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重要论述的精神启发,江必新教授从十个方面就如何提升制度能效进行了深入阐释。第一,既要建立制度的合法性标准,也要建立制度的能效标准。第二,既要强调制度的系统性,也要坚持制度的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的重点。第三,既要坚持制度的合目的性,也要把合正义性作为制度建设的基本价值追求。第四,制度建设既要注意“接地气”、完善制度的“可接受性”,也要关注制度的可实施性,以及在应对社会关系变动方面的适应性。第五,既要关注制度配套建设,也要关注制度的反向预设,充分预设并提前消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负面问题。第六,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中,既要善于运用国家强制力,也要强调制度本身潜在的实施动力,把握制度实施规律,因势利导而不是简单强制。第七,既要高度重视制度实施的成本,也要重视制度对人的解放程度,能够增进人的解放程度的制度才是真正有效的制度。第八,既要注意科学整合和配置资源,也要注意减少制度实施中的内耗,消除制度内在可能存在的矛盾。第九,既要建立强有力的制度实施监督机制,也要建立对反制度行为的暴露机制。第十,制度总是在反复实践中才得以成熟的,要完善对制度实施效果的审查机制,加强制度评估机制。
关于提升制度效能的若干思考
2020-11-25 16:25:00 来源: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作者:江必新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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