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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度江苏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课题合作研究单位的公告
2021-07-23 09:47: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更好的发挥海洋经济监测评估支撑作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开放合作研究项目。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升课题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拟对年度合作项目公开遴选合作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

二、2021年开放合作研究项目指导选题

(一)江苏陆海统筹 江海联动发展海洋经济策略研究

(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协同发展研究

(三)开发蓝色碳汇助力江苏实现碳中和路径研究

(四)江苏省海上风电产业降本增效路径探究

(五)江苏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经济核算研究

(六)江苏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主要产品目录编制

三、遴选说明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承担任务相匹配的良好工作业绩、技术力量和支撑保障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支持联合申报,同一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两家。

2. 申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须是实际担任该课题合作研究任务的撰稿人,以保证课题的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3. 项目研究成果须以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等形式提供。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决策咨询建议5000字以内。

(二)申报要求

1. 以上研究方向仅作为指导选题,拟申报的研究团队可参考上述选题,围绕相关内容自选题目进行申报。

2. 研究项目每项经费5-10万元,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应与申报预算匹配。

3.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开放合作项目。

5、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所有,严禁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三)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专家按照相关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申报书在单位研究能力、研究内容与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合作研究单位。

(四)其他事项

1. 2021年度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开放合作项目申报书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1)。

2. 纸质文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左侧平装订;需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提交而拒绝。纸质文件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报送至我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415室,210017。

3. 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文件应当保持一致,需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后扫描,并规定截止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jshyxxzx@163.com。

4. 申报截止时间(纸质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2021年8月22日。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恕不接收。

联 系 人:顾云娟,电话:025-86599854

方 颖,别蒙,电话:025-86599744

附件:2021年度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开放合作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

2021年7月20日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