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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江苏区域法治现代化建设
2018-01-10 15:24: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公丕祥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科学阐述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法治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发展做出了原创性的理论贡献。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可初步概括为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全民依法治国的战略谋划,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引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是具有鲜明中国风格的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系统,为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指引下,江苏省委把中央部署与区域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创造了许多生动鲜活的区域法治建设经验,形成了区域法治发展的江苏样本。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在江苏的创造性实践,给予人们诸多启示,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必须高度重视区域法治发展,这是探索法治现代化中国道路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对于我们清醒认识当代中国区域法治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等因素的作用下,当代中国不同区域间的法治发展形成了一定差异,因而中国法治发展具有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样式,这反映了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丰富多姿,也深刻体现了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发展不平衡的规律。我们必须遵循这个规律,在坚持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切实推进区域法治发展,为开启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现代化新征程确立战略方向。

  在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应有之意,区域法治现代化是区域现代化的有机构成要素。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现代化进程做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确定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这表明现在是当代中国法治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历史阶段。对一个地区来说,伴随着区域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基本实现区域法治现代化,不可避免地成为一项重要的法治议程。因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的战略安排,认真总结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基本经验,从江苏的省情出发,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江苏区域法治建设的基础上,细心谋划新时代全面深化法治江苏实践,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区域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和策略,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区域法治现代化的新征程,这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时代使命。

  在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规划的发展蓝图,继续探索江苏实现现代化之路。因此我们要从理论、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理解推动区域法治现代化的全新要求,深入开展新时代江苏区域法治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清晰表达区域法治现代化的概念内涵、基本性质、客观基础、总体目标、主体内容、路径选择、动力机制、功能类型、评价指数等重要命题,走出一条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现代化之路,实现新时代江苏区域的高质量发展,为21世纪中叶全面实现江苏区域法治现代化的宏伟愿景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