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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治理的传统智识——以古代地方官治狱理讼的理想与实践为中心
2020-11-26 16:40:00  来源: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作者:邱玉强

邱玉强发言中认为,“民为邦本”是我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核心,其思想始于尚书,而其在古代政治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主要是“惠施于民”、“德教于民”、“刑威于小人,使之为民”的综合运用。“以民为本”乃古代地方官治狱理讼之圭臬,追求“无讼”是其防患于未然之理想,重视“明德既明”的作用,以榜文告示的形式广开示谕以宣教化,以有限合理的方式和处情事以息讼争。对于然之讼狱,重视听讼折狱以定曲直雪冤枉的功能,以“察情”“据证”的结合,形成了“罪因情科,案凭证定”的司法传统,体现了客观真实性原则,作为辅助方法的“用谲”亦是“得情”之智识,但又不可为常。我国古代的司法文明,为现代国家的司法治理具有镜鉴与启示意义。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