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统一、一开放”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5-07-10 09:50:0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陆小成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会议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新征程上,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应深刻认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意义,准确理解“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与活力。

1.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在促进要素高效配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仅是习近平经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创新,更是科学把握市场演进历史规律、回应市场发展现实需求的战略选择,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战略支撑。

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重要基石。从理论逻辑来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商品流通和市场的理论,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石。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指出,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畅通这四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与循环,促进国内供需有效对接,推动形成有机整体和社会再生产。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原则,有助于在更广阔的市场中分工协作,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生产,让更高质量的产品脱颖而出,为高质量发展增强新动能、开创新局面;有助于打破区域间市场壁垒,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以及市场机制优胜劣汰功能,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从历史逻辑来看,大国经济的成长无不伴随着市场体系的统一与拓展。美国19世纪末期,通过破除州际贸易壁垒、布局全国铁路网,奠定其经济腾飞的重要基础。欧盟逐步建立统一的欧洲大市场,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产业联系与贸易往来。我国历史上曾经建立了部分统一的市场体系,推动了一定时期的国家繁荣强盛。比如秦汉时期“车同轨”促商贸联通,北宋时期纸币通行便利国内贸易。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建了全国统一调配机制。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放权搞活”激发了地方积极性,市场体系建设经历了从初步探索到逐步完善的演变过程。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全国一盘棋”宝贵经验的继承,更是统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举措。从现实逻辑来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如同血脉经络,将国内与国际紧密衔接,以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增强破解现实难题、应对国际环境变化的强大韧性。一方面,以对内开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产业升级与区域协同,有效应对内需不足、增长乏力、转型滞后等现实难题。另一方面,以对外开放增强国际资源要素的吸引力与配置水平,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空间,主动对接国际规则标准,不断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推动国内统一的规则标准国际化,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引领力,加快建成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

“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权责、国内与国际循环的优化提升,标志着我国市场体系建设从破壁清障的“攻坚战”迈向破立并举的“纵深战”。“五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性要求,“一开放”是融入全球大市场的关键性引擎,共同构筑起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基石。

以统一市场基础制度为基础。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成统一大市场的底层运行逻辑。加强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保护,建立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以负面清单管理为基础,持续放宽准入限制,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要素获取、市场准入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的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挥信用“身份证”作用,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以统一市场基础设施为支撑。当前,我国基础设施不完善、物流成本较高等难题依然存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然要求加快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降低物流等成本。在交通领域,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在能源领域,加快传统能源转型,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等。在信息领域,则需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设施建设。比如,北京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开放1.8万个高质量公共数据集,推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医疗设备等70余个典型应用场景。

以统一政府行为尺度为抓手。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涵盖政府决策、执行、服务、监管等全流程中的边界清晰、标准一致、政策统一,避免政策执行尺度的“选择性落实”“偏差式执行”、行政执法尺度的“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行政审批尺度的“地方壁垒”“部门梗阻”等。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本质上需要理念层面“树共识”、制度层面“定标准”、执行层面“强监督”,统筹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形成“全国一盘棋”。

以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为保障。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是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与保障。应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形成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互认、持续跟踪的闭环管理。提升监管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标准体系,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市场监管智能化精准化,完善央地协同监管机制,以“负面清单+信用监管”构建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严厉打击各类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

以统一要素资源市场为关键。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进入深水区,各类要素流通不畅问题亟须进一步破解,比如土地要素的资源错配、劳动力要素的制度壁垒、技术要素的转化低效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然要求加快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要素资源市场的统一与优化配置。在土地方面,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劳动力方面,消除户籍、社保等制度性障碍,加快劳动力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在资本方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技术和数据方面,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转化应用,规范数据交易行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以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引擎。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方向和动力引擎。对内开放要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防止搞自我小循环,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和协同发展。对外开放要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发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准确把握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的新要求,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深度融合,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深度融合,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我国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

3.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践路径

面向“十五五”,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聚焦重点难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政府、企业、平台等多主体协调配合,推动资源要素、市场规则、营商环境等多领域形成合力,将超大规模市场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高地、吸引全球资源汇聚的强大磁场。

进一步治理低价无序竞争,推动产业升级。一方面,将低价倾销、偷工减料等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强对电商平台算法干预定价、虚假促销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倒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企业从“低价竞争”“无序竞争”转向“创新竞争”“质量竞争”。特别是对于能耗高、污染重、质量差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关停并转,以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推动产业升级。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强化公平审查。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采购和招标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中标结果公平审查机制,组织专门的审查小组,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等全面审查。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招投标规范建设,严格审查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等行为。健全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审查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公平会审,统一审查标准,防止审查走样变形。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引导地方招商引资从“粗放式”“内卷式”向“精准化”“开放式”转变,引导从依靠“政策红利”“政策洼地”等单纯依赖行政资源获得优势,转向依靠创新发展、优质服务、产业联动赢得市场。另一方面,完善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推动政策信息“一网通晒”、项目信息“全程可视”、要素信息“供需对接”,以信息公开倒逼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规避“暗箱操作”“承诺不兑现”等风险。

进一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优质企业。应对贸易战和全球经济疲软等风险,应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在金融信贷、税收优惠、进出口配额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深度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内外贸畅通、抗风险能力强的优质企业。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推动创新协同与全球联动。

进一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体制机制。应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涉企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探索逐步由生产地和生产性税基征收向消费地和消费性税基征收转变,使地方收入分成比例和公共服务水平相挂钩。完善统计核算制度,研究制定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统计监测指标,为规范涉企执法、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统一的统计标准与口径。此外,还要深化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

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考评体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发展方向,引导领导干部将本地发展置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框架下考量,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坚持全局意识、系统观念,将国家长远进步、人民长久幸福作为政绩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改善、福祉增进作为政绩核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作为政绩要求。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将科技进步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单位GDP能耗等纳入考评体系;注重市场统一导向,增加居民收入、生态环保、财政健康等约束性指标,建立市场分割指数、要素流动效率等统一性指标,设置区域间税收差异、政府采购公平性等参数;注重构建多元化考评方式,建立多主体参与、多手段协同的综合考评机制,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情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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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