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既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基层治理的民生工程。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对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层治理是基础性工程
长期以来,将基层治理区分为城市基层治理和乡村基层治理的观念,以及在两方面实行不同制度的做法,不符合、不利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需求,也不利于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唐鸣提出,城乡基层分别适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两个规定内容很不相同的法律,既是基层治理城乡分治的制度表现,也是基层治理城乡一体化的体系障碍。为了推进基层治理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化,应该加快“两委”组织法的修订,逐步消除基层治理城乡法律规范上的不同。
“从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来说,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在日前召开的泰山学术论坛“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家刚表示,基层治理要以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幸福自由;要把握协商民主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从具体的制度设计、程序安排、技术支持等方面,将推动协商民主体系从原则落到现实当中;各地要实现协商创新,将不同空间的利益主体纳入协商过程当中,利用已有的制度构造发展出新的制度设计。民主协商要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之中。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杨雪冬表示,“基层”不仅是组织或者治理单元,也是多种力量汇聚、多种功能承载的空间。基层空间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基层治理要有清晰的理论指导,要从空间出发,在空间中形成治理合力,提升基层空间的精神凝聚力,将基层治理从注重物质投入、制度建设提升到注重功能完善、情感凝聚、认同建构上,真正使基层成为人们的生活空间、精神家园。
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新时代以来,基层治理工作突显出体系化导向。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吴晓林认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不但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释放基层管理压力、保持基层活力与秩序的必由之路。要重视区县以下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的治理,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治理主体整合,以数字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创制培育基层治理的社会活力,构筑坚强有力且充满韧性的基层治理体系。
政策试点或实验,是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种政策测试与创新机制,对于提炼乡村治理经验具有重要价值。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郎友兴介绍,从2016年开始,浙江在全省推行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目前正进行第四批实验。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核心就是通过省政府设定目标与框架,通过地方政府主导与掌控、吸纳群众和市场等多方主体参与的一次社会治理变革。这些实验的背后就是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地方性方案”。
高效能的乡村治理是推动共同富裕走深走实的有力举措,要以高效能的乡村治理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以平台搭建鼓励一切发展要素充分迸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伟谈道,共同富裕视域下的乡村治理,要以优化制度为关键,完善与共同富裕相匹配的乡村治理政策,加大释放乡村发展动能的制度设计,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要构建城乡融合的治理机制,探索乡村治理与市域治理的有效衔接机制;构建城乡信息资源整合体系,加强与周边城镇乃至城市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搭建城乡协同治理平台,密切城乡治理的协同联动,建设市域治理共同体。
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党建的引领。一方面,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乡村治理也将有效激活基层党建发展活力。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孟天广基于对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实证研究发现,政党是贯通国家与社会的主导性桥梁,脱贫攻坚是经由政党建设链接国家与社会的典型体现。在他看来,基层党组织政党动员、引领可以更柔性地嵌入乡村社会,从而更好地包容和统筹乡村社会的复杂性,由此促进基层治理。
近年来,全国多地以党组织为引领,以市场化为导向,探索并建立了多种模式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乡村共富党建联合体。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社会治理与传播创新研究院教授王国勤以“党建引领协同共富的浙江经验”为例,讲述了近几年来浙江乡村共富党建联合体在农村经济、文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实践成效。他认为,乡村共富党建联合体的核心机制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总体上采取了“党组织为引领,市场化为导向”的党建与经济发展相融合的模式。这些“多跨协同”的党建联合体,打破区域壁垒和条块分割,充分发挥了党在组织、资源、机制、功能等维度上的协同优势,形成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乡村治理也必须回应共同富裕的时代课题。刘伟认为,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以主体协同为根本,构建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乡村治理结构。一方面,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一懂两爱”的村干部队伍,选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带头人”。另一方面,强化多元主体参与,为社会组织、市场力量与农民群众创造丰富的参与空间。进行农民主体性的培育,注重农民的意见表达、知情参与和认同强化,引导其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乡村共同富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