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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的目标原则与主要内涵
2018-01-10 16:06:00  来源:江苏智库网  作者:张兰青

  城市发展安全第一。城市安全发展离不开科学规划的引导。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治理问题,把公共安全作为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重要方面予以考量。

  一、清醒认识挑战,高度重视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从沿江八市情况看,总体上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后期和公共安全高风险期,随着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展,各类要素的进一步集聚,城市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而脆弱,面临的风险也将愈发重大。从扬子江城市群建设情况看,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在扬子江城市群内快速流动,群内城市之间社会治安呈现一体化趋势、矛盾风险呈现同质同源特征、公共安全事件呈现联动、聚合效应等新的特点。从当前城市治理现状看,城市公共安全供给水平由城市中心向周边区域依次减弱,呈现圈层化特征,囿于行政区划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跨区域公共安全难题。

  二、明确战略目标,着力把扬子江城市群规划打造成最安全地区。通过推动沿江八市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创新、对接融合、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整体性、区域性公共安全体系,力争把扬子江城市群打造成全国最安全地区。以更系统的思维、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沿江八市公共安全治理创新发展,构建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按照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理念,创新思路、方法和举措,谋划、实施跨区域公共安全治理,构建相互协作配合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把沿江八市打造成各负其责、共建共享、休戚与共的安全命运共同体。力争经过八市共同努力,实现扬子江城市群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江苏平安建设探索新路和提供示范,为江苏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标杆。

  三、遵循规律特点,把握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战略规划原则。坚持高端统筹、顶层设计,从省级政府层面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范,自上而下科学规划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架构,夯实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组织基础,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共享与一体化运作。坚持协同共治、互利共赢,推动沿江八市围绕公共安全治理签定合作协议、协定,形成安全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政府、部门、行业间跨区域合作、无缝隙对接。坚持超前谋划、注重预防,超前预测把握城市群各种风险源演化、灾变规律,从事件管控向风险治理转变,提高预警预防能力水平。坚持科技支撑、智慧治理,统筹规划建设扬子江城市群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实现各类要素实体化管理、数据化管控,构建科学、智能、人本、协调的城市群公共安全防控系统,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效能和质态。

  四、聚焦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扬子江城市群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按照“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指导、有效管控”的要求,突出“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跨区域管控,加强区域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动态环境下城市群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协调指导沿江八市统一重要目标反恐防范标准,优化城市间反恐应急处突资源配置,加强区域性反恐怖体系建设,提升反恐工作水平。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原则,加强区域性警务合作体系建设,推动沿江八市打造扬子江警务合作共同体,实现警务合作共赢格局。启动区域性城市群消防、交通、化工危爆物品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建设,严防临界污染和跨界污染。加强区域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高城市群联合作战、协同应对能力。加强长江水域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涉水行政管理部门资源,构建完善长江水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严密对水上高危人口、重点船舶和跨江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管控,形成联合执法、联手管控、联动响应的水域执法格局。

  (作者为江苏警官学院院长、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