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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8-05-17 14:42: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袁方成 李会会

  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多方面需求,对于加快市民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新发展理念立足于对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新概括,其中“以人为本”是该理念的核心要义。因此,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是新时代背景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必然要求。

  一是以创新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涉及“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四个环节,制度机制是影响该过程的重要因素。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理念注重发展动力问题的解决。因此,创新相关体制机制,有助于破除制度阻碍,增强改革动力。

  坚持创新原则,需要同时把握单一制度和制度协同机制的创新。一方面,创新土地制度,让农业转移人口充分享受宅基地、承包地等方面的土地权益;以同权同利为目标开展户籍制度创新,消除城乡或地区间的户籍鸿沟,从而实现城乡户籍的统一管理;推进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民工等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制度的内在关联,从整体性出发,创新制度协同机制,发挥制度的耦合作用。

  二是以协调理念破解失衡难题。我国农业转移人口迁移具有明显的空间偏好,人口主要向特大城市、大城市聚集,欠发达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力不足,不同地区间的市民化进程较不均衡。从城市可持续发展视角来看,寻求城市人口的适度规模,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问题。协调理念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有利于推动区域、城乡同步发展,破解发展失衡难题。

  坚持协调发展,要求统筹兼顾、注重平衡、保持均势。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符合当地发展现实的市民化政策,确保城市人口的适度规模。在城市承载力范围内,大力推动市民化进程缓慢的区域发展,实现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大中小城镇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兼顾各项改革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领域与整体的均衡协调发展。推进围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的“三块地”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改革,打破城乡流动壁垒,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三是以绿色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将市民化片面理解为户籍的变更或人口的迁移。事实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除户籍所在地变更外,更重要的是经济、社会、身份、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嬗变。市民化进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农业转移人口在空间上的简单迁移,还涉及户籍、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卫生、城建等诸多内容。因此,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有序推进市民化进程。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需要正确认识市民化的多重内涵。“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以及文化交融。改革必须综合考量多重内容。同时,树立改革的全局意识,统筹多项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市民化意愿和能力差异以及不同地区的人口承载能力差异,从整体出发合理设计和实施,推进市民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以开放理念破除融入阻碍。现阶段,部分地方政府由于对市民化认知不足以及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往往设置较高的落户门槛,不利于人口的自由流动。劳动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源泉,农业转移人口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够为产业升级提供高技能的劳动力保障。市民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不仅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而且是推动城镇经济发展和破解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途径。因此,坚持开放原则,有助于破除地区壁垒,发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作用。

  坚持开放原则要求同时推进政策开放和空间开放。一方面,要构建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实现农村与城市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提供服务保障。另一方面,要尊重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偏好,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不同地区或城市的准入门槛,有效破除农民进城的制度阻碍,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五是以共享理念促进居民融合。现阶段,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来说,进城定居、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与服务是对美好生活的主要需求。坚持共享发展,不仅有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更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真正为进城农民工营造“归属感”。

  坚持共享发展,就是确保所有城市居民公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地位。一方面,应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视程度,向转移人口提供与其他市民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实现城市发展成果和资源公平共享。同时,完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扩大社会公共服务覆盖人群,将这部分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新市民获得感、融入感。另一方面,应通过开展培训、宣传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加快其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改变,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

  总体来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仅是一项人口管理政策的局部变革,还是一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制度变革,更是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市民化的水平和质量是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因此,只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破解难题,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稳步推进。

  (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土地及其财政投入的均衡协调发展研究”(15BZZ045)、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研究”(CCNU16Z020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