如,规定产业资本的任何减持行为,都必须事前10个交易日公告。再如,为了在紧急状态下动员上市企业也加入救援队伍,可以修改证券法中对其六个月之内不得来回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使其可在应对股灾时,也可以重新买回已减持的本公司股票,并于6个月内不得减持,等等。 

  7.对于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金融创新行为和资本的国际开放,要持相对保守的态度。 

  我们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创新和开放急不得。监管如果不能到位,就坚决放弃,不能留有侥幸,更不能试验。对各种金融工具创新要及时加强监管,评估风险,逐步控制,不能追求一步到位。如对各种技术上眼花缭乱的分级基金,普通投资者根本搞不清其原理,建议要停止对其新增审批,对已有的也要限制一般散户参与;对本次加大股市震荡和恐慌的股指期货制度,要学习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对其有做空方面的种种制度限制;对诸如场内外配资等金融活动,要建立配资比例与股指高低成反向递减关系的控制机制。这既可以形成股市慢牛的基本格局,也可以防止一旦救市成功大盘企稳,杠杠迅速卷土重来的问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韦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