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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一体:“村转居”社区统合治理的组织模式
2020-11-26 16:30:00  来源: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作者:王丽惠

王丽惠博士认为:“村转居”社区是一种独特的城市社区类型,其公共产品为市场购买,产权也具有国有集体双重性。正由于这些特点,使其面临比纯城市社区更复杂的治理问题,集中体现在公共品供给主要为公共品供应“老旧破”和治权弱化分散等方面。解决“村转居”社区治理弱化的关键,在于找回或重构兜底负责公共品供给,能够处理剩余事务的基层属地组织,实现基层赋权和治理下沉,也是激活社区自治和整合多元共治的核心。“村转居”社区的治理体制,不仅是关注由乡村向城市过渡型社区的治理,更是丰富我国城市治理体制的契机。从实效来看,“村转居”社区的“三方主体”不仅形成了协同联动关系,更是实现了“一体化”运行,并通过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的治理统合生成社区秩序。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