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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经济开放3.0、多元评价与空间延展
2017-05-12 09:37:00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作者:华桂宏

  划时代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那么,就经济开放而言,它所促成的新格局在特征方面有无重大变化?就资源配置而言,是否需要构建其经济增长效应的新的多元评价体系?就经济架构而言,如何审视它对我国经济地理空间动态演化与延展的巨大作用?对这三个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创新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提高共建“一带一路”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共建“一带一路”标志着我国经济开放升级至3.0版

  我国的经济发展无疑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从我国经济开放所走过的历史进程看,1979年,我国决定创办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大经济特区,一改封闭保守的僵化思维,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的坚冰,开启了我国经济开放的征程。历史意义重大。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正是以特区设立为发端,经由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进一步扩展到沿海经济开放区,最终形成包括沿海、沿江、沿线和沿边等在内的“四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无疑,从1979年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2001年之前这段时期,我国经济开放的显著特征是“持续学习”,即不断学习、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内在规律与体制机制,形成了我国的开放1.0。

  2001年,我国成功加入WTO成为我国经济开放的又一重大标志。WTO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三大支柱之一,其宗旨就在于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消除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和歧视待遇,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不断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提高全球经济发展水平。世界经济全球化是必然趋势,我国必须融入、适应和利用,以增强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竞争力。随着我国渐成贸易大国、投资大国和经济大国,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系已经不能离开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特别地,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改革促进了经济开放,反过来也迫切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来促进和加快改革。因此,我国加入WTO、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加入WTO 15年以来的这段时期,我国经济开放的显著特征是“全面融入”。这是我国的开放2.0。

  实践证明,深化经济开放、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不仅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趋完善,而且综合国力大为增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世界第二大吸收外资国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形成了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2015年,尽管受持续低迷的世界经济所拖累,我国经济增长率还是达到了6.9%,在全球各经济体中,还是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了三分之一左右的最大份额。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成为不容置疑的世界经济的最为强大的引擎。作为“全面融入”的结果,世界经济再也离不开中国,迫切需要我国作为引擎发挥牵引和引领作用,这也是我国的责任,因而也就需要我国经济开放从“全面融入”转向“主动引领”。我国开始步入划时代的经济开放3.0阶段。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我国开放3.0的最显著标志,意味着“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愿意承担更多责任义务就是主动为之,而《愿景与行动》一经提出就获得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客观上承认了我国在新的世界经济开放格局中的引领地位。比如,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此,在我国倡导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来,57个国家已全部成为正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这些创始成员国并不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一步说明了共建“一带一路”其实已经超越了区域合作而成为全球合作。作为“主动引领”的标志性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既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也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因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开放发展,就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2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作为衡量“一带一路”建设成效的标准

  “一带一路”建设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互联互通网络的构建将会加强我国经济开放的“双向性”,而双向开放正是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核心内容。双向开放的实质是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更多意味着从贸易开放走向投资开放,实现贸易投资一体化,从以“引进来”即引进外国直接投资(FDI)为主走向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即加大对外直接投资(ODI)并重策略,这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使然。因为一国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从商品输出走向资本输出即涌现ODI的趋势。大量理论研究表明,海外直接投资的内在动因包括:在全球范围内参与乃至主导国际垂直分工,要素禀赋优势从自然资源与劳动力为主实质性地转向投资与创新为主并要求利用海外资源与劳动力,主导产业进入成熟期要求进行超越国界的产业转移并要求利用海外市场以保持产能的充分有效释放,等等。“一带一路”建设无疑将为我国对外投资提供渐次畅通的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网络。

  不过,值得引起我们足够重视的是,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经济增长的考量理应转换成新的“范式”,我们需要重新思考经济增长的新内涵。经济增长不应该仅仅简单的被看作是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的增加这一经济学“教条”,因为GDP增速再快也不能解决新常态时期的新问题。

  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应该具有七个方面的内在规定性:基础性增长——GDP规模的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增长——以推动公平分配为切入点,为持续增长培育新的基础;创新型增长——以提升产业结构为突破口,构造经济增长新的竞争力;均衡性增长——以循序渐进的城市化为依托,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支持;自主式增长——以扩大和完善国内市场为保障,摆脱传统外向型增长所形成的资源、市场、技术等多重依赖性,降低外部经济波动的冲击;共赢式增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标志,从传统外向型经济走向新兴开放型经济,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力度,利用好海外资源与市场,在全方位合作基础上实现共赢;可持续增长——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作为约束机制,充分考虑增长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增长进程中实现人地和谐共生。

  无疑,GDP的增加除满足第一个增长规定性之外,无法满足其它六个方面的要求。特别地,“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共建内容中,“设施联通”涉及海外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跨境光缆的共建,“贸易畅通”涉及海外自由贸易区共建、跨境电商建设运营、国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新兴产业合作和各类境外与跨境合作产业园区。这些合作的有序深入开展,都将依托于对外直接投资力度的加大。理论上,按照GDP核算方法,ODI尽管可以带动设备和服务净出口以及诱导投资而增加GDP,但是,国内净投资将会倾向于减少从而不利于GDP增加。实际上,根据统计,在我国国际投资领域,2014年是重大拐点,因为我国ODI首次历史性地超过了FDI,成为净对外投资国,正式进入资本净输出国行列。随着“一带一路”共建的顺利进行,我国直接投资逆差还会持续扩大,从而更加不利于GDP的增加。从表象上看,这就导致了一个“增长悖论”:新常态下,我们既需要GDP的“中高速”,也需要“一带一路”尤其是ODI,但是,ODI超越FDI将对GDP增速维持构成冲击。

  解开这一增长悖论并不难,那就是我们要从根本上转变片面追求GDP增速的传统思维方式,构建多元综合的经济增长数量与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认为,至少有两个指标应该纳入。一是考察国民生产总值即GNP,二是衡量人类发展指数即HDI。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国国内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商品与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它以特定地理空间为限来考察经济活动,不管生产者是否是一国居民,他只要在一国国内进行生产即可计入。按照“支出法”可以包括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等四部分,因此,同样是投资,引进FDI到区域内会增加GDP,而增加ODI则意味着区域内投资下降从而减少GDP。GNP是按国民原则核算的,只要是本国居民,无论是否在本国境内居住,其生产和经营活动新创造的增加值都应该计算在内。ODI将会带来居民劳务输出所获得的相应收入,也会带来海外投资所得红利。由于它们不是在国内所生产,因此不能计入GDP,但恰恰可以计入GNP。简单说,同样产生一定收入,前者往往以消耗本国资源为前提,后者则主要利用海外资源,增长的质量无疑是后者优于前者,所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日益增加的海外投资ODI,同步考察GDP(偏向数量和规模)和GNP(富有质量内涵)就显得十分必要。

  “人类发展指数”(HDI)是联合国用来比较各国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其本来目的就是要超越GDP指标的局限而更全面考察各国发展与进步。联合国自1990年以来一直发布年度《人类发展报告》。它认为,比较各国发展水平的指标选择应该依据六项原则:能测量人类发展的基本内涵;只包括有限的变量以便于计算并易于管理;是一个综合指数而不是过多的独立指标;既包括经济又包括社会选择;保持指数范围和理论的灵活性;有充分可信的数据来源保证。这样,包括生活质量(人均GNI)、教育水准和预期寿命等三个一级指标的HDI就被用于描述和比较各国综合发展水平。

  综合来看,HDI应该成为我们在新常态下考察新增长的合适指标之一。首先是遵循国际公认规则,世界各国发展水平的比较衡量指标从GDP到GNI再到HDI的演变,反映出从单纯经济规模到注重收入增长再到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相统一的价值取向。其次,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完善要求增长必须注重“共同富裕”即体现社会公平、关注后发群体、惠及全体人民的“普惠性增长”。HDI指标能够较好体现这一理念,因为除了人均GNI指标为生活质量提供物质基础外,教育水准和预期寿命其实也是“惠民生”的核心内涵。再次,“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增长绩效的衡量标准应该符合经济新常态下增长的七大规定性。鉴于GDP的局限,在同步考察GNP的基础上,还应该考察HDI,并因此而构建一个新型开放经济格局下的多元综合的经济增长评价指标体系。

  3以全球视野审视“一带一路”建设下的我国经济地理空间

  一般地说,在开放度不高时,一国经济地理空间与一国疆域具有高度吻合性。如上分析,既然我国经济开放从持续学习、全面融入到升级至主动引领的开放3.0版,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标志的新型开放格局必将在沿线国家但又不限于沿线国家的国际范围内“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三个共同体意味着你中有我、水乳交融,意味着同呼吸、共命运,新型开放将延展性更广、层次性更深、融合性更高、稳定性更强、共赢性更大。由此,新型开放格局的形成必将深刻影响着我国未来经济地理空间,其显著特征正是我国经济地理空间将会沿着“一带一路”向全球延展。

  这是因为,从《愿景与行动》看:

  第一,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经济地理空间是以要素流动及其有效配置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具体体现,沿线国家之间的紧密合作将会使资源流动更顺畅,必然使我国经济地理空间趋于更广阔的国际化。

  第二,“一带一路”不仅仅是作为寻求有利于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和抽象的历史文化符号,更是由诸多城市、园区、港口等交通枢纽这些节点所连成的由“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所反映的纵横交错的“点—线—轴—面”经济空间。这里布满了沿线各国的实实在在的沿线中心城市、重点经贸产业园区、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重点港口和运输大通道。随着我国和沿线各国经济合作的开展以及随之而来的越来越多的要素流动尤其是投资活动,我国经济空间的国际延展就现实而具体。

  第三,“一带一路”建设将会引发我国国内经济地理空间的深刻变化。抛开全球视野,我国经济地理重心还将长期偏于东部沿海地区,东中西合作主要还是东部向中西部进行产业转移。《愿景与行动》则要求“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在西北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内陆地区和沿海和港澳台地区四大板块中,前三者不再仅仅受沿海辐射,而成了新型开放的前沿阵地。比如,新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安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内蒙古和东三省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广西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成都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郑州等内陆城市建设国际空港陆港,等等。有理由预期,《愿景与行动》所体现的全新的视野、科学的谋划和切实的行动,必将对内重组经济板块、重塑经济格局、重整经济空间,对外充分延展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经济地理空间,形成有利于我国各区域均衡发展的新型全方位开放经济。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