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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被扣反映哪些深层次问题
2017-04-19 10:43: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常纪文

  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能力需要加强,地方在转型期建立节能环保的高附加值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任重道远。

  ◆常纪文

  4月16日,环境保护部第十五督查组在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被扣留,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透过此次事件,可以发现一些表象的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并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予以解决。

  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近期曝光的环境违法违规事件表面上的原因是,在前期的取暖季节,很多企业因为执行地方的错峰生产计划被限产或者停产,影响了生产计划,导致目前反弹式的生产扩大和排放总量增加。而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能力需要加强,地方在转型期建立节能环保的高附加值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任重道远。要解决这个问题,既要求有关部门立足国情,制定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环境保护规律的法律法规和长期战略,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不搞冒进,也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搞短期主义,损害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二是上面真动而下面消极应付的问题。从环境保护部近期反馈的督查情况来看,环境违法在近期出现恶性反弹,该关停的不关停、该限产的不限产、污染防治设施该运行的不运行、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突出,这说明一些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喊得多,做得少。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地方的党政领导就环境保护作指示,但是很少看到省委书记与省长、市委书记与市长、县委书记与县长下基层采取“三不两直”的方式就环保问题明察暗访,这说明很多地方党委和政府还没有真正动起来或者有效动起来。党政领导干部动得少,环境保护监管各部门执法的盲点和弱点就会多。因此,建议借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权威性,设计长效机制,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自觉自愿地行动起来。只有这样,持续性的守法、尊法氛围才能形成。

  三是环境监管执法的能力建设问题。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已经深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但在一些基层,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少,专业性不足,执法监察设备缺乏。执法检查人员即使到达现场,也难以在现场发现问题,难以发现违法,更难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和管理问题。建议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部门执法监察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工作,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普及型培训和专业化,整体提升环境执法监管的效能。

  四是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技巧问题。与企业打交道的部门很多,一些部门的执法决定也涉及企业的生死存亡。比如安监部门,就在纷繁复杂的执法中,练就了与企业打交道的沟通技巧和执法能力。环境保护部门大规模、持续的执法督查,是近两年才开始的,现场执法经验特别是与企业打交道的经验和技巧需要进一步积累和提高。建议环境保护部门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整体性加强执法的规范性和执法的技巧性。

  五是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基层的环保宣贯问题。在执法中,企业主竟然反锁工厂大门,扣留督查组人员,说明基层企业的环境法治意识淡漠。实际上,一些市县对于环境保护守法宣传仍然没有到位。在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以惩罚性的环境行政处罚代替系统性的环境保护宣传的现象。建议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特别要加强对所有企业特别是小散企业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此次企业扣留督查人员的事件社会反响很大,济南市委、市政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严肃调查处理,给全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敲了一个警钟,那就是必须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地。相信通过此次事件的警醒,以后的类似事件会少得多,环境执法监管的氛围会好得多。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