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切实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德治建设,着力培植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都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这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深刻理解德治教育与法治建设的相互作用
法治建设强调的是一个国家或社会通过制定、执行和完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成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主要手段,实现社会秩序的公正、公平与和谐。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还需要公民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能够对法治工作形成强烈的认同,并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由此可见,德治教育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引领和思想根基,后者为前者奠定制度保障和实践基础。
首先,强化德治教育有利于夯实法治的思想基础,促进法治建设的社会认同。法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公平正义,让整个社会的运行依照法律规范运行,而不是按照个人的意志运行。即便在漫长的“人治”时期,国家也会颁布政令、实施刑罚,并要求为政以德。通过“德治”“法治”并重的措施来约束平衡“人治”的权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开展德治教育旨在通过系统的教育、宣传,将法治的核心价值传播给公民,让“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全社会对于法治建设的理解和认同,奠定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
其次,强化德治教育有利于提升法治实施的道德支撑。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同推进。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而法治的实施成效关键在人,执法司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直接影响法律实施的质量。若缺乏法治信仰和职业伦理,可能导致权力滥用、执法不公。如此,不仅会损害司法公信力,还会侵蚀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因此,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司法人员的法治精神、职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只有将制度约束与道德教化相结合,才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最后,法治建设为道德教化提供了刚性支持。法治建设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公民行为划定底线,以刚性约束保障社会秩序;强化德治教育则重在价值引领,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培育公民道德自觉。此二者相辅相成,法律惩戒于已然,道德教化防患于未然。实践中需警惕“破窗效应”(若道德约束被屡屡突破,最终可能冲击法治底线)。也正因此,法治被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筑牢法治堤坝,又夯实道德根基,从而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统一。
完善德治教育与法治建设的相互作用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应提高对德治教育工作的重视,把德治教育抓实、抓细、抓具体,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同时,还要发挥法治建设对德治教育工作的保障作用,让二者相互促进,共同营造和谐、公平的社会环境。
加强德治教育,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德治教育作为塑造公民价值观、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对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基于现实情况,相关部门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宣传推动法治理念的普及,创新教育宣传方法,提高公民对法治建设的认知水平,促使公民自觉做到尊法守法以及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完善教育体系,融入法治理念。德治教育的系统推进离不开学校的参与。目前,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这一举措充分保证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与落实。学校可在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中将中华优秀传统道德融入其中。首先要秉持“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育人共同体理念,遵循人的发展具有的连贯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特点,突破各学段思想政治教育“各管一段”的现实壁垒,汇聚各学段的育人合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其次,要强化“共同体”意识。“共同体”要凝聚力量,共同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共同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从思政教师到全体教师的“小队伍”,发展到涵盖全体家长、协同全社会的“大部队”,共同传递思政教育和德育的接力棒,共同培育学生的法治精神,涵养其崇高的道德品质。最后,要落实“大思政”要求。围绕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要求和法治建设要求,遵循各学段特点,紧扣法治主题,立足课程落实,构建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有机融合的主题课程体系。同时,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模式,充分挖掘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创新法治教育载体,不断增强教育实效,铸牢学生法治理念,提升道德品质。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普法宣传应与德治教育同向同行。借助多种手段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广泛传播道德正能量,以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在相关的主题性宣传活动开展中,相关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多方力量的联动,推动“流动式”普法、德育工作走深走实。比如,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宣传格局,将普法工作、德育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动员党员干部、社会组织、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各方力量参与普法宣传、道德宣讲,成立宣传志愿服务队,通过进村居、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的方式,以案释法、传递道德正能量,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层次唤醒其道德自觉。另一方面还应丰富宣传方式,拓展“指尖式”宣传与宣讲渠道。比如,充分用好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社区群、网格群、微信朋友圈等传播载体,扩大宣传面,及时推送法律法规解读、法治动态等线上普法信息,以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方便群众随时随地阅读或收看;尽可能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讲、道德教化等工作,寓法于乐、寓教于趣,进而化教于心。
发挥法治效能,保障德治建设有效开展。为保障德治建设的有序开展,建议相关部门不仅要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还应加强执法和监督,做好德治建设的服务保障,更好运用法治力量助力德治建设的落细落实,推动德治教育入脑入心。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德治建设面临着诸多新挑战,而法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基石,其对于德治建设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为此,相关部门必须从法律法规层面出发,为德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爱国主义情怀的培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规范,确保教育内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在法治框架内有效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基于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探索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德治教育的融合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教育内容和实施标准,确保德治建设的持续、规范开展。
其次,加强组织管理,促进德治建设的落实。相关部门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在组织管理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党建综合阵地、法治文化长廊、道德讲堂等法治工作阵地,定期组织策划法律咨询、道德讲座等活动,在为民众提供法治服务的同时,将道德教化融于其中,提高全民文明程度,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日常借助普法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力量,了解群众法律知识需求,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并在系统梳理群众提出的法律需求中,提炼可通过道德教化与约束的部分,以“自觉”“自律”涵养文明新风尚。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德治建设中的德治教育对于法治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理论层面的引领和实践层面的支持。充分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有助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相应地,法治建设也能够保障德治教育的顺利开展。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即,法治和德治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基于此,相关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德治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法治建设要求着力推动德治建设工作的提质增效,进而将“德治”和“法治”有机结合,为加快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牢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作者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