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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网络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2017-06-16 08:45:00  来源:创新型城市研究院

  导语

  6月14日,《南京日报》理论视点版“喜迎十九大”专家笔谈专栏发表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创新型城市研究院首席专家、南京市社科院院长叶南客文章。现转载如下: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因此网络空间如同现实社会一样,价值观导向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打造网信事业,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互联网的发展正引领着社会重大变革,网络的魔力正在向各个领域渗透,互联网对人类文明进步将发挥更大促进作用。但同时,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又为诸多不法分子带来可趁之机,网络诈骗时有发生、不文明网页时有出现、网络暴力时有涌现,影响到网络文明的构建。面对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这为我们科学认识网络文明,着力构建网络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

  近年来,网络不仅走入中国的千家万户,而且中国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网络空间成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但同时,网络空间也存在一些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乌烟瘴气和网络生态恶化现象。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因此网络空间如同现实社会一样,价值观导向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才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标,才能引领网络走向文明进而实现“网络强国”,而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价值观,只会形成错误的导向,在网络文明建设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网络“失范”现象大行其道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主流价值观难以做到线上和线下的同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旦在网络社会中无法找到可量化的边界,“失范”行为就会在文明与不文明的模糊地带滋生繁衍。

  要发展网络文明,不断推进我国网络社会积极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明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用新的网络舆论观引导网络文明建设

  网络是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在“419”网络安全与信息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的新的网络舆论观,指出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新的网络舆论观为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只有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才能把网络强国建设不断推向前进。而以网络舆论引导正确的网络价值观指导,保障网络文明建设的规范、有序,需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需要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需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

  用突破互联网核心技术来支撑网络文明建设

  20多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方面取得一些显著成就,但同时要认识到,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将对构建网络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重大支撑作用。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同时,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互联网企业在核心元器件和供应链“命门”上突破核心技术难题,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有助于我国掌握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有助于我国通过互联网架设国际交流桥梁,推动世界优秀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各国人民情感交流、心灵沟通;有助于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华优秀文化,让中国人民了解各国优秀文化;有助于借助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更大促进作用。

  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核心技术的突破可以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突破核心技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可以带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潮;有助于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推动创新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积极作用。总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打造网信事业,可以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用法治为网络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中国现在已成为“网络大国”,网络的双刃剑特性愈加显现,其负面效应严重危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制约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甚至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可见,“依法治网”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文明建设需要立法保障其权威性,只有做好法律对网络文明建设的立法工作,才能有效弥补网络对文明“失范”现象的监管短板,也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网民作为网络信息的制造者,也要加强对其网络法律的宣传,积极引导网民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涵养文明意识,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逐渐形成正确网络文明观;而对于网络暴力和网络犯罪等不文明行为,公安部门应当发挥其职能作用,惩前毖后,使得不文明分子不敢恣意妄为。只有做到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用法治推进网络安全建设、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净化网络虚拟空间,网络文明建设才能为走向“网络强国”发挥其强大活力。

  (本文转载自《南京日报》2017年6月14日第A08版:理论视点。作者叶南客为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创新型城市研究院首席专家、南京市社科院院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