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是生态的基础。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党政“一把手”带头担任“河长”,对水环境的治理力度空前。笔者认为,水环境的治理必须走出新路、突出成效,同时还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水环境治理要赋予水体灵动的生命力。水本身应该有充盈的生命力,它的生命力就体现在清澈的水体、周边的水草、水里的小鱼小虾。在治理中,防涝防洪、去污除臭应该仅仅是基本要求,要着力恢复水环境自身的自然属性,构建稳定、平衡的水环境生物链,让水体灵动起来、活起来,充分恢复水环境自然去污、自然净化、自我调节的能力。
水环境治理要让人水相亲成为常态。每个人的乡愁中都缺不了水。从高楼大厦中走出来,到有生命气息的河水边享受生活,这是很多人的向往。水环境治理要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让群众愿意亲近水,有条件亲近水,在水边能快乐休闲。“河长”要把推动人水相亲作为自己身上的重要职责。
水环境治理要产生绿色价值。水环境的治理应该是可持续的,并非一味地只投入不产出,也不是只追求效益。随着水环境治理成效的显现,整个水体周围区域的整体品质在提升,土地价值、商贸、旅游等隐藏价值亟待挖掘。“河长”必须用好这一溢出价值,提前规划,达到地方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赢的效果,让绿色生态产生绿色价值。
将系统化思维贯穿水环境治理全过程
“河长”应该把治水当成一个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而不仅仅局限于水环境本身。工作组织上要系统,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复杂,涉及部门多,并非一个或几个部门就能抓好,在组织上必须全局动员,全面统筹。治水措施方案要系统,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整体,呵护好、建设好。
要从发展的角度统筹全局,水环境的治理根源在岸上,与当地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环卫水平密切相关。要以治水为抓手,通盘考虑整个城市、整个地区的协调发展。特别要重视基础设施,重点是利用好地下空间,加大力度建设排水设施,彻底实现雨污分流。
秉承生态修复理念,坚决杜绝“三面光”的做法
很多地方为了追求治水的短期成效,将河水两岸的护堤及河底用水泥浇筑,这样的做法从长远看,得不偿失。水泥阻隔了水与大地,会让河水失去生命,不能建立完整的水生物生态链,河水自身的净化能力会大打折扣。一旦有污染物进入水体,将长期存在,极易出现黑臭现象。会削弱河道抗洪防涝的作用,水泥铺设常常将河道拉直,光滑的河道很难起到减弱河水冲击力的作用。全是水泥的河流,不仅危险,也了无生趣,实际上隔断了群众与水体的交流,还会降低流域的综合效益、综合价值。
生态修复的关键是遵循自然规律,从源头上抓起,以自然渗蓄、自然净化的方式根治城市水系顽疾。海口市的美舍河凤翔公园示范段治理在生态修复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案例。
比如,统筹解决水体治理与排水防涝的诉求和矛盾,构建水生态安全空间;对岸线和河床进行生态修复,退堤还河、退塘还湿,将硬质的河床护岸改造成符合水文学、河流动力学的岛屿、滩涂、湿地,构建可呼吸的生物多样性水生态系统;在河岸种下了苦楝树、红树,在水中培育苦草、狐尾藻;水中的鱼引来了鸟,流水生风,城市灵动了起来。
注重景观提升,与全域旅游融合推进
有水的地方,就有无限的景观等待挖掘。《人民的名义》有一个场景,李达康将煤炭开采后的塌陷区用生态修复理念变成了环境优美的开发区。他说:“把水连在一起,就是湖,在湖边种上树,那就是景。”实际上,水环境治理是完全可以通过景观提升产生经济效益。比如,韩国首尔曾污染严重的清溪川,拆除水泥后,通过自然修复,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周边房地产价格飙升,旅游收入激增。带来的直接效益是投资的59倍,附加值效益超过24万亿韩元,并解决了20多万个就业岗位。
具体来说,景观提升应该把握几点:要强化景观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进行高水平规划设计,坚决防止过度商业化;要精细化设计,不搞模式化,要一步一景,同时要将历史文化、地方风情融入景观,打造观光的旅游景点和休闲目的地;要加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力度,在交通、环卫、学校等公共设施、公共服务方面完善配套,在沿河流域产生“1+1>2”的效益,推动旅游、商贸快速发展;要做好土地经营文章,加大周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做好相关收储工作。一方面,可以加强开发河岸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能让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这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护水的良好氛围
没有群众的参与,“河长”的独角戏可能事倍功半。一方面,要强化宣传,把“河长”治水护水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人民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严管重罚,加大奖励力度。严厉打击整治乱倒垃圾、破坏江河生态环境等行为,对举报群众、见义勇为群众加大奖励力度。
作者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